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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民權法案和共和黨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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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民權法案和共和黨革命之间的区别

1964年民權法案 vs. 共和黨革命

1964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美國國會於1964年通過的法案,內容規範了美國境內不得採取種族隔離,也規定對黑人、少數民族與婦女的歧視性作為是非法。它結束了美國自立國以來長期存在於學校、工作場所及公共空間的黑白種族隔離政策,被認為是人權進步的里程碑。 初期授予法案的執行力量較為薄弱,但後來逐漸得到支持。國會主張本法案的管轄權是基於美國憲法的數個不同部分而建立的。. 共和黨革命,是指美國的共和黨在1994年中期選舉中,在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紐特·金瑞契的領導的共和黨革命下,成功重奪美國國會眾議院及參議院控制權,終結民主黨對國會長達40年的控制權,民主黨在參議院失去8席,眾議院失去54席。共和黨自1952年以來首次全面控制國會,也奪得過半的州長席次,並首度成功控制超過一半的州議會席位。之後12年,共和黨控制國會眾議院及參議院。這是共和黨的保守主義復興,保守派從此成為共和黨的主流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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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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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

美国国会(United States Congress)是《美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机構,位於國會大廈。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其中立法权力归国会;行政权力归美国总统;司法权力归美国联邦法院。国会由經直接選舉產生的參議院议员與眾議院议员组成,每个议员代表其选区内的选民,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国会议员代表整个国家的选民,通过立法来规范政府與人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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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

美利坚合众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缩写为POTUS;中文簡稱美國總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裝最高總司令,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之后至1933的历任总统均为3月4日就职,而其後則於1月20日就職。1951年开始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规定总统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當选为总统多于1次。 身为当今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元首,美国总统亦号称“自由世界”的領導者及“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美国总统的妻子称为“第一夫人”,家庭称为“第一家庭”。美国建国以来,43位总统均为白人男性(主要为英格兰裔,爱尔兰裔6人、荷兰裔3人、德裔3人),第44任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是首位非裔男性。 美国总统官邸为位于哥伦比亚特区的白宫。总统专用客机称为“空军一号”,专用直升机称为“海军陆战队一号”,官方的进行曲是《向统帅致敬》。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须年滿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為美国公民(参见:美国宪法)。美国公职只有总统、副总统必须“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 現任總統為共和黨籍的唐納·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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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民權法案和共和黨革命之间的比较

1964年民權法案有17个关系,而共和黨革命有16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3,杰卡德指数为9.09% = 3 / (17 + 1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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