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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审查

指数 违宪审查

違憲審查(Constitutional review),或稱合憲性審查,是指基於權力制衡原則,由釋憲機關判斷命令、法律或者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憲法。对于个人行为的司法审查属于传统司法权,而违宪审查则起源于美国,在20世纪後,普遍发展為維護宪法机制的司法權力,是司法獨立的象徵。.

93 关系: 劳动教养台灣性產業司法獨立司法覆核司法院大法官司法機構君主立宪制大學大韓民國憲法孙志刚事件宪法安保法案專利特許證巴拿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同性婚姻中華民國死刑制度中華民國憲法东欧市區更新御准德国地方議會國務院判決先例儒家內閣法制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斗煥光州事件皇室訓令皇家特權 (英國)研究所立法机构第46屆日本眾議院議員總選舉第一次梅内阁美國美国美国宪法美国最高法院翻案法院 (法国)瑞士男女合校盧泰愚韩国宪法法院聯合王國最高法院...行政命令行政机构首爾香港香港主權移交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殖民地時期马伯利诉麦迪逊案议会许志永齊玉苓案蘇聯蘇格蘭議會自然法里斯本条约苏维埃英國國會英國脫歐公投英美法系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雙十二事件杀害尊亲属罪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權力分立欧陆法系欧洲联盟歐洲人權公約比例原則比利时泰国法学法律法律保留原則法律解釋法国大革命法国宪法委员会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滕彪最高裁判所新加坡日本收容遣送憲法法院 扩展索引 (43 更多) »

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1957年至2013年间执行的一种所谓“劳动、教育和培养”的制度,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苏联引进的,但和苏联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全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成了独有的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两种不同制度。从法律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始于1957年,它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对疑犯进行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劳动教养制度正式废止;同时,对正在被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所等机构则陆续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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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性產業

台灣的性交易,根據1991年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台灣的性交易仍然是非法的,但在憲法法院裁定違反憲法後,正在積極考慮改革。目前台灣性交易已非刑法所處罰之行為,只有行政裁罰的問題,但尚未有地方首長規畫專區,而導致性交易「形式合法,實質非法」的矛盾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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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獨立

司法獨立泛指一个國家的司法系统「在裁判上獨立」、「在制度上獨立」,是一個重要的法治基本精神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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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

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又称司法审查,是司法機關对行政机关、立法机关以及公共機構行为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通常情况下,英美法系国家以普通法院行使司法,而大陆法系国家多设立行政法院进行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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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常設機關,相当于憲法法院。同時,在一般口語的用法中,司法院大法官亦有可能是指該機關的「成員」。 在指稱該機關的成員時,司法院大法官也是屬於憲法上的法官,同樣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第81條之保障,司法院大法官於司法院釋字第601號解釋中便已經對此加以闡明。根據《法官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也屬於該法所稱之法官,原則上受到該法之規範,僅於例外情況下排除該法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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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

司法机构是政府机构之一,它的工作就是維護法律、確保法律正確執行、解決爭議;但“司法”的具體定義和司法部門的權力在不同法制裏有些不同。 大陸法認為,司法是指法院或特定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聆訊和审判。 普通法認為,司法就是審判、裁決。在普通法體制裡,只有司法部門具有對法律(包括憲法)的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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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憲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雖然是國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與產生的方式,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往往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利範圍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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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

大學是提供教學和研究條件和授權頒發學位的高等教育機構。現代的大學通常包括授予學士學位的一個本科生院,下設不同學院及學系,以及授予碩士和博士學位的研究生院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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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韓民國憲法

《大韓民國憲法》()(英文:Constitution of South Korea)是大韓民國的最基礎法律,以成文法制定。首部版本制定於1948年7月12日,現行之版本別稱第六共和國憲法(제6공화국 헌법),在1987年10月27日經由公民投票通過後於1988年2月25日施行。 宪法包括序言、130项条款和6个补充规定,共分总纲、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会、政府、法院、宪法法院、选举管理、地方自治、经济和修宪10章。修改宪法只能由总统或国会大多数议员提出。修改的宪法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国会议员和全民公决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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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事件

