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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法蘊足論

指数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Dharmaskandha),又稱《法蘊足論》、《法身經》或《法蘊論》(Dharmaskandha-sastra),佛教論書,屬說一切有部。漢傳佛教中,相傳作者為大目犍連;根據藏傳佛教及梵文資料,傳說其作者为舍利弗。在說一切有部之中極受重視,被稱為六足論之一。它與分別說部《舍利弗阿毘曇論》和赤銅鍱部《分別論》的地位相當,它們都本源於更為早期的佛教論書。.

22 关系: 十誦律印順契經學處三十七菩提分法北凉分別說部分別論品類論玄奘目犍連發智論論藏说一切有部舍利弗舍利弗阿毘曇論蘊 (佛教)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阿毘達磨法蘊足論赤銅鍱部法 (印度哲學)浮陀跋摩

十誦律

《十誦律》,又稱《薩婆多部十誦律》,佛教戒律經典,屬於說一切有部。由弗若多羅與鳩摩羅什漢譯,共6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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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

#重定向 释印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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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經

契經(梵語天城體:सूत्र;IAST:sūtra),又稱線經,音譯修多羅、素怛纜,簡稱經。原義為線,原是古代印度的一種散文文體。印度教與佛教,都有被稱為契經的經典。 印度教中一般是指格言性質的短文。佛教中是指三藏十二部經典的一種。表示佛陀所說的法如同絲線,能貫穿一切義。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謂之契;貫穿諸法深義,攝持所化眾生,謂之經。在九分教與十二分教中,修多羅包括經與律,後世則專指三藏中的經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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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處

學處(巴利語:,śikṣāpada)是重要佛教術語,也譯作學足。 的意思是學習、訓練; 的意思是足、處所。學處就是學習規則、戒條。學處是佛教出家眾應該學習的一切行事準則的總稱。在學處之中,最重要的戒條稱為波羅提木叉。其他與生活起居,行動威儀有關,比較細的學處,被收錄在犍度與毗奈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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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菩提分法

菩提分法(巴利文:bodhipakkhikā dhammā、bodhapakkhiyā dhammā;梵文:bodhipakṣa dharma),有三十七項,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又譯為三十七道品,三十七品助道法,為四聖諦中道諦的仔細開展,是佛教修行的基本內容,是趨向解脫、獲得證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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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凉

北凉(397年或401年-439年)是十六国之一。由匈奴支系盧水胡族的首領沮渠蒙逊所建立;另有一種看法認為建立者為段業,此說是以蒙遜堂兄沮渠男成擁立段業稱涼州牧,並改元神璽為立國之始(3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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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說部

分別說部(巴利語: ,梵語: ),部派佛教的部派之一,源於本上座部,與大眾部、可住子部和說一切有部並列為佛教的最初四大派系。在《大毘婆沙論》中據宗義而歸結其下各部派為分別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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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論

《分别论》(巴利文:Vibhaṅga),为《巴利文大藏经》中论藏的组成部分,南传上座部佛教典籍。 分别论,分为十八品,论述蕴、处、界、谛和根等十八种佛教概念。它經常與說一切有部的《法蘊論》相提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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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類論

#重定向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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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

奘()。俗姓陈,名祎,洛州缑氏县(今河南省偃师市南境)人,汉传佛教史上最伟大的譯經師之一,也是中国佛教法相唯識宗创始人,師承那蘭陀寺的戒賢大師,並靠雙腳行遍古老印度。他是中國著名古典小說《西游记》中心人物唐三藏(唐僧)的原型。玄奘法師是中國四大翻譯家之一,其弟子將其口述之《大唐西域記》,書寫為書,呈給唐朝之唐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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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犍連

犍連(梵語:;巴利語:Moggallāna)也稱「大目犍連」、又譯作沒特伽羅、目犍蓮。簡稱為「目連」、「目蓮」。中國道教及民間傳說的創作故事 - 「目連救母」中的「目連」正是指此人。普遍認為說一切有部所傳《阿毘達磨法蘊足論》是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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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智論

#重定向 阿毘達磨發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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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藏

阿毘達磨藏(abhidharmapiṭaka)又稱論藏,是佛教三藏經典之一,諸阿毘達磨論書的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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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切有部

