之间2011年圖森槍擊事件和美国总统相似
2011年圖森槍擊事件和美国总统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美国参议院,美国众议院,美国最高法院,贝拉克·奥巴马。
美国参议院
美利堅合眾國參議院(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國的立法机构──美國國會的兩院之一,另一院為眾議院。 參議院的組成和權力建基於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三款。美國每一州於聯邦參議院中均有兩位議員作為代表,與各州人口無關,所以全院員額為100名議員。參議員任期為六年,相互交錯,每隔兩年改選約三分之一的席位。根據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三款第四節,美國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议长,但無參議員資格;且除非是為了在表決平手時打破僵局,否則不得投票。 參議院公認較眾議院更為審慎;參議員名額較少而任期較长,容許學院派看法與黨派之見,較眾議院更易置外於公共輿論。參議院擁有若干表列於憲法而未授予眾議院的權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國憲法明列總統在批准條約或任命重要人事時,須「採酌參議院之建議並得其認可」。 兩院制的國會是於制憲會議中所訂立的康乃狄克協議所得的結果。依該協議,各州在眾議院中的代表權以人口為基礎,但在參議院中具均等代表權。憲法規定法律之制定須經兩院通過。參議院單獨擁有的權力較眾議院單獨擁有的權力更為重要,使得參議院(上議院)所負的責任較眾議院(下議院)更廣泛,亦更具政治影響力。 參議院承襲古羅馬元老院之名,其議場建築物分佈在國會山莊北部。眾議院的建築物則分佈在國會山莊南部,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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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
美利堅合眾國眾議院(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為美國國會兩院之一,另一院為參議院。美國各州在眾議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為基準,但至少會有一名議員。 院內議員總數經法律明定為435名。眾議員任期兩年,无连任限制。眾議院議長由眾议员选举产生,傳統上為多数党之領導人。然而多數黨領袖另由該多數黨於院內之第二重要議員擔任。據美國總統繼位條例,眾議院議長繼任總統之順序仅次於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為政壇上第三重要的領袖人物。 兩院制國會的起源是因為建國者希望擁有一個貼近且跟隨民意公論的“人民議院”,代表各州政府、以制衡不太受大众情绪干扰的參議院。憲法規定法案須經兩院批准方能通過。 眾議院一般被認為較參議院更具黨派色彩。憲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圖讓參議院(1914年前是由州議會選舉)成為眾議院(公民直選)的制衡機構。於是“建議與同意”權(如批准條約的權力)授權僅由參議院單獨行使。眾議院也有其獨有的權力:倡議歲入法案之權、彈劾政府官員、以及在選舉人團僵持不下時選舉總統。然而,所有這些權力都可由參議院制衡(counter-check)。參議院一般較眾議院及眾議員更具威望。參議員任期較長、人數較少、且(多數情況下)較眾議員代表更多的選民。 眾議院會議廳位於首都華盛頓特區的國會山莊南翼。參議院在同一建築物的北翼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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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法院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政府的司法部门。 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八位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表决同意后任命的法官组成。一旦任命,法官享有终生任期,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在现代话语中,法官通常分为倾向保守,适度或自由的法律哲学和司法解释。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期有很多案件得到全票通过,但最受人瞩目的裁定不过一票之差,因此透露了法官的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别。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办公。 最高法院有时会俗称为SCOTUS(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字母缩写),类似于其他首字母的缩略词,如POTUS(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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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拉克·奥巴马
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全名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二世(Barack Hussein Obama II,),是美國政治人物,从2009年至2017年任第44任美國總統。他是首位美国非裔总统。2005年至2008年代表伊利诺伊州担任美國聯邦參議員,从1997年至2004年担任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奥巴马出生於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他在夏威夷长大,但童年时期也在华盛顿州和印度尼西亚分别生活了一年和四年。在1983年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之后,他在芝加哥做一名社区活动组织者。1988年奥巴马进入了哈佛法学院,在那成为了哈佛法律评论的第一名非裔总编辑。毕业后他成为了一名民权律师,并从1997年至2004年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宪制性法律教授。1997年当选伊利诺州参议员,并担任职务直至2004年参选联邦参议员。同年因意想不到的参议员初选胜利,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和以绝对优势胜出参议员选举,成为全美知名的政治人物。2007年2月10日,他正式宣佈参加2008年美國總統選舉。同年6月赢得民主党初选,並在联邦选举中战胜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約翰·麥凱恩获得了胜利。2009年10月9日,获頒诺贝尔和平奖。 2017年1月,奧巴馬以60%的民意支持率结束任期。現定居华盛顿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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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2011年圖森槍擊事件和美国总统之间的相似性
2011年圖森槍擊事件和美国总统之间的比较
2011年圖森槍擊事件有106个关系,而美国总统有96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杰卡德指数为1.98% = 4 / (106 + 9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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