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标
联盟百科
通讯
下载应用,请到 Google Play
新! 在您的Android™设备上下载联盟百科!
下载
比浏览器更快的访问!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指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特區首長、簡稱特首;Chief Executive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縮寫作 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的行政首長及政府首腦。此職位设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的“香港总督”一职,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脑的权责。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國務院(總理親自簽令)任命,每屆任期五年,最多可連任一次。.

103 关系: 吳光正審計署署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香港地區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平等機會委員會代理 (政治)廖柏偉廉政公署 (香港)何俊仁唐英年入境事務處處長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立法會縮寫申訴專員公署特首校監必然制特赦選舉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 (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 (香港)行政命令行政長官行政長官粉嶺別墅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风险评估要員保護組香港香港司法機構香港對外事務香港居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香港禮賓府香港立法會香港立法會主席香港立法會議員列表香港總督...香港總督及香港特首配偶列表香港終審法院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香港警務處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英治時期香港法例警務處處長財政預算案黃保欣胡國興董建華鄭海泉林鄭月娥李克强李鹏梁家傑梁國輝梁振英楊鐵樑民主法官法案温家宝港元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朱镕基海關關長政府首脑曾俊華曾蔭權普選1996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200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2005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2007年及2008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200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2016年及2017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扩展索引 (53 更多) »

吳光正

吳光正(英語:Peter Woo,),於上海出生,香港著名商人,已故船王包玉剛第二女婿,前九龍倉集團主席、現任首席顧問,曾擔任中國全國政協常委,曾任香港貿易發展局主席(2000年至2007年)。.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吳光正 · 查看更多 »

審計署署長

#重定向 審計署_(香港)#歷任首長.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審計署署長 · 查看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是位於东亚的社会主义国家,首都位于北京。中国領土面積約960萬平方公里,是世界上纯陸地面積第二大、陸地面積第三大、總面積第三大或第四大的國家,當中劃分為23個省份、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中國地势西高东低而呈現三级阶梯分布,大部分地区属于溫帶、副熱帶季风气候,地理景致與氣候型態丰富多樣,有冰川、丹霞、黃土、沙漠、喀斯特等多种地貌杜蕙.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 查看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简称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机构名称,指:.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查看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下简称国务院)即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后的中央人民政府,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实行总理负责制。.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查看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行政命令,必须由时任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用来颁布行政法规,任免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副部长级官员、国务院其他机构的首长、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宣布和解除紧急状态(原为戒严)等。.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查看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简称国务院总理、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首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的首长,是国家政务上的最高负责人。国务院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可以签署和公布国务院令,应当根据宪法对国务院赋予的职权行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國家政體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直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負責。国务院总理每届任期为五年,1982年后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制中,国务院总理属於行政级别最高的第一级,为国家级正职。历任国务院总理全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是除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外的唯一例子。 国务院总理的前身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是从1949年到1954年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下设政务院的负责人。.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 查看更多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香港地區委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香港地區委員(簡稱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是參加的咨詢機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全國政協)的香港居民。 其他政協皆由各區政協內部決定,唯獨香港區政協是由全國政協委任,稱為「特邀香港人士」,此外亦部分屬於其他界別的香港委員,例如林大輝屬於「經濟界」,胡定旭屬於「醫藥衛生界」。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現時可選出51名代表進入選舉委員會,但這些代表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香港地區委員 · 查看更多 »

中華人民共和國

#重定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 查看更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香港基本法》或《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時期《英皇制誥》及《皇室訓令》的地位,確認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組成辦法、權力和責任及其与中華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關係等。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經過2年談判後簽署《聯合聲明》,解決了香港主權歸屬問題。根据《聲明》第三段第1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以《基本法》確立香港為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國兩制方針,保证主權移交前的資本主義制度,維持50年不變。中國大陸所施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等將不會伸延到香港,香港特區政府會維持高度自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香港回歸以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先後五次對《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釋。.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查看更多 »

平等機會委員會

平等機會委員會(簡稱平機會;英文: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縮寫:EOC)是香港的獨立法定機構,於1996年(即:國際婦女年完結後)成立,負責執行《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消除基於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殘疾、情緒病、家庭崗位及種族而產生的歧視,以及性騷擾及基於殘疾與種族的騷擾及中傷行為,促進男女之間、傷健之間、不同種族人士、以及有否家庭崗位人士之間的平等機會。此外,平等機會委員會亦負責調查及調解投訴個案、推行教育及推廣工作、檢討法例和發出實務守則及指引。.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平等機會委員會 · 查看更多 »

代理 (政治)

代理、临时或过渡,汉语用作现代政治术语时,通常作为词的前缀即术语的前一部分,有多种形式。指国家政权、多党执政国家临时组阁的政府,如临时政府、过渡政府,看守内阁;指临时行使国家元首权利的人如“代总统”、临时总统,或直接称呼“代理国家元首”;政党制政府国家,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临时政府的首脑,或者政府中未按法定程序产生的政府首脑;地方政权中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最高行政长官;另外还有政党、各种机构组织没有按照宪章、章程的规定临时代理的党务、事务人员。 護理、署理、兼理、兼領等詞各有意義。護理為官員暫代上司的職權,署理為官員暫代同級或下屬的職權。兼理、兼領為官員同時任另一職位,如特命全權大使同時出使多個國家,兼任一國駐數國之大使(亦稱)。.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代理 (政治) · 查看更多 »

廖柏偉

廖柏偉(英文:LIU, Pak-wai)(),曾任香港中文大學副校長及香港中文大學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所長,同時曾任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東亞經濟學會副會長,現任經濟學系講座教授。.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廖柏偉 · 查看更多 »

廉政公署 (香港)

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縮寫:ICAC),簡稱「廉署」,於1974年2月15日根據《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條例》(現改名為《廉政公署條例》)成立,是獨立及直接向香港政府首長(香港主權移交前為香港總督,後為行政長官)負責的紀律部隊及執法機構,以肅貪倡廉為目標。主權移交前名叫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 廉政公署現僱有職員約一千三百多人,差不多全部以合約形式受聘,其中逾半數職員已在廉政公署服務超過十年。.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廉政公署 (香港) · 查看更多 »