孙志刚事件或孙志刚案於2003年發生,是指原籍湖北黄冈的孙志刚被广州市人民政府执法机关以三无人员的理由收押,拘禁期间被收容所员工殴打身亡的事件。此事件虽经官方声称为收容所员工犯罪的个案,却引发了中国国内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后颁发新法规,废除了广泛被认为是有弊端漏洞、并有违宪指责的收容遣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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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憲法,又稱宪章、根本法或憲制文件,是一个主權国家、政治實體或地區、自治地区、聯邦制國家的联邦州或國際組織及其成員的最基本法律。與憲法擁有同樣地位的還有基本法。 憲法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但不一定包含以上全部內容,例如會逐漸增加憲法內容的英國不成文憲法。憲法定義國家政體及政府運作方式,以及法律訂定的方式。憲法在一個國家之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權威和最大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之依據。有些憲法(特別是成文憲法)會限制政府的權力,其方式是訂定一些政府權力的運作範圍,例如人民的基本權,例如美国宪法就是這類的憲法。憲法之制定和修改,一般須經過特定之程序。考量美國憲法與美國黑奴曾經同時並存,認定憲法並非民主國家特有的法律種類,以憲法的原文"Constitution"作為思考的起點,憲法的定義其實是國家基本結構的意思,漢朝的約法三章亦能歸類為憲法。 印度憲法是世界所有主权国家中,篇幅最長的成文憲法,,共有444條,分為22章,12份附表及118個修正案,若翻譯為印度英語有117,369字。美國憲法是篇幅最短的成文憲法,共有7條,27個修正案,合計4,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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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法案

#重定向 日本和平安全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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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特許證

專利特許證或稱專利證書是由國家或者國家元首簽發的法律文書,以一頁公開信模式授權、設立及確立某官方組織、授予某人某种特殊权利、以至授予某人职位、地位或头衔。现代的发明专利发源于專利特許證制度,所谓“专利”指发明人以此获得特别权利。在论述英联邦王国以君主名义发出的特許證时,特别是与发明专利无关的特許證,也称为“君主制诰”、“皇室制誥”或者一般仅针对英国本身的殖民地使用的“英皇制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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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

巴拿马共和国(República de Panamá ),簡稱巴拿馬(Panamá ; ),是中美洲最南部的国家,面积7.55万平方公里,人口393万。連接大西洋及太平洋的巴拿马运河位於國家的中央,劃分了南北美洲,拥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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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1954年9月20日,首部宪法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后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宪法又经历了两次修改。现行的八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公布施行。八二宪法其后又经过了多次修正,形成了宪法现行文本。 现行宪法全文共4章、143条,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彰显了民主集中制的理念,明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结构,明示了中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并明列其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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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重定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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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香港基本法》或《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時期《英皇制誥》及《皇室訓令》的地位,確認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組成辦法、權力和責任及其与中華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關係等。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經過2年談判後簽署《聯合聲明》,解決了香港主權歸屬問題。根据《聲明》第三段第1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以《基本法》確立香港為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國兩制方針,保证主權移交前的資本主義制度,維持50年不變。中國大陸所施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等將不會伸延到香港,香港特區政府會維持高度自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香港回歸以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先後五次對《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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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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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同性婚姻

#重定向 臺灣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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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死刑制度

中華民國死刑制度係指中華民國政府於其實質統治之臺澎金馬施行包含死刑的刑罰體系。依《中華民國刑法》第33條以及第35條,死刑是最重的主刑。中華民國刑法與各項具有刑罰的特別法於設立之初,仍具備不少唯一死刑(即法定刑僅有死刑者)之罪(如海盜罪、懲治盜匪條例等等);而隨著時代變遷,絕對死刑之罪也於2006年全數修改為相對死刑(可判處無期徒刑等其他刑罰)。於現行法中,已無「絕對死刑」之罪,可處死刑之罪約50項,多分布於《陸海空軍刑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中。 於執行層面,依《刑事訴訟法》第461條及《監獄行刑法》第90條之規定,死刑經法務部令准後,於監獄內特定場所以藥劑注射或槍斃執行之,然實務上中華民國僅使用槍斃一法執行死刑。2006年至2009年台灣曾因法務部長不簽署行刑令而暫停執行死刑,而後引發輿論爭議後,2010年4月30日重啟死刑執行。隨後,民進黨第三次政黨輪替後2017年起又開始暫停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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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全文共14章、175條,主要特色為彰顯三民主義與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該憲法制定時, 國共內戰已全面爆發,國民大會因而在民國37年(1948年)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做為戰時的憲法附屬條款;但隨著中華民國在民國38年(1949年)後因國共內戰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治權、以及有效統治區域限縮至臺澎金馬,該條款的適用時間不斷被延長,而致憲政的實施有名無實。至民國80年(1991年),國民大會始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同時在憲法本文之外再另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凍結部分憲法本文,以因應當前國情,現已經過七次修訂。 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的核心價值為:民主制度、法治規範、自由與人權保障、政府機關相互制衡、關懷婦女與弱勢及少數族群、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福利與救助、義務教育實施、農業與科技及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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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

