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人民公社和地级市相似
人民公社和地级市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乡级行政区,人民政府,河北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1954年9月20日,首部宪法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后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宪法又经历了两次修改。现行的八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公布施行。八二宪法其后又经过了多次修正,形成了宪法现行文本。 现行宪法全文共4章、143条,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彰显了民主集中制的理念,明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结构,明示了中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并明列其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公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级市 ·
乡级行政区
乡,中華人民共和國现行基层行政区划单位,区划层次介于县与村之间。“乡”为县、县级市下的主要行政区划类型之一。中国行政区划史上,“乡”一直为县的行政区划单元,因此现行处同一层次的区划单位归入乡级行政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行政区划制度出现了大的变革。1980年代以后“乡改镇”、“乡改街道”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在乡级行政区划中,乡(包括镇)设有政府,属于基层政权;乡的行政区划单位为村(含民族村)。但很多乡设有社区,乡的区划单位设置与镇、街道看不出实质性差异。 中国大陆目前的乡级行政区,按省级、县级、乡级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划分,属于第三级地方行政单位;按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行政区划制度划分,属于第四级地方行政单位(四级行政区划为近年来的新发展,八二宪法上尚未认可)。乡级行政单位类型包括乡(及民族乡)、镇、街道,内蒙古自治区还有苏木和民族苏木。乡(民族乡)、镇、苏木均设有政府,县辖区和街道属于准行政区划单位,另外存在少量特设的准乡级行政区划单位——乡级行政管理区(简称管区或管理区)。.
乡级行政区和人民公社 · 乡级行政区和地级市 ·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权总称,包括行政、立法(含人大、政协)、司法、军队等组织和机构。现多指的是1954年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行政部门的总称,即除立法(含政协)、司法、军队和政党组织以外的行政事务组织,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
河北省
河北省,简称冀,因其地处华北平原,黄河下游北岸而名。面积为18.88万平方公里。 地处华北、东临渤海,渤海之滨,地理上包围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是京城通往外地的门户,自金朝开始即是京畿要地。与北京市、天津市、辽宁、山西、河南、山东和内蒙古等省市區接壤。全省最高峰是小五台山的主峰北台(海拔2882米),全省面积43%的平原海拔不到100米。省会是石家庄市。因省境于《禹貢》为冀州之地,故简称冀。.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人民公社和地级市的共同点。
- 什么是人民公社和地级市之间的相似性
人民公社和地级市之间的比较
人民公社有53个关系,而地级市有92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杰卡德指数为2.76% = 4 / (53 + 92)。
参考
本文介绍人民公社和地级市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