何俊仁

何俊仁(Albert Ho Chun-Yan,),生於香港,祖籍廣東省中山市,現任支聯會主席,前屯門區議會(樂翠選區)議員、民主黨主席、香港立法會議員,而他也是執業律師,畢業於香港大學法律系。.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何俊仁 · 查看更多 »

唐英年

唐英年(Henry Tang Ying-yen,),生於香港,籍貫江蘇無錫,香港商人,政治人物,前政務司司長(2007-2011)、財政司司長(2003-2007)。現時擔任全國政協常委。.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唐英年 · 查看更多 »

入境事務處處長

#重定向 入境事務處#歷任處長.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入境事務處處長 · 查看更多 »

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在香港被簡稱为人大釋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常设立法机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作出立法解釋。 中国大陆实行成文法,属于大陆法系;而香港在香港回归以后,保留了以普通法、衡平法等不成文法为主的英美法系,并由成文法作補充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PDF檔案),2011年4月。香港的成文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和數以千計的條例。成文法存在法律漏洞时,需要通過立法、立法解釋或司法解釋來補充。按照《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擁有解釋權,第二款規定人大常委授权香港特區法院審理案件時解釋《香港基本法》。但人大常委何時有權行使解釋權,即涉及第三款內容,則存在着争议。香港法律界部分人士指出,按其明文規定,人大释法前必须由香港特區法院先做出提请,香港法院的提请是人大释法的先决条件;但中共官員及建制派卻普遍認為,人大釋法權不應受到限制。 1997年以来,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先後五次對《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釋。其中,第一次和第三次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提出,第四次是由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三款提出,而第二次和第五次則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每次释法都引起争议,被部分人士认为是破壞香港司法獨立。.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 · 查看更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简称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的工作委员会。.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 查看更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立法机关。由于採取议行合一制度,其法律地位高于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第一届全国人大于1954年召开,现任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8年3月就职。 目前,全国人大的全体会议一般在每年3月召开。全国人大会议闭会时,则由其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立法机关,代为行使其大部分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對外交往上扮演立法機關的角色,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与国家主席共同行使国家元首职权。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并称为“全国两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中国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则由全国人大会议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五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一楼的万人大礼堂和二楼的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议。.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查看更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于全国人大闭会时行使国家立法机关职权;同时,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共同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职权。 作为一院制国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间接、差额选举产生。现有166名成员,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与当届全国人大相同,一般为五年。现任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于2018年3月当选就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54年,其组织形式和宪法地位与苏联最高苏维埃联盟院和民族院相似。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曾仅限于解释法律等。而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在立法中占关键地位,并有权颁布和修改大部分法令。全国人大所表决的议案,一般也是由常委会三读提交。.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查看更多 »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英文: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PSC)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的法定機構,於1950年根據《香港法例》第93章《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條例》成立,專門負責處理公務員銓敍事宜,包括聘用、晉升及紀律事宜等,並且向行政長官提出相關建議。.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公務員敍用委員會 · 查看更多 »

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

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所在地原本為舊英童學校,位於香港島中環半山區堅尼地道28號。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建築群,即主樓連僕人宿舍及人力車停泊處,於2009年12月18日正式被香港古物古蹟辦事處評為香港一級歷史建築。在2009年12月18日以前,該建築被評為香港三級歷史建築。.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 · 查看更多 »

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

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Executive-elect;簡稱候任特首辦)是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候任行政長官而設的一個臨時辦公室,為準備政府換屆時交接順利為主要目的。.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 · 查看更多 »

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

本表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控制下的33个省级行政区的现任行政首长。除香港和澳門2个特别行政区外,中国内地4个直辖市、22个省、5个自治区的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均由唯一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出任,是該行政區政治建制内仅次于中共该省级行政区黨委書記的“二把手”,而且此职由该省级行政区党委排名第一的副书记担任成了一种趋势。现任省级行政区行政首長之中,4位为女性,即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咸辉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布小林、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谌贻琴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目前為止任职时间最长的是澳門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自任行政长官起,迄今。而在中国内地各省级行政区的行政首长中,任职时间最长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的陈武,自任代主席起,迄今;目前任职时间最短的是自起任黑龙江省代省长的王文涛,迄今。.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 · 查看更多 »

立法會

立法會可以指:.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 · 查看更多 »

縮寫

縮寫(abbreviation),在语言学裡嚴格地说是一種詞語的簡易格式,又称缩略语或簡稱。但實際上,它是從詞中提取關鍵字來簡要地代表原來的意思。例如,「欧洲联盟」被省略作為「欧盟」。.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縮寫 · 查看更多 »

申訴專員公署

申訴專員公署(Office of the Ombudsman),前稱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於1989年成立,是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的獨立法定機構,監察香港政府運作,處理及解決因為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行政失當引起的不滿和問題,申訴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 預防投訴是申訴專員公署職責,關乎政府執行公權力時的尊嚴,這個職責對政府執行政策尤其重要。為防止市民濫用投訴機制,在特別情況下,申訴專員公署更會在拒絕受理市民投訴的同時,警告投訴人切勿作出無理投訴。.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申訴專員公署 · 查看更多 »

特首校監必然制

特首校監必然制是沿襲港英時期港督出任校監的安排,香港各公營專上院校都根據其所屬條例,校監皆由行政長官兼任,校監有權委任校董會主席和校董,及增補、修訂大學規程 。香港受大學條例規管的法定大學,包括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教育大學、嶺南大學,另有是法定學院的香港演藝學院。按現行規定,行政長官有權根據「大學條例」委任各院校的校董會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及司庫;而除了委任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時須要根據校董會的提名而委任外,特首可以隨意委任任何校外人士擔任其他各院校的校董會主席,變相讓政府掌握每所大學的最高決策機關,干預大學的政策。而有意見指特首擔任校監權力過大,會損害院校自主,政治干預學術的風險極大 ,因而要求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特首校監必然制 · 查看更多 »

