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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卡西记录

指数 阿卡西记录

阿卡西记录(Akashic records),也又译作阿卡夏記錄、阿克夏記錄或宇宙本源,其中“阿卡西”一词是由梵語 akasha(天城文:आकाश 轉寫:ākāśa)音譯而來的,意譯為「天空覆蓋之下」、「空間」或是「以太」。是一種不可知型態訊息的集合體,被編碼儲存在以太之中。換言之,是一種非物理層次的存在(意即無法被知覺或體驗)。 這種觀念在西方晚近的新紀元運動中相當流行。阿克夏記錄被理解為既存於一切存在被創造以降,甚至在那之前。即使我們的知識系統(例如醫學或法律)隨著外在的時間變化有著複雜化的變化;這些訊息早就被記錄在阿克夏記錄中(例如:人、動物、植物、或是礦物等。);只是被編碼為一種共通的語言。(可以解釋為:因為所有的創造或是文化都是觀察既有的環境,因此整體的環境才是源點。)大多數的相關著作指出阿克夏記錄其實是在人類普遍可以體驗的範圍之內,只不過它被編碼成只被少數特定狀況進入超驗狀態的人才得以捕捉。.

8 关系: 以太医学空間编码阿賴耶識梵语法律新纪元运动

以太

以太(Luminiferous aether、aether 或 ether)或譯為光乙太,是古希腊哲学家亞里斯多德所设想的一种物质,為五元素之一。19世紀的物理學家,認為它是一種曾被假想的電磁波的傳播媒質。但後來的实验和理论表明,如果不假定“以太”的存在,很多物理现象可以有更为简单的解释。也就是说,没有任何观测证据表明“以太”存在,因此“以太”理论被科学界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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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

醫學是以診斷、治疗和预防生理和心理疾病和提高人体自身素质为目的的應用科學。狹義的醫學只是疾病的治療,但也有說法稱預防醫學為第一醫學,臨床醫學為第二醫學,复健醫學為第三醫學。醫學的科學面是應用基礎醫學的理論與發現,例如生化、生理、微生物學、解剖、病理學、藥理學、統計學、流行病學等,來治療疾病與促進健康。然而,医学也具有人文與藝術的一面,它關注的不僅是人体的器官和疾病,而是人的健康和生命。「生理、心理、社會模式」是廣為接受的理論,而其他如「生理心理靈性社會的照顧」、「全人、全隊、全程、全家的醫療」也都是現代醫學的重要理論。随着醫學模式的转变,醫學的人文性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醫學倫理目前最廣為人知的是四初確原則方法論:「自主、行善、不傷害、正義」。 在人類社會中,醫學已經存在數千年之久。现代医学起源於17世紀科學革命後的歐洲,以科學的过程及办法來進行醫學治療、研究與驗證。研究领域大方向包括基礎醫學、臨床醫學、檢驗醫學、預防醫學、保健医学、康复医学等等。在現代醫學興起前發展的醫學,稱為傳統醫學;現代則以替代醫學的形式在科学医学尚未普及的地区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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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

間(Raum,space,espace,espacio,spazio),,抽象化之後形成的概念。與時間二者,構成物質存在的基本範疇,是人類思考的基本概念框架之一。人類可以用直覺了解空間,但難以概念化,因此自古希臘時代開始,就成為哲學與物理學上重要的討論課題。空間存在,是運動構成的基本條件。在物理學中,以三個維度來描述空間的存在。相對論中,將時間及空間二者,合併成單一的時空概念。伽利略、莱布尼兹、艾萨克·牛顿、伊曼努尔·康德、卡爾·弗里德里希·高斯、爱因斯坦、庞加莱都研究空间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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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编码是信息从一种形式或格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的过程。解码,是编码的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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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賴耶識