東歐,多半是指白俄罗斯、乌克兰、俄罗斯以西的歐洲,直至德國、瑞士、義大利(不含);但缺乏明确的定义和边界,一般有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两种划分方法: 自然地理方面的東歐,是指較少受到大西洋和地中海海流影響,接近烏拉爾山、乌拉尔河和伏爾加河(窩瓦河)流域,實際上主要是指俄羅斯聯邦和哈萨克斯坦的歐洲部分和其他獨立國協的歐洲會員國家。 人文地理(主要指政治上)的东欧是指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或遭蘇聯併吞,或成為蘇聯的附庸國,政治上由共产党一黨專政,經濟上多採用計划經濟體制的社會主義國家,这点与西欧相反。大多东欧国家以斯拉夫民族為主體,居民多信奉東正教,但共產黨時代,官方推行无神论。 本條目再把東歐分為兩區:東歐和獨立國家國協(以下內容,簡稱為國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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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更新

市區更新(英文譯名:Urban renewal)是指為到都市內,因為早期欠缺城市規劃或是建築物日久失修,而作出全面或部份性的重新興建或整理及修緝計劃或工程。 在許多發展歷史相當悠久的城市,都需要透過市區更新來解決原有市中心功能萎縮的問題。但是在實行的同時,有時候也會有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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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准

御准又稱王室同意(Royal Assent),是指立憲君主正式批准並頒布其國家議會法案,由此建立法律的程序。對絕大多數的現代君主政體而言,御准僅是一項例行程序;但即使在統治者仍有權拒絕授予御准的國家(例如英國、挪威和列支敦斯登),統治者也甚少動用此權,而是遵從其政府的決策,以免陷國家於可怕的政治危機中(參見保留權)。歐洲君主政體對否決權的行使曾實為頻繁;但自18世紀發展出現代民主政治氛圍後,拒授御准的情形已極為少見。 御准通常是以英皇制誥等較為書面的方式進行授予,有時也會伴隨著詳盡儀式。例如在英國,上議院專員在經君主任命後,負責在西敏宮的典禮上宣布批予御准。在其他國家,如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僅由總督簽署法案。然而,無論是御准方式為何,議會在事後必須獲知御准;此可以由兩種途徑:上議院專員或君主的代表在各議院在場時公開授予御准;或者個別通知議院,對象通常是該議院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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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简称德国(Deutschland),是位於中西歐的联邦议会共和制国家,由16个-zh-hans:联邦州; zh-hant:邦;-组成,首都与最大城市为柏林。其国土面积约35.7万平方公里,南北距离为876公里,东西相距640公里,从北部的北海与波罗的海延伸至南部的阿尔卑斯山。气候温和,季节分明。德国人口约8,180万,为欧洲联盟中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第二大移民目的地,仅次于美国。 在50万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海德堡人及其後代尼安德特人生活在今德國中部。自古典時代以來各日耳曼部族開始定居於今日德國的北部地區。公元1世紀時,有羅馬人著作的關於“日耳曼尼亞”的歷史記載。在公元4到7世紀的民族遷徙期,日耳曼部族逐漸向歐洲南部擴張。自公元10世紀起,德意志領土組成神聖羅馬帝國的核心部分。16世紀時,德意志北部地區成為宗教改革中心。在神聖羅馬帝國滅亡後,萊茵邦聯和日耳曼邦聯先後建立,1871年,在普魯士王國主導之下,多數德意志邦國統一成為德意志帝國,「德意志」開始做為國名使用。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1918-1919年德國革命後,德意志帝國解體,議會制的威瑪共和國取而代之。1933年納粹黨獲取政權並建立獨裁統治,最終導致第二次世界大戰及系統性種族滅絕的發生。在戰敗並經歷同盟國軍事佔領後,德國分裂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在1990年10月3日重新統一成為現在的德國。国家元首为联邦总统,政府首脑則为联邦总理。 德國是世界大國之一,其國内生產總值以國際匯率計居世界第四,以購買力評價計居世界第五。其諸多工業工程和科技部門位居世界前列,例如全球馳名的德國車廠、精密部件等,為世界第三大出口國。德國為發達國家,生活水平居世界前列。德國人也以熱愛大自然聞名,都市綠化率極高,也是歐洲再生能源大國,是可持續發展經濟的樣板,除了強調環境保護與自然生態保育,在人為飼養活體的態度十分嚴謹,不但獲得大量外匯和資訊優勢,其動物保護法律管束、生命教育水準也是首屈一指的,在高等教育方面並提供免費大學教育,並具備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和醫療體系,催生出拜爾等大藥廠。 德国为1993年欧洲联盟的创始成员国之一,为申根区一部分,并于1999年推动欧元区的建立。德国亦为联合国、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八国集团、20国集团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其军事开支总额居世界第九。 德語是歐盟境内使用人數最多的母語。德國文化的豐富層次和對世界的影響表現在其建築和美術、音樂、哲學以及電影等等。德國的文化遺產主要以老城為代表。另外國家公園和自然公園共計有上百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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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議會