特赦

特赦,指以行政權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的服刑。宋代以前中國即存在特赦,有所謂「八議」之同罪異罰之說。學者認為特赦權的開始始於19世紀的英國君主,在司法獨立以及國會擴權的時代,是少數專屬於君主的特權之一。在不同的国家里,不同的人或组织有下达特赦令的权利,比如国家元首或者议会。在不同国家里对特赦令的定义和理解也各不相同。比如有些国家中(如德国),对个人和对一群人的特赦令有不同的称呼和定义。在有些国家里,特赦令虽然免除被特赦的人的服刑期或服刑的重度,但它并不表示该人已经无罪了。在另一些国家中,特赦令也免除被特赦者的罪行。颁布特赦令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特赦 · 查看更多 »

選舉

選舉是一種正式的決策過程,由人們投票選出某個職位的出任人選、或適用於整個組織的過程。因此,选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选择方法,如比赛筛选、随机决定或市场决定。选举通常被定义为被管治者意愿的一种正式表达方式,这些表达的意愿会集合并转化为一种集体决策,用来决定谁可以管治,包括谁可以继续执政、谁应该下台、和谁应该取而代之。雖然沒有一套關於選舉之單一普世之國際標準,但確已形成一些共識,包括通過舉行自由、平等且定期之選舉來保證成人之普選權,不記名投票且免於脅迫之原則,一人一票之原則。選舉是一種民主過程,合資格選民擁有投票及選擇的權利,稱為選舉權。 奉行代议民主制的國家或地區,會通過選舉選出議會成員、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如總統、總理、首相)等,也會以此選出地方政府的行政官員。依照功能的不同,代議民主制的選舉可分為國政選舉、地方選舉等兩大種類,前者指國家元首、國會議員等全國或中央政府層級的選舉,後者則指地方政府首長及民意代表的選舉。 除此之外,選舉也被广泛应用于許多私人組織或商業机构,由民间团体、學校以至公司,也会采用选举作为制定人事决策的手段。選舉是人民行使政治權力的重要方式,但如果投票難以操作、或者投票結果對國家或所屬團體之治理方式無法產生影響,那麽對民眾而言,選舉也就沒有多大意義。.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選舉 · 查看更多 »

選舉委員會

选举委员会是负责本国(地區)选举事务的政府機構。.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選舉委員會 · 查看更多 »

選舉委員會 (香港)

選舉委員會(英文:Election Committee)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設立,負責選出行政長官的選舉組織。.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選舉委員會 (香港) · 查看更多 »

選舉管理委員會 (香港)

選舉管理委員會(簡稱選管會,英文:Electoral Affairs Commission,EAC),於1997年9月29日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成立,是一個獨立及非政治性法定組織,其職責是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選舉在任何時候均是在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方式進行。.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選舉管理委員會 (香港) · 查看更多 »

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是政府行政部門中,上級發出指示下屬行為的命令,名稱或有不同。在中國傳統中通常稱為“令”、“政令”等;在軍隊裡,上級發出指示下屬的作戰、打仗和戰鬥等命令行為稱為軍令。.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命令 · 查看更多 »

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是一個常見的高階行政人員職稱,通常見於公家單位之中,但有些私人機構也設有名稱類似的職稱。.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長官 · 查看更多 »

行政長官粉嶺別墅

行政長官粉嶺別墅(英文:Fanling Lodge)前身為港督粉嶺別墅,位於香港新界北區上水古洞,被粉嶺高爾夫球場包圍。行政長官粉嶺別墅為一幢兩層高的平房,設有客廳、飯廳及4間睡房,設有游泳池、網球場、燒烤場及直升機坪。 港督粉嶺別墅主要為香港殖民地時期的香港總督及香港回歸後的香港行政長官及其官眷度假、招呼外賓及舉行宴會之場地。.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長官粉嶺別墅 · 查看更多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Chief Executive-in-Council)是香港法律的一種概念,香港法律規定某些及重要行政決策必須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例如批出香港免費電視及香港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及批准某學校升格為大學等。.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 查看更多 »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英文:Risk Assessment),是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过程,风险管理国际标准ISO31000定义风险评估的过程为:风险评估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风险评价的全过程。在国际标准ISO31010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中,明确给出了风险评估过程需要解决的5个基本问题:.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风险评估 · 查看更多 »

要員保護組

要員保護組(俗稱G4;英文:VIP Protection Unit,縮寫:VIPPU)於1974年成立,隸屬於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保安部,為準軍事化保鑣特種警察部隊,主要責任為執行要員保護任務,根據《國際公約》及《香港法例》,確保訪問香港的「應受國際保護人物」的安全、自由及尊嚴受到保護。由要員在香港國際機場停機坪上踏出飛機艙的一刻起,要員保護組就需要作出保護,直至要員所乘坐的飛機航班離開香港領空為止。要員保護組為國際要員保護協會會員,各亞太區執法機構在檢測其保護證人的管理效能時,皆以要員保護組作為首選的標準機構。.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要員保護組 · 查看更多 »