阿賴耶識(आलयविज्ञान,) 北魏佛陀扇多譯無著《攝大乘論》:「如來經中說,謂阿犁耶識,以阿犁耶識語故,作阿犁耶識語說。如來於《大乘阿毘曇經》偈中說:『無始已來性。一切法所依。有彼諸道差。及令得涅槃。』還彼經所說:『一切諸法家。彼識一切種。故說為家識。聰明者乘此。』」 陳朝真諦譯無著《攝大乘論》:「世尊於何處說此識,及說此識名阿黎耶,如佛世尊《阿毘達磨略本》偈中說:『此界無始時。一切法依止。若有諸道有。及有得涅槃。』《阿毘達磨》中復說偈云:『諸法依藏住。一切種子識。故名阿黎耶。我為勝人說。』」 隋朝達磨笈多譯世親《攝大乘論釋論》:「論曰。世尊於何處說此阿梨耶識,名阿梨耶識。世尊於《阿毘達磨經》偈中說:『界體無始時。諸法共依止。由此有諸趣。及涅槃勝得。』……即彼經復說偈:『諸法所依住。一切種子識。故名梨耶識。我為勝人說。』」 唐朝玄奘譯無著《攝大乘論本》:「世尊何處說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謂薄伽梵於《阿毘達磨大乘經》伽他中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即於此中,復說頌曰:『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 《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問何等是界義。答因義。種子義。本性義。種性義。微細義。任持義。是界義。」 玄奘譯世親《攝大乘論釋》:「此中能證阿賴耶識,其體定是阿賴耶識。……今界者,謂因,是一切法等所依止,現見世間於金鑛等說界名故。由此是因故,一切法等所依止因,體即是所依止義。由此有者,由一切法等所依有。諸趣者,於生死中所有諸趣。趣者,謂異熟果。由此果故,或是頑愚瘖瘂種類,或有勢力能了善說惡說法義,或能證得上勝證得。又為煩惱所依止性,由此故有猛利煩惱長時煩惱,如是四種異熟差別所依止故,無有堪能,應知翻此名有堪能,非唯諸趣由此而有。亦由此故證得涅槃,要由有雜染方得涅槃故。」 無性《攝大乘論無性釋》:「此引阿笈摩,證阿賴耶識名所知依。無始時者,初際無故。界者,因也,即種子也。是誰因種,謂一切法,此唯雜染,非是清淨故。後當言: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所起等。彼一切法等所依者,能任持故,非因性故,能任持義,是所依義,非因性義,所依能依性各異故。若不爾者,界聲已了無假依言。」玄奘譯世親《攝大乘論釋》:「多聞熏習所依者,謂大乘法所熏自體。非阿賴耶識所攝者,謂能對治阿賴耶識故。如阿賴耶識成種子者,謂如阿賴耶識為一切雜染法因,此為一切清淨法因亦爾。如理作意所攝者,謂如理作意為自性。似法似義而生者,謂似法義相而生起時。」 北魏佛陀扇多譯《攝大乘論》:「然復彼何故,名阿犁耶識。有生法者依彼,一切諸染法作果於彼,彼亦依諸識作因故,說為阿犁耶識。或復眾生依彼為我故,名阿犁耶識。」 陳朝真諦譯《攝大乘論》:「云何佛說此識,名阿黎耶。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為果故,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為因故。復次諸眾生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名阿黎耶識。」真諦譯世親《攝大乘論釋》:「論曰。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為果故。釋曰。一切謂三世。三世中取正生能生不淨品法。謂翻五種淨品,名不淨品。論曰。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為因故。釋曰。諸法謂阿黎耶識果,即不淨品等。阿黎耶識藏住此果中為因。論曰。復次諸眾生,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是故名阿黎耶識。釋曰。藏者以執義,約阿陀那識及意識,說眾生名,何以故,一切眾生無無我執。我執若起,緣何境,緣本識起,微細一類相續不斷故。」 隋朝達磨笈多譯世親《攝大乘論釋論》:「論曰。……然此識何因緣故,說名阿梨耶。一切有生染法,依住為果,此識亦依彼法為因故,名阿梨耶識。又眾生依住以為自我故。名阿梨耶識。釋曰。此識名阿梨耶者,謂諸法依住故。依住者,共轉故。有生者,謂有生起類皆名有生故。染法者,謂異於淨法故。眾生依住為自我者,執取故。」 唐朝玄奘譯無著《攝大乘論本》:「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玄奘譯世親《攝大乘論釋》:「今訓此識阿賴耶名。一切有生者,諸有生類皆名有生。雜染品法者,是遮清淨義。