地方議會指管理一個國家行政區之立法事務的組織。 地方議會不隸屬於国会或中央政府,也不直接由地方行政機關管轄。地方議會一般擁有地方立法權及審核權,但這視乎中央政府賦予地方有多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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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

国务院是對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稱呼之一,可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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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先例

判決先例(precedent、或authority;又稱判例、先例、前例),在普通法體系下指的是根據先前的法律案件(legal case)而建立起的法律原則或規範。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是一種法律原則,意指法官應該尊重已經形成的判決先例,法院在面對類似的法律案件或是事實時,應該適用先前的規範,作出類似判決。遵循先例是判例法形成的基礎。 只有上诉法庭的判决才对下级法庭有约束力。而上诉法庭一般由三、五、七、甚至九名法官组成。因此,法庭在可行的情况下,形成「法庭的意见」(opinion of the court/Majority opinion),即至少由多数的法官认同的判决。如此,即使部分法官对判决有异议,判决既然获得法庭多数的承认,对下级法庭仍然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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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儒家,又稱儒學、孔孟思想、孔儒思想,是起源於中國並同時影響及流傳至其他周遭東亞地區國家的文化主流思想、哲理與宗教體系。前5世紀由孔子創立,脫胎自周朝禮樂傳統,以仁、恕、誠、孝為核心價值,著重君子的品德修養,強調仁與禮相輔相成,重視五倫與家族倫理,提倡教化和仁政,輕徭薄賦,抨擊暴政,力圖重建禮樂秩序,移風易俗,保國安民,富於入世理想與人文主義精神。 儒家尊崇孔子為聖人,以四書五經為經典,得孟子、荀子、董仲舒、韓愈、二程、朱熹、王陽明、顧炎武、朝鮮李退溪、日本山崎闇齋等等大儒加以發揚,歷久而猶新,對東亞政治文化與道德教育都有重大貢獻。20世紀中國內憂外患,國力衰弱,儒家普遍受到知識份子及一般民眾的批評和唾棄,遭受前所未有的打擊和破壞(如「打倒孔家店」、迂腐且「吃人的禮教」)。儒家失去可供託身的制度或組織,脫離於平民百姓的生活,僅獲新儒家等少數學者仍獻身和發揚。這也導致現代中國人在生活經驗中實際甚少接觸儒家價值,也很難有參與儒學的機會,使得相關教育沒有寄身之所,其價值觀也和日常生活越來越疏遠。海外華人接觸儒家,來自書本亦遠多於來自生活經驗。現代儒家趨向學術轉型,學者多著重探討儒家究竟屬於什麼形態的宗教或哲學,以及現代人怎樣才能在儒學中安身立命。學者一般推斷儒家在現代世界中勢必難以重拾昔日光輝,但其倫理思想對東亞乃至世界的文化教育經濟發展仍將有所貢獻。 主要負責推動執行教育 《漢書藝文志》記載:「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游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以重其言,於道最為高。」儒家初出現時聲勢微弱,起初僅是諸子百家中不甚起眼的學派,經過幾百年的發展,自百家中脫穎而出,成為中國學術思想主流和官方意識形態,逐漸滲透到專制政治的各個層面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此段說明正可代表其發展歷程。 儒家在秦代大受迫害,自漢代起卻得到朝廷獨尊,成為官學與國教,掌握文化教育與入仕之途,奠定儒家在中國歷史文化的崇高地位。在兩晉南北朝和唐代,儒家與佛、道二家並稱三教,儒學一度失去在哲理思想領域的領導地位,繼後經宋儒重新闡釋,形成理學,發展心性之學,儒家得以重振聲勢,倫理思想滲透到中國社會各個層面,並流傳到朝鮮、日本、越南、琉球等地,大受尊崇,成為東亞一大學術思想體系,在朝鮮尤其深入民心,其流佈較在中國本土更為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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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法制局