香港

香港(簡稱港,雅稱香江;Hong Kong,縮寫作 HK、HKG)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特別行政區之一,位於南海北岸、珠江口東側,北接廣東省深圳市,西面與鄰近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相距63公里,其餘兩面與南海鄰接。 全境由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組成,其中香港島北為最發達地區;地理環境上則由九龍半島等大陸土地、以及263個島嶼構成「島嶼」以超過500平方米面积為標準,根據地政總署測繪處:,人口約741萬人(2017年底)。 1842年,大清國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永久割讓香港島;後再簽訂《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分別割讓九龍和租借新界,這些由英國統治的地區構成現今香港的治理範圍。二戰期間,香港曾被日本佔領約三年零八個月。1997年7月1日,香港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國,並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僅有國防、外交事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 香港開埠前,未計九龍和新界,香港島已經是一個有數千人口的小島。英國人看中維多利亞港是一個水深港闊、四季不結冰,而且不在地震帶的天然良港。1842年,大清國在鴉片戰爭中戰敗後,分階段割讓和租借香港土地予英國,英國人開始統治及發展香港,使香港從一個荒蕪、地瘠山多且天然資源缺乏的小漁村,逐漸發展成一個轉口港,成為歐洲各國商船向中國進行鴉片及其他商品貿易的樞紐,而且不受清朝末年的亂局影響。同時,孫中山在香港先後成立興中會和同盟會,為後來推翻大清打下基礎。 太平洋戰爭期間,日本攻佔香港,佔領持續三年零八個月。1945年,日本投降,香港重光,英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基於殖民地身份和地理環境下,又一次避免受到中國長期戰亂影響;太平天國、軍閥割據、國共內戰、阶级鬥争、大跃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期間,大量中國難民逃港。香港在1970年代经济起飞,逐步發展成亞太地區之國際大都會及國際金融中心,獲譽為亞洲四小龍和紐倫港之一。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從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的基本國策,《香港基本法》說明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除國防和外交由中國中央政府管理,香港實行高度自治,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終審權以及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然而,近年香港人對特區政府及中國政府的信任度每況愈下,其高壓權威亦令「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一國兩制」遭到部份人士質疑。 香港是全球具有重要地位、以工商業為主的現代化國際金融、服務業及航運中心,連續24年蟬聯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並以優良治安、廉潔社會、簡單稅制和健全的普通法制度而聞名於世,香港廉政公署,2016年12月1日,香港政府新聞網,2017年2月16日,因此有「東方之珠」的美譽。「亞洲國際都會」則為官方定位的香港品牌。香港同時為全球其中一個最安全、經濟最發達、生活水平最高、競爭力最高、最適宜居住Gulliver.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 · 查看更多 »

香港司法機構

香港司法機構(Judiciary of Hong Kong)由各級法院、特別法庭和審裁處組成,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部門,獨立於香港的行政和立法機構。現任首長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而司法機構政務處則協助各級法院內部行政及管理事宜。.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司法機構 · 查看更多 »

香港對外事務

香港的對外事務,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自行處理相关事务。香港可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體育等領域以「中國香港」(Hong Kong, China)的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香港特區成立以後繼續積極參與國際事務,與國際伙伴維持緊密聯繫。 香港的對外事務有別於外交事務,後者主要以主權國為單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按照基本法第2章第13條及第7章約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香港設有特派員公署,負責與香港有關的外交事宜。此外多國於香港特區設有外交代表機構,而特區政府接待外交人員的工作,則由政府總部的禮賓處負責。.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對外事務 · 查看更多 »

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英語:Hong Kong residents),在香港主權移交後,亦稱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分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兩類。前者具有香港居留權,後者則沒有。.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居民 · 查看更多 »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簡稱私隱專員公署;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縮寫:PCPD),為於1996年8月1日成立的香港法定機構,目標是為確保香港各界遵從於1996年12月20日生效的《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恰當應用。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總部位於香港島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12樓及13樓1301室會議室,於2006年3月25日前位於港灣道1號會展廣場辦公大樓。.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 查看更多 »

香港禮賓府

香港禮賓府(Government House)位於香港香港島中環上亞厘畢道,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官方官邸,亦是香港政府舉行官方場合的場所。禮賓府於英治時期稱為總督府(又稱港督府、督憲府或督轅),為香港總督的官邸,於1997年香港回歸後成為香港行政長官的官邸。禮賓府有逾164年的歷史,見證著香港歷史的發展,屬於香港法定古蹟。.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禮賓府 · 查看更多 »

香港立法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稱立法會(Legislative Council,縮寫为 LegCo 或 Legco),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亦有对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施政情况的監察權。 第一屆立法會成立于1998年7月1日,應屆議員任期為兩年。自第二屆立法會(2000年)開始,每屆議員任期改為四年。2012年起,立法會議席增加至70個。現時的立法會屆別為第六屆,任期為2016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議員各佔35席。.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立法會 · 查看更多 »

香港立法會主席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Presid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是香港立法會的議長,並且同時擔任全體委員會主席。1997年以前稱立法局主席,1997年至1998年稱臨時立法會主席。1993年前,按照《1843年皇室訓令》第五條規定,立法局主席由香港總督擔任。1993年以後,主席一職改由議員互選產生,承沿至今。.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立法會主席 · 查看更多 »

香港立法會議員列表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立法會由選舉產生,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 以下列出所有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的人士。 以下的歷史紀錄包括任期1997年1月25日至1998年6月30日設立的臨時立法會和1998年7月1日後設立的香港立法會,不包括過往英治香港時期的立法局。.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立法會議員列表 · 查看更多 »

香港總督

香港總督(簡稱港督,民間俗稱“督爺”,尊稱督憲或督憲閣下),前身職位是香港行政官(共有3任),是香港殖民地時期(1841-1997),由英國派駐香港的英国君主代表,共歷28任。 早期港督都是由英國殖民地部(後稱「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官員出任,1971年以後港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麥理浩勳爵是第一位;而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則是國會議員出身,曾任保守黨主席。 香港在英治時期共28位總督中,除第1至2、3至4任以外,其餘每個正任總督的交接時間皆不是完美交接,而是中間隔著一至兩位署理總督。署理總督早期則由香港副總督暫代,該職位是由香港駐軍司令擔任;1870年代香港戰略地位減退,故此於1870年至1902年該職位為非常設職位,1902年後香港副總督的職位正式被撤銷。自此,署理總督多由輔政司(1976年改名為布政司)擔任。.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香港總督及香港特首配偶列表

#重定向 香港總督及香港行政長官配偶列表.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總督及香港特首配偶列表 · 查看更多 »

香港終審法院

#重定向 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終審法院 · 查看更多 »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是香港司法机构及香港終審法院的首長。首席法官是終審法院四位常任法官之一。於英治時期,此職被称为香港首席按察司(1843至1992年)、香港首席大法官(1992-1997年)。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首席法官是司法機構的首長,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其他司法職能,如主持法律年度典禮。此外,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名單,首席法官排名於行政長官之後,位列第二。 第一任首席法官是李國能,1997年7月1日任職; 第二任和現任首席法官是馬道立。.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Regional Emblem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代表香港的徽章,現行區徽自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起使用,取代了主權移交以前所使用的香港盾徽和香港徽章。.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