於中轉故,名為攝藏。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者,是執取義。」 無性《攝大乘論無性釋》:「能攝藏諸法者,謂是所熏,是習氣義。非如大等顯了法性,藏最勝中;阿賴耶識攝藏諸法,亦復如是;為簡彼義,是故復言,一切種子識,與一切種子俱生俱滅故,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為緣故,展轉攝藏,是故說名阿賴耶識。非如最勝即顯了性,顯自簡劣故。……一切雜染,庫藏所治,種子體性之所攝藏,能治彼故,非互相違為因果性,是正道理,然得為所依,若處有所治,亦有能治故。於此攝藏者,顯能持習氣,由非唯習氣名阿賴耶識,要能持習氣,如彼說意識。」「且有爾所熏習異計:或說六識展轉相熏。或說前念熏於後念。或說熏識剎那種類。如是一切皆不應理,是故唯說阿賴耶識是所熏習,非餘識者。」 玄奘《成唯識論》:「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依斯建立阿賴耶名。非如勝性轉為大等,種子與果體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滅故。與雜染法互相攝藏,亦為有情執藏為我,故說此識名阿賴耶。」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此正述阿賴耶名義,次簡外執,外執云:三德冥性將起轉變,名為勝性。轉為大等二十三諦,具如前敘。彼雖計有因果,而體定一是常。……此遮僧佉計為勝性,即自性體起用,名勝性。」「梵云僧佉,此翻為數,即智惠數,數度諸法根本。立名從數起論,名為數論,論能生數,亦名數論。其造數論及學數論,名數論者。此師所造《金七十論》,謂有外道入金耳國,以鐵鍱腹、頂戴火盆,擊王論鼓求僧論議,因諍世界初有後無,謗僧不如外道。遂造七十行頌申數論宗,王意朋彼以金賜之,外道欲彰己令譽,遂以所造名金七十論。彼論長行天親菩薩之所造也。……依金七十論立二十五諦。總略為三,次中為四,廣為二十五。彼論云:略為三者:謂變易、自性、我知。變易者,謂中間二十三諦,自性所作,名為變易。自性者,冥性也,今名自性,古名冥性。今亦名勝性,未生大等,但住自分名為自性,若生大等,便名勝性,用增勝故。我知者,神我也。中為四者:一本而非變易,謂即自性,能生大等故,名為本,不從他生故,非變易。二變易而非本,一說謂十六諦,即十一根及五大,總十六諦;又說但十一根,唯從他生名為變易,不能生他,是故非本。三亦本亦變易,一說謂七諦,即大、我慢及五唯量;又說并五大合十二法,謂從他生,復生他故。四非本非變易,謂神我諦。廣為二十五諦者,一自性、二大、三我慢、四五唯、五五大、六五知根、七五作業根、八心平等根、九我知者,於此九位開為二十五諦。問:自性云何能與諸法為生因也。答:三德合故,能生諸諦。三德者:梵云薩埵,此云有情,亦言勇健,今取勇義;梵云剌闍,此名為微,牛毛塵等皆名剌闍,亦名塵坌,今取塵義;梵云答摩,此名為闇,鈍闇之闇。三德應名勇、塵、闇也;若傍義翻:舊名染、麁、黑,今云黃、赤、黑;舊名喜、憂、闇,今名貪、嗔、癡;舊名樂、苦、癡,今言樂、苦、捨。外人問曰:此我知者,作受者耶?答是受者,三德作故。問:既非作者,用我何為?答曰:為領義故,義之言境,證於境也,我是知者,餘不能知。又從冥性既轉變已,我受用故。次第生者:自性本有,無為常住,唯能生他,非從他生。由我起思受用境界,從自性先生大,大者,增長之義,自性相增故,名為大,或名覺,亦名想、名遍滿、名智、名惠。從大生我執,我執者,自性起用觀察於我,知我須境,故名我執,初亦名轉異,亦名脂膩。」《金七十論》:「故知自性中有大。……故知因中有果。」 ,又譯為阿梨耶識,也稱為一切種子識() 無著《攝大乘論》:「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為無別異?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然阿賴耶識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名一切種子識。」 世親《攝大乘論釋》:「阿賴耶識中雜染法種子,為異?為不異?若爾何失?若有異者,彼諸種子應分分別,阿賴耶識剎那滅義,亦不應成,有別異故,由善、不善熏習力故,種子應成善、不善性,然許無記;若不異者,云何有多,此不應理。是故二說俱有過失。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乃至名一切種子識者,為避如前所說過失,故不定取異及不異。如是而生者,謂由如是品類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者,謂有能生雜染品法功能差別相應道理。由與生彼功能相應故,名一切種子識。