內閣法制局(,Cabinet Legislation Bureau,CLB),是日本行政機關,置於內閣下,負責行政機關法案審查和法制相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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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于全国人大闭会时行使国家立法机关职权;同时,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共同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职权。 作为一院制国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间接、差额选举产生。现有166名成员,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与当届全国人大相同,一般为五年。现任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于2018年3月当选就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54年,其组织形式和宪法地位与苏联最高苏维埃联盟院和民族院相似。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曾仅限于解释法律等。而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在立法中占关键地位,并有权颁布和修改大部分法令。全国人大所表决的议案,一般也是由常委会三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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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俗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的工作委员会,负责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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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斗煥

全斗煥(,),字勇星(용성),号日海(일해),韓國第11、12任總統、韓國陸軍退役上將。本贯。 全斗煥1931年1月出生于今韩国慶尚南道陝川郡的一个农民家庭。1955年9月从韩国陆军士官军校毕业后,以少尉身份入伍,曾两次被派往美国接受军事培训。1961年五一六军事政变时,全斗煥积极支持朴正熙,成为朴正熙的亲信,先后担任中央情报部人事科长、第一空降兵副团长、第30警备大队任中校大队长、陆军参谋长首席副官、陆军第9师团第29团团长、特戰司令部旅长、总统警卫室作战次长助理、第1步兵師师长、国军保安司令部司令官等职。朴正熙被暗杀后,全斗焕通过军事政变掌权,成为韩国总统。 全斗焕奉行新军人权威主义的独裁统治,镇压民主化运动。 不过在他执政期间,韩国经济保持了很好的发展态势,经济结构得到改善,国际收支扭亏为盈,中产阶级得到壮大。朝鲜半岛南北关系在全斗焕执政期间有些实际性发展,双方于1984年首次进行了南北离散家庭团聚会。全斗焕执政期间的韩美关系和韩日关系得到加强与改善。美国取消了卡特政府提出的撤出驻韩美军的计划,并继续帮助韩国实现军事现代化。韩日首脑实现了首次互访。此外,全斗焕政府还积极发展与欧洲传统友好国家,以及与东盟、非洲、中东的外交关系,使韩国国际地位得到提升。 1987年韩国爆发大规模六月民主运动后,全斗焕接受了其接班人卢泰愚的总统直选提案。1996年8月26日,全斗焕在金泳三执政期间因镇压光州民主化运动和贪污罪被首尔地方刑事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罚款2205亿韩圆,后于1996年12月被首尔高等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1997年12月20日亚洲金融危机期间,被金泳三和金大中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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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州事件

#重定向 光州民主化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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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訓令