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是香港主權移交後才出現的名詞,根據《香港基本法》,是指所有司長、局長,以及屬於部門首長的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和海關關長《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權:……(五) 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員: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員職務;……」。任免職務除由行政長官建議,還須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批准。2002年開始實行之主要官員問責制只包括司長及局長,而常任秘書長職級雖然較部份部門首長為高,但也不屬主要官員。 根據《基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由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Secretary of Justice,缩写作 SJ),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三位司長級官員之一,主管律政司(Department of Justice),專門負責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務,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檢控,並負有對香港所有罪案進行檢控的最終責任、草擬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草案、以及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見等;亦負責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主席。 香港律政司之職能,如外國之檢察機關,司長亦等同檢察總長一樣。 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律政司司長是三位能於行政長官休假或出缺時署任的政府官員之一,在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之後。.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簡稱推委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籌組而成,推選委員會全部由香港永久性居民組成,必須具有廣泛代表性,成員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地區代表、香港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前曾在香港行政、立法、諮詢機構任職並有實際經驗的人士和各階層、界別中具有代表性的人士。是負責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行政長官及臨時立法會的組織。1996年11月2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推委會成員名單。推委會由400名組成,由以下4個界別所組成:.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英文:Chief Executive's Office,CEO),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直屬的辦公部門。行政長官取其「特區首長」之意簡稱「特首」,辦公室又簡稱特首辦。行政長官辦公室的地點是由行政長官選定,現位於香港中環添馬添華道1號,即行政長官辦公室大樓內。.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

行政會議(簡稱行會,Executive Council,ExCo),香港主權移交前稱為行政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內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最高級機構,由行政長官主持並自行任命成員。行政會議成員在逢星期二在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舉行會議。 現時行政會議有33位成員,包括行政長官(主席)、16位問責官員(官守議員)及16位非官方人士(非官守議員,包括召集人) ,成員均屬公職並支薪。亦可稱為香港政府的「內閣會議」。行政會議每周舉行一次會議,通常為星期二早上(公眾假期除外)。 《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在作任何重要決策前,均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行政會議實行保密制及集體負責制。.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Financial Secretary,簡稱FS;香港人俗稱「財神爺 / 財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專責總覽財金政策的官員,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其支援部門為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國務院任命。 財政司司長的職責主要是與有關的決策局局長合作,督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創新及科技局和發展局的政策範疇的政策制定和實施。財政司司長是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主席,與其他同監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財政司司長也是三位可於行政長官休假或出缺時署理其職務的官員之一,位列政務司司長之後;至於財政司司長休假時,通常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署任。.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表

#重定向 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名單.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表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香港特區政府或港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部門的總稱。在1997年7月1日前,英屬香港的行政機關稱為香港政府(Government of Hong Kong),而香港回歸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香港政府」一詞變成簡稱,英治時代政府就稱「港英政府」以作識別),並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沿用大部分原有制度。香港政府首長為行政長官,轄下有多名局長負責管理各政府部門。.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行政部門除首長行政長官外,由第一層司長、第二層決策局、第三層部門所組成。另外少部分機構,如廉政公署、申訴專員公署和審計署等直屬行政長官。.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

政務司司長(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缩写为CS)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地位僅次於行政長官的排名第一的主要官員,其支援部門為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報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政務司司長現屬行政會議官守成員,也是可以署理行政長官職務的三名司長中最高级的一位。政務司司長休假時,會由一眾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局長中年資最久的一位署任,為香港政府中人事變動最多的官守成員,回歸至今已先後有7位不同人士出任。.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簡稱港区人大代表)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团参与全国人大会议,港区人大佔全国人大代表的百分之1.2。 根據《香港基本法》,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均須為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他們的另一職責是參與選舉行政長官(見選舉委員會)。目前每屆港區人大代表成員由上屆港區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及選舉委員會成員中的中國公民,根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訂立的當屆選舉辦法選出。 第一至八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是由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直接委任香港人成員出任(見歷史)。.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查看更多 »

香港警務處

香港警務處(Hong Kong Police Force,別名見下一段)於1844年5月1日成立,世上最早一批現代警察機關之一,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為編制最龐大的香港政府部門(佔20.2%)及紀律部隊。聯合國毒品和犯罪辦公室統計香港平均每100萬人有4500警察,警民比例居全球第五名(僅次俄羅斯、土耳其等)。 虽然香港特別行政區有解放軍駐守,但解放軍並不能隨意離開駐地營地。因此,在不少國家和地區中部份是軍隊的職能,在香港均由警方擔任,如防守海岸,邊界巡邏和反恐行動。 現任警務處處長為盧偉聰。.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警務處 · 查看更多 »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金融管理局(簡稱金管局;英文: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縮寫:HKMA)是獨立於香港政府運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於1993年4月1日成立,由外匯基金管理局與銀行業監理處合併而成,負責香港的金融政策及銀行、貨幣管理,直接向財政司司長負責。其關連機構包括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香港印鈔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研究中心、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及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現任金融管理專員(通稱總裁))陳德霖。.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金融管理局 · 查看更多 »

香港英治時期

#重定向 英屬香港.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英治時期 · 查看更多 »

香港法例

《香港法例》是香港現存的成文法法例編彙。由於香港的法律制度以普通法為依歸,對於有爭議的案例或有必要遵守的規定,都會以成文法形式頒佈並實行。.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法例 · 查看更多 »

警務處處長

警務處處長(英文:Commissioner of Police,縮寫:CP) 俗稱「一哥」,是香港警察職級中最高級憲委級職級,現任處長為盧偉聰;位於警務處副處長之上,為香港警務處最高級人員,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問責。於香港主權移交後,警務處處長為香港政府主要官員,須由行政長官提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在《香港政府憲報》中公佈。.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警務處處長 · 查看更多 »