於此義中有現譬喻,如大麥子於生自芽有功能,故有種子性。若時陳久或火相應,此大麥果功能損壞,爾時麥相雖住如本,勢力壞故無種子性。阿賴耶識亦復如是,有生雜染諸法功能,由此功能相應故,說名一切種子識。」「剎那滅者,謂(內外)二種子皆生,無間定滅壞故。所以者何,不應常法為種子體,以一切時其性如本無差別故。」 、異熟識() 無著《攝大乘論》:「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趣等。」「何因緣故,善、不善法能感異熟,其異熟果無覆無記。由異熟果無覆無記,與善、不善互不相違,善與不善互相違故。若異熟果善、不善性,雜染還滅應不得成。是故異熟識唯無覆無記。」 世親《攝大乘論釋》:「『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自性』者。謂得自體異類熟故,諸法種子熏在中故。一切趣等者,謂五趣等。一切自體者,謂趣趣中,同分異分,種種差別。」 世親《大乘成業論》:「能續後有能執持身故。說此名阿陀那識。攝藏一切諸法種子故。復說名阿賴耶識。前生所引業異熟故。即此亦名異熟果識。」、阿陀那識() 無著《攝大乘論》:「復次此識亦名阿陀那識。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經》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世親《攝大乘論釋》:「執受一切有色諸根故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盡壽隨轉。』用此為釋,謂由眼等有色諸根,阿賴耶識所攝受故,非如死身青瘀等位。一切自體取所依故者,『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用此為釋,謂由此識是相續識故,於相續正結生時,能攝受生,一期自體亦為此識之所攝受。由阿賴耶識中,一期自體熏習住故,彼體起故,說名彼生。受彼生故,名取彼生。由能取故,執受自體。以是義故,阿賴耶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即「持身識」之義),即是第八識()、丈夫識。「阿賴耶識」是瑜伽行唯識學派主要依據《解深密經》而提出的學說,是這個學派的基本理論基礎之一。如來藏學派進而認為,阿賴耶識是三乘佛法的唯一所依之如來藏,即真如的因地別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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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语

梵语(संस्कृता वाक्,,簡稱संस्कृतम्,)是印欧语系的印度-伊朗語族的印度-雅利安语支的一种语言,是印歐語系最古老的語言之一。和拉丁語一樣,梵語已經成為一種屬於學術和宗教的專門用語。 印度教經典《吠陀經》即用梵文寫成。其語法和發音均視作一種宗教儀規而得以絲毫不差地保存下來。19世紀時梵語成為重構印歐諸語言的關鍵語種。古印度相信梵文是由梵天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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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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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纪元运动

新時代運動(New Age Movement),是一種去中心化的社會現象,起源於1970至80年西方的社會與宗教運動。新紀元運動所涉及的層面極廣,涵蓋了神秘學、替代療法,並吸收世界各個宗教的元素以及環境保護主義。它對於培養精神層面的事物採取了較為折衷且個人化的途徑,排拒主流的觀念。另外,自我心靈(self-spirituality)、新心靈(New spirituality)以及身-心-靈(Mind-body-spirit)等詞彙指的都是新紀元思想 J Gordon Melton, Director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American Reli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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