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努力恢复Google Play商店上的Unionpedia应用程序
🌟我们简化了设计以优化导航!
Instagram Facebook X LinkedIn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比賽造假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比賽造假之间的区别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 vs. 比賽造假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又稱黑米事件,是指在2008年在台灣發生的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選手涉嫌接受地下賭盤組頭收買,配合放水(打假球)的事件。 2008年10月8日早上檢調單位大規模搜索米迪亞暴龍隊球團辦公室與球員宿舍,傳出當時米迪亞系統科技與天道盟濟公會成員林秉文集團合資購買兜售的誠泰Cobras隊,並在球賽中以詭譎的調度來進行放水,是歷年簽賭案中牽連最高層級的一次,球團執行長施建新(改名為施允澤)、總經理特助郭德志等人都牽連其中。外傳教練吳昭輝季中回鍋,是為了轉達指令;而球隊管理林家慶則被爆出是林秉文的小弟,入主球團直接看管球員。本案由於涉案人員全是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或球團管理階層,所以又稱「黑米事件」。. 比賽造假意指在各種競技或比賽,主辦方或參賽者透過違反規則及體育精神的作為,人為操弄比賽成績或結果(如放水),欺瞞其他參與活動的人及觀眾。 球類比賽造假一般稱為假球、打假球,香港稱為打假波、造波。粵語俚語稱比賽造假為造馬,即「制造馬王」,初現於香港賽馬活動中,其後被香港傳媒引申至應用於形容其他比賽,如各種頒獎禮或選美等。於飲食業上的解釋是指,「造菜碼」是指把食材預先處理好。例如牛肉切丁或牛肉切片的分類工作,方便廚師煮食,所以「造馬」意思便是「整定」,而預先「整定」的賽果就是造碼。.

之间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比賽造假相似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比賽造假有(在联盟百科)3共同点: 放水1996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2009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

放水

放水指竞技比赛中,对弈方中资质、实力占优的一方出于某种原因故意示弱,输给本来实力较弱一方或与其平局的现象或行为。通常的放水原因有内幕交易,照顾关系,或者利用规则的战术安排。与假球不同的一点是:放水的一方必须有胜的实力,才有水可放。.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放水 · 放水和比賽造假 · 查看更多 »

1996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

1996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是指在1996年在台灣發生的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選手涉嫌接受地下賭盤組頭收買,配合放水(打假球)的事件。此事件的爆發導致許多球迷失望造成觀賽人數急速減少,也造成時報鷹、三商虎、味全龍先後解散,為台灣職棒最低迷的時期。由於涉案球員以時報鷹球員居多,所以又稱「黑鷹事件」。.

1996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 · 1996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比賽造假 · 查看更多 »

2009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

2009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又稱中華職棒簽賭案、黑象事件,是指在2009年在台灣發生的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選手涉嫌接受地下賭盤組頭收買,配合放水(打假球)的事件。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在該年中華職棒總冠軍戰結束隔天發動大規模搜索及約談行動,約談對象包括組頭、前職棒球員和現役職棒選手。根據檢察單位的調查,綽號「雨刷」的地下賭盤負責人蔡政宜涉嫌透過退役職棒球員黃俊中和莊侑霖(原名莊宏亮)等人和現役選手聯絡,以金錢、喝花酒與性招待收買選手打假球,藉以操控比賽,使蔡政宜等人在地下賭盤獲利。檢方並在偵辦過程中查出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涉嫌在2007年時以金錢收買、恐嚇等方式操控中信鯨隊球員打假球。涉案職棒球員部分以兄弟象、La New熊和中信鯨三隊為主,包括象隊曹錦輝、熊隊張誌家等具有旅外經驗(曾在美國職棒大聯盟和日本職棒出賽)的著名選手都遭到約談。此外兄弟象前總教練中込伸遭到拘提偵訊及起訴求刑,後坦承涉案,成為世界職棒史上第一位坦承打假球的職棒總教練。這是中華職棒第五次發生遭檢調單位偵辦球員和教練涉及簽賭或遭收買打放水球的事件。 由於涉案人數眾多,兄弟象及La New熊隊面臨球員短缺乃至球團考慮解散的危機,連帶影響中華職棒2010年球季能否順利開打。中華民國政府為此召開台灣第一次棒球國是會議,討論職棒的除弊與興利等各項發展問題。中華職棒也以此為契機通過多項制度改革方案,包括談論多年的自由球員制度、最低薪資保障等。 板橋地檢署在2010年2月10日偵查本案終結,共計遭起訴、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者合計67人,其中24人遭起訴,35名現役或前職棒球員認罪並繳交不法所得,獲得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檢方並查出2006年間全台灣至少有9個假球集團介入職棒比賽。本案是中職五次遭檢方調查的假球案中,規模最大、涉案球員最多的一次。 2010年底,中込伸遭法院依詐欺罪判處徒刑及罰金;2011年6月30日,板橋地方法院宣判,陳致遠、張誌家及蔡豐安等球星,以及吳健保、蔡政宜等組頭被依詐欺罪,判處徒刑及罰金。 2014年8月13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致遠、蔡豐安、楊博任三人皆判6個月徒刑、張誌家被判4個月徒刑,皆可易科罰金,並拿掉陳致遠、張誌家2人原併科百萬罰金的判決,全案定讞。.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2009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 · 2009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比賽造假 · 查看更多 »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比賽造假之间的比较

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有42个关系,而比賽造假有30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3,杰卡德指数为4.17% = 3 / (42 + 30)。

参考

本文介绍2008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和比賽造假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