財政預算案

--財政預算案是一個組織財務管理的工具,也是一份財務管理文件,其內容預先列出該組織在指定期間活動的收入及支出預算。是一份用貨幣數字量化表達的文件。它相對於財務報表及財務分析文件,它們有先後之間的互聯關係。它的出現,可以加強該組織財務管理的監察能力,及提高透明度。.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財政預算案 · 查看更多 »

黃保欣

黃保欣(Wong Po-yan,),福建省惠安县张坂镇下浦村人,香港政商界人物,曾先後出任香港立法局議員、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港事顧問、預委會委員、籌委會委員、推選委員會委員、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亞洲電視主席、香港機場管理局主席、第九、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等職。1998年獲香港特區政府授予大紫荊勳章。.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黃保欣 · 查看更多 »

胡國興

胡國興(Woo Kwok-hing,),前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前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香港著名法官之一,曾任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現已退休。 2016至2017年,胡國興曾參選行政長官,政綱提出逐步擴大提名委員會至所有選民,以及就基本法第22條立法,立法禁止中国大陸機構及駐港人員干預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之事務,但最後在行政長官選舉中泛民主派選委大多選擇曾俊華,而他與曾俊華都敗於林郑月娥。.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胡國興 · 查看更多 »

董建華

董建華(7月7日),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1997年7月1日至2005年3月12日),於第二屆任期期間辭職,第10屆至第13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董建華1992年經香港總督彭定康任命為行政局非官守成員,1996年12月11日在推選委員會中擊敗楊鐵樑、吳光正和李福善等中勝出,獲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委任為香港首任行政長官。2002年2月28日,董建華在無對手的情況下自動當選第二任行政長官,任期原於2007年6月30日屆滿,惟董建華於2005年3月10日以健康為理由向中央人民政府請辭,於3月12日獲接納。同日,他獲全國政協推薦並當選第10届全國政協副主席,連任三屆至今。 在其行政長官任內,香港爆發多場大規模示威,他的政策亦備受爭議及非議,間接導致多位高級官員問責下台。他離任特首後成為全國政協副主席,晉身國家級副職領導人。2012年梁振英上任後成立團結香港基金會,重新活躍於政壇。.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董建華 · 查看更多 »

鄭海泉

鄭海泉(Vincent Cheng Hoi-Chuen,),香港銀行家,曾任香港上海滙豐銀行亞太區主席。他是滙豐控股有限公司首位華人執行董事。.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鄭海泉 · 查看更多 »

林鄭月娥

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本名:鄭月娥,),香港特別行政区現任行政長官,在36年間曾於20個政府不同的工作崗位上工作。其後加入問責官員團隊,先後擔任發展局局長及政务司司长。 在2016年7月1日,時為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獲特區政府頒授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政府表揚她盡心竭力為香港服務35年,表現卓越,尤其於出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成績斐然。政府又稱,林鄭月娥協助行政長官施政,在協調政策上擔任重要角色,帶領政府克服各種挑戰。 在梁振英宣布不尋求連任後,2017年1月16日林鄭月娥正式宣佈參選行政長官選舉,表示希望能延續梁振英政府「行之正道,穩中求變」的施政理念。宣佈參選後獲大部分建制派選委支持,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則強調與候選人林鄭月娥沒有互信基礎。2017年3月26日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中,林郑月娥获得由1194人組成選舉委員會中的777票,成功當選第五屆香港行政長官。於2017年7月1日就任後,她成為歷史上首位香港女性行政長官,以及香港開埠以來首位女性最高級行政官員。 她與丈夫林兆波於英國劍橋結識,1984年結婚,育有兩子,父子三人均持有英國國籍,而林郑月娥則於2007年因擔任發展局局長放棄英國國籍。.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林鄭月娥 · 查看更多 »

李克强

李克强(),安徽定远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之一。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是中共第十五届至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2008年至2013年曾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記。在地方上他曾任河南省省长、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和中共辽宁省委书记。 李克强负责分管经济、外交、国家安全、深化改革、军民发展、网络信息和审计等工作。此外,他还担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李克强在201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九大上,与总书记习近平一起以全票当选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并于10月25日召开的中共十九届一中全会上连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开始其第三届政治局常委任期,排名继续维持在党内第二位。.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李克强 · 查看更多 »

李鹏

李鹏(),原名李远芃,四川庆符(今属高县)人,祖籍湖北麻城,出生于上海法租界。毕业于苏联水力发电系,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主要领导人之一。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第十三至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先后任电力工业部部长、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总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重要职务。.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李鹏 · 查看更多 »

梁家傑

梁家傑(Alan Leong Kah-kit,),香港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前任黨魁及副主席(內務)、香港立法會議員、泛民會議及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代表東九龍。 2014年度香港立法會工務委員會主席(負責批核政府建築工程收支)。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與官員對質著稱,任內參與調查廉政專員湯顯明隱瞞應酬帳目案、旅遊事務署盛事基金亂花公款案等。 梁家傑任公民黨副主席時,曾參加200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稱「要顯示小圈子選舉的不公義」。在該次選舉與爭取連任的曾蔭權一對一競選,兩人在電視直播辯論上針鋒相對,成為一時佳話。是次選舉亦令梁家傑名望大增,後來在2014-2015年,雨傘革命期間成為泛民會議召集人。.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梁家傑 · 查看更多 »

梁國輝

梁國輝(),香港教育學院校董會前主席,香港教育學院風波主角之一。.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梁國輝 · 查看更多 »