说一切有部(梵語天城文:सर्वास्तिवाद,IAST:,Sabbatthivāda),简称为有部,音譯為萨婆多部,是部派佛教中上座部分出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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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弗

舍利弗(梵語:शारिपुत्र ,巴利語:),又譯為舍利弗多、舍利弗羅、奢利富多羅、舍利弗多羅、舍利補怛羅,玄奘譯為舍利子,意譯鶖鷺子,其父取其名為優婆低沙(),是釋迦牟尼佛的十大弟子之一,號稱「智慧第一」的大阿羅漢。心經中的「舍利子」就是舍利弗。 舍利弗比釋迦牟尼佛年長,並先於佛涅槃。在藏傳佛教,目犍連與舍利弗往往會被雕塑在釋迦佛身邊,隨侍釋迦佛,並與佛祖一同接受供養、膜拜,往往騎乘或腳踏獅子,象徵佛教智慧的「獅子吼」。而漢傳佛教中,釋迦牟尼佛身邊則雕塑阿難陀與大迦葉較多。南傳上座部的論書中,經常以法將(Dhamma-senapati)來稱呼舍利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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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弗阿毘曇論

《舍利弗阿毘曇論》(Śāriputrābhidharma-śāstra),三十卷,由分別論者(可能為法藏部)所傳承弘揚的論書,型式上保有阿毘達磨論書的古型。由姚秦曇摩耶舍、曇摩崛多等,於415年譯出,僅有漢譯本流傳下來。從翻譯過程看來,《舍利弗阿毘曇論》在當時並不被重視。譯本問世1600年來,在中國佛教界,與其他經論相比,相對受到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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蘊 (佛教)

蘊(khandha,स्कन्ध,,স্কন্ধ,skandha),又譯為陰或聚,有積增聚合的意思,佛教術語,意指人類存在的基本要素。佛教將蘊分析成五種基本元素,即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五者,又稱五蕴(पञ्च स्कन्ध,),舊譯五陰、五聚、五眾或五受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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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Abhidharma Mahāvibhāṣā Śāstra),又稱《阿毘達磨發智大毘婆沙論》、《大毗婆沙論》、《鞞婆沙論》,佛教論書。佛教學者認為它約在西元150年前後,在迦濕彌羅國(今喀什米爾)編著而成。迦濕彌羅的論師,尊奉《大毘婆沙論》,被稱為毘婆沙宗,在他們的努力下,《大毘婆沙論》也因此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最高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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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法蘊足論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Dharmaskandha),又稱《法蘊足論》、《法身經》或《法蘊論》(Dharmaskandha-sastra),佛教論書,屬說一切有部。漢傳佛教中,相傳作者為大目犍連;根據藏傳佛教及梵文資料,傳說其作者为舍利弗。在說一切有部之中極受重視,被稱為六足論之一。它與分別說部《舍利弗阿毘曇論》和赤銅鍱部《分別論》的地位相當,它們都本源於更為早期的佛教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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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銅鍱部

赤銅鍱部或銅鍱部(梵語:,巴利語:),也叫做紅衣部(梵語:),是傳至僧伽羅國的分別說部佛教支派。因斯里蘭卡古稱「銅鍱洲」或「赤銅鍱」故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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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印度哲學)

法,直译为世间万法、音译为达摩(धर्म,,धम्म,)是在印度的哲學和宗教中極其重要的一個含義多變的術語。 在傳統印度社會中,法在歷史上已經指稱了各種思想,比如吠陀儀式,道德指導、種姓制度和民法與刑法。它的最常用含義附屬著兩個基本思想: 社會生活應當通過良好定義或良好調控的等級(varna)來組織,而在某等級內的個人的生活應當組織成確定的階段(ashrama,參見 dharmasastra)。 依據各種印度宗教,比如印度教、佛教、耆那教和錫克教,如法生活的人更快趨向解脫(dharma yukam, moksha 或 nirvana)。而不如法(adharma)意味著違背人性或不道德的。 佛教創始人佛陀及耆那教創始人大雄的教導和學說,也使用法這個術語。在佛教哲學中,法還是含義為現象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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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陀跋摩

浮陀跋摩(iast: Buddhavarman),漢譯「覺鎧」。西域人。南朝宋元嘉年間到達北涼。雖習三藏經論,尤善《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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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法蕴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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