梁振英

梁振英(Leung Chun-ying,),生於香港,祖籍山东省威海市,香港特別行政區第4任行政長官、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政協常委,也是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召集人,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及戴德梁行亞太區前主席。梁振英於香港回歸前,曾經擔任由中方委任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起草事務。 2011年11月,梁振英宣佈參選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新浪香港轉載星島日報,2011年11月27日,2012年3月25日在選舉委員會以689票多數票當選為香港第4屆行政長官,於2012年7月1日正式宣誓就職。 梁振英任內推出多項措施應對經濟和民生問題,包括針對水貨客和奶粉荒而實施俗稱「限奶令」的攜帶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離境新規定、實施「零雙非」政策使所有公立醫院均不會接收非本地孕婦在香港分娩、為免個人遊旅客過多,影響市民日常生活而停止向深圳居民簽發赴香港「一簽多行」簽註,改為「一周一行」、推出「港人港地」政策以優先照顧本地永久性居民置業安居的需要、多處覓地廣建房屋等等;但在勞工和社會福利議題上,並無落實爭取多時的標準工時和全民退休保障。而在政治方面,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產生方法未能通過,特首選舉仍未達至普選,使香港民主化發展停步不前。另外,其奉行強硬政治鬥爭的路線為人詬病,與泛民主派關係緊張、警民關係惡化、港獨思潮冒起。任內又發生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爭議、香港免費電視牌照爭議、佔領中環運動和旺角暴亂等社會事件,並打擊港獨運動。而涉嫌收取澳洲公司UGL約5,000萬港元亦影響梁振英誠信。 2016年12月9日,梁振英宣佈因家庭原因,放棄爭取連任,行政長官任期至2017年6月30日完結,他成為回歸以來首個不尋求連任的特首。2017年3月13日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特首梁振英以2066票贊成、13票反對、16票棄權,獲增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同時兼任國家領導人和行政長官,成為首例。.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梁振英 · 查看更多 »

楊鐵樑

拿督楊鐵樑爵士,SPMB(Dato Seri Paduka Sir Ti-liang Yang,),1988年至1996年成為首位擔任香港首席大法官的華人。1996年辭職參選第一屆行政長官選舉,敗於董建華。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獲董建華聘任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至2002年卸任。 楊鐵樑生於上海,先後於蘇州東吳大學和倫敦大學學院修讀法律,26歲定居香港執大律師業,1956年加入香港司法部。出任首席大法官前,他歷任裁判司、高級裁判司、地方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和上訴法院按察司,以及在1987年出任上訴法院副庭長等職。他處理過的大案包括調查1972年六一八雨災,1975年主審外籍前總警司葛柏涉嫌貪污案,以及在1980年就麥樂倫案主持聆訊。在首席大法官任內,他對司法機構展開改革,以配合主權移交,當中包括在1995年首度為法庭引入中文聆訊。 在司法界以外,楊鐵樑在1985年至2001年和1994年至2001年分別擔任香港大學校董會主席和香港大學副校監,1998年起任香港紅十字會主席,2012年起任該會會長。退休後,自2003年9月起在香港電台主持英語教學節目《楊鐵樑留言信箱》。.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楊鐵樑 · 查看更多 »

民主

民主(dìmokratía),其本义是“人民的统治”,即“主权在民”,是一种现代的国家制度,国家权力由公民直接或间接行使。民主有时被称为“多数的统治”,与極權統治、独裁统治或寡头政治相对立。狭义的民主一词经常被使用于描述国家的政治,民主的原则也适用于其他有着统治行为存在的领域。平常所说的民主作风、民主原则、言論自由等民主权利,都从民主之含义派生而来。广义的民主应该是人民当家做主,既在一个完整的民主的社会里人们从一出生就平等,人们对社会负有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建立起社会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政权控制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等。 拉里·戴蒙德(Larry Diamond)指出,民主包括四个关键要素:(1)通过自由和公正的选举产生政府; (2)作为公民积极参与政治和公民生活; (3)保护所有公民的人权;(4)法律和程序同样适用于所有公民。.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民主 · 查看更多 »

法官

法官(臺灣前稱推事,法文: Juge, 英文:Judge, 西班牙文: Juez, 德文: Richter)是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權的執行者。在不同法系中法官的角色不盡相同,要求基本上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響或制肘、大公無私地根據法律判案。 在中國,法官是屬於公務員團隊,必須履行及遵守當局對公務員行為的守則和指引。.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法官 · 查看更多 »

法案

法案(Bill)又稱法律(草)案、條例(草)案,是法律在通過之前遞交議會審議的形式,三讀通過後即成為法律的一部分。在大部分政治體制中,法案還必須由行政首長或國家元首簽署同意方能正式生效。如其不同意,可以運用否決權否決之;但部分國家或地區如議會再以絕大多數通過,法案即自動生效。 法案通過後即成為法律(英文Act或Law),對政府有約束力;而議案是議會要求政府進行某些行動的討論案,沒有約束力。即使議會通過了議案,政府也不一定要照辦。.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法案 · 查看更多 »

温家宝

温家宝(),天津人,中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主要领导人之一,第十六、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2003年至2013年间担任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1998至2003年间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北京地质学院毕业,后分配至甘肃省从事地质工作,经推荐进入地质矿产部党委工作。随后在胡耀邦、赵紫阳、江泽民连续三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时期,分别担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和主任的职务。 溫家寶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進入中央高層;被任命為中共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兼中央辦公廳主任,位列黨和國家領導人。1992年中共十四大,晋升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兼中央書記處書記,开始参与中央的经济和农业工作。1997年中共十五大,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央书记处书记。並於1998年至2003年,在朱镕基任职总理期间,出任主管农业和金融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 2002-2012年當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2003至2013年间担任国务院总理。还曾兼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等职。.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温家宝 · 查看更多 »

港元

港元(單位:元),原稱「港圓」(單位:圓),亦稱為「港幣」或「港紙」,粵省俗稱咸龍,是香港的法定流通貨幣。貨幣及基金代碼之表示法為HKD(Hong Kong Dollar),標誌為HK$。.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港元 · 查看更多 »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Chefe do Executivo,又稱特區首長、俗稱特首,其是“特區首長”意思;政府內部稱為“長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最高政治代表及行政首長,此職位創建於1999年12月20日,大致上代替澳門回歸前澳門總督的職務。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國務院(總理親自簽令)任命,每屆任期五年,可以連任一次。現任行政長官是崔世安,於2009年12月20日就任,2014年12月20日順利連任。.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查看更多 »

朱镕基

朱镕基(),乳名長庚 《南方周末》 張歡 2009年9月15日,中國湖南长沙人,祖籍安徽鳳陽,中国共產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主要领导人之一,曾先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总理,中共第十四届和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984年-2001年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任过四个博士生导师。 朱镕基幼年父母双亡,长沙一中毕业后以湖南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国立清华大学(多年后担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1987年起任上海市市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主持浦东开发开放。1991年上调中央,任国务院副总理,位列党和国家领导人。1992年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993年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在任期间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有效地控制中国金融秩序。1998年,出任国务院总理,主持中国金融与货币秩序控制、分税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国家机关精简以及反腐败等。任期内查处了原中共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贪污案及远华集团走私案等。 2003年3月卸任后,生活低调,甚少出席公开场合活动。.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朱镕基 · 查看更多 »

海關關長

#重定向 香港海關#歷任首長.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海關關長 · 查看更多 »

政府首脑

政府首脑是國家(或地區)政府或内閣的领导人,在議会制政治体制下一般為总理(如德国)或称首相(如英国),在總統制政治体制下一般为總統(总统同时也是国家元首,例如美国),而在半总统制政治体制下政府首長由总统在议会多数政党中指定(如法国),在社会主义国家一般为总理,例如前苏联的部长会议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總理。此外,也有比較特殊的政治制度,例如中華民國: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行政首長為行政院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由民選的總統逕行任免之。 政府首腦是行政部門的最高負責人,因此也可稱為行政首長。.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首脑 · 查看更多 »

曾俊華

曾俊華(John Tsang Chun-wah,),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司司長現任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客座教授。其為香港自主權移交以來任期最長的財長,任期達9年7個月。.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曾俊華 · 查看更多 »

曾蔭權

曾蔭權爵士(Sir Donald Tsang Yam-kuen,1944年10月7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第2及第3任行政長官。 曾蔭權於1967年加入香港政府,成為二級行政主任,其後曾於不同部門任職。1995年出任首位華人財政司,香港主權移交後過渡為財政司司長,2001年接替陳方安生出任政務司司長。2005年3月10日,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以「健康理由」辭職,曾蔭權在行政長官補選中自動當選。6月21日,曾蔭權得到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正式任命(即日就任),並在6月24日上午9時前往北京人民大會堂,在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監誓下宣誓就職,成為第2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2007年3月25日,曾蔭權在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中以649票擊敗梁家傑勝出,第二次當選特首,任期至2012年6月30日結束,其後開始退休生活,但因為在離任前的2012年2月捲入多宗不當收受利益的刑事指控,於2015年被廉政公署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名提出起訴,其中一項指控在2017年2月被判罪名成立,曾蔭權成為香港有史以來首個因為在任期間觸犯刑事罪行,而被判處入獄服刑的前任最高級政府官員。.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曾蔭權 · 查看更多 »

普選

#重定向 普遍選舉.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普選 · 查看更多 »

1996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1996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次行政長官選舉,在香港主權移交半年多前舉行。選舉結果由董建華以320票當選為第一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1996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 查看更多 »

200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200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是為選出第二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以便進行第二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換屆工作。 選舉委員會選舉原本計劃於2002年3月24日舉行,但由於絕大多數選舉委員會的提名已被董建華取得,其他有意參選人在未能取得足夠提名的情況下,董建華自動當選。.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200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 查看更多 »

2005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2005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是為選出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以接替原第二任行政長官的餘下任期。 選舉原本計劃於2005年7月10日舉行,但由於絕大多數選舉委員會的提名已被曾蔭權取得,另外兩位有意參選人在未能取得足夠提名的情況下,已在提名期完結前6月15日公開宣佈棄選。選舉主任朱芬齡法官在6月16日宣告曾蔭權在選舉中自動當選。.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2005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 查看更多 »

2007年及2008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本文講述計劃於2007年及2008年所推行的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於2005年提出2007年行政長官及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之改革建議,由於泛民主派認為政府提出的方案過於保守,加上沒有全面普選時間表,政改方案最終得不到足夠的支持而未能通過,選舉安排沿用上一屆的方式。.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2007年及2008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 查看更多 »

200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200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是為選出第三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選舉,已於2007年3月25日順利舉行。選舉由8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進行投票,從一位或多位候選人中選出下一任行政長官。由於立法會修訂了《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加入了信任投票制度,即使这次只有一人得到足夠提名,仍然需要投票。.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200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 查看更多 »

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於2012年3月25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政府的首長,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再由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任命,任期5年。 2012年3月25日中午,梁振英當選第四屆行政長官,獲得689票,得票率約57%,為歷屆當選行政長官中得票比例最低。.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 查看更多 »

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是計劃於2012年所實施的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當中包括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釋法確定了修改程序須走「五部曲」。香港特區政府於2007年發表《政制發展綠皮書》即為「首部曲」拉開序幕,經歷走完「行政長官提交報告」(首部曲)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次部曲)這兩項程序後,在2010年4月14日提出《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當中不少地方均參照2005年被否決的政改方案。 在此建議方案中,有關修正《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及修正《基本法》附件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部份,亦即:.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 查看更多 »

2016年及2017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2016年及2017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是项针对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及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的产生方法的改革。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當中涉及「三落閘」,即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須按照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1200人)、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而規定、不實行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行政長官參選人須獲得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才能成為候選人,候選人數目限在2至3位,以及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不實行變動。「8·31決定」是之後雨傘運動的直接導火線。香港立法會於2015年6月18日表決《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決議案》,大批建制派議員在表決前突然離開會議廳,以致議案以8票支持、28票反對大比數否決。.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2016年及2017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 查看更多 »

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為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行政長官的選舉,於2017年3月26日舉行,由1,194名委員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梁振英於2016年12月9日宣布不參加本次選舉,成為首位不尋求連任的行政長官(又稱作特首),此前的特首董建華和曾蔭權都成功連任。 2017年3月26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林鄭月娥以777票成功當選為行政長官,擊敗365票的曾俊華以及21票的胡國興。她是五屆特首選舉以來首位當選時民望淨值為負的特首。.

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 · 查看更多 »

重定向到这里:

Chief executive of hong kong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政長官 (香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香港特別行政區署理行政長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香港特首香港行政長官香港行政长官

传出传入
嘿!我们在Facebook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