《皇室訓令》(Hong Kong Royal Instructions)是香港在英國殖民時期的重要憲制性法律文件,又名《皇室法令》。當中的37條條文,提供了香港行政局及立法局運作的具體細則安排,訂明立法程序,並進一步明確指出及規範香港總督的權力,包括任免議員和官員,赦免死囚,處置殖民地土地等,以作為《英皇制誥》的補充規定。 1843年,為了給予英國政府對香港的管治提供指引,當時的英國女王維多利亞以皇家特權立法的形式頒發了《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其後經過數次重新頒佈和多次修訂,最後的重新頒佈於1917年,最後修訂於1995年,內容主要提供行政局與立法局組成、職權和運作程序等細節。1984年英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後,英國多番修訂《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削弱港督權力。例如《英皇制誥》原本授權港督可以命令立法局任何議員停職,等待英國決定是否免職,但在1985年的頒布《英皇制誥》中刪去這一句,改為在同時頒布的《皇室訓令》內,只授權港督可以命令官守議員或委任議員停職,而在該年引入的民選議員就不可以,而後來官守和委任議員逐步撤消,港督也不再是立法局主席。於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地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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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特權 (英國)

皇家特權是特有的權力、特權和豁免權的組合體,只在一些如英國那樣由君主統治的國家承認。它是一些政府執行它們國家的行政權力的方法,由君主擁有并賦予給君主。 雖然一些共和國國家元首擁有類似的權力,但它們并不幾乎相同,包含一些基本的不同處,而且不同處可能或多或少都比較廣泛。見保留權力。 雖然特權起初只由君主行使,並且不需要國會的同意,但它們現在總在首相或內閣的建議下被行使,首相或內閣就對決定負有對國會的責任。可能有君主可以在沒有首相或內閣的建議下選擇行使皇家特權的情形。這樣的情形是罕有的,並且通常只發生在緊急狀況或現有的先例不足以適用於存有疑問的境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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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

所,中國大陸及澳門稱--、臺灣稱--、香港稱--(美國通常稱為Graduate Schools、英國及其他英語國家稱為 Postgraduate Schools、日本稱為「大學院」(大学院),是本科之後的進階教育研究機構,一般設於大學中,以「某大學某研究所」的形式存在,也有獨立設立者。,主要為培養碩士、博士人才及進行基礎研究工作,許多大學教授也會在研究所開課並領導研究工作。 研究所與專業學院(Professional Schools)有一定的分別。研究所不一定培訓某個行業的人才,但專業學院則旨在培養具有專業資格的人才(如醫學院和法學院)。在美國及加拿大,某些專業學院的所有課程一般都需要申請者先取得一個本科學位方可報讀,如美加的醫學院,即便是醫學本科課程均只收本科畢業生,因此它們也常被直接歸為是研究所的一種。 有些政府、民間組織及企業機構也會設立名為--、研究中心或研究院的研究機構(智庫),但只是同名,不具教育性質,也無法取得學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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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

立法机构,又稱立法部門或立法機關,是現代社會中負責議定法律的機構,屬於一種合議性團體,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組成。除了制定、修改與廢除法律外,通常亦負責各式法案(如審批政府的公共預算要求)、監督政府運作(如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召開公聽會或聽證會)等功能。如為國家層級的立法機構,還會負責執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緊急狀態、选举與罷黜政府高級官員、甚至立廢国家元首等國家權力。而部分政府間國際組織也設有立法機構。立法機構通常稱為「議會」或「議院」,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稱。 在議會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由立法部門產生,向立法部門負責。而在總統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不由立法部門產生,而是分開選舉。但不論在何種制度中,由於立法部門掌握了公共財政的大權,可以說是最根本的權力來源。 立法機構通常由一個或多個單位組成(中文多稱呼為「院」,英文則稱為「chamber」或「house」),主流形式則為一院制與兩院制。多院形式的立法機構,各單位往往有著不同的職責、權力、以及產生成員的方法。立法机构的决策方式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为此各国都设有一套自己的架構和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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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屆日本眾議院議員總選舉

46屆日本眾議院議員總選舉()於2012年12月16日舉行,改選日本眾議院所有的480個議員席次。上屆選舉失去執政地位的自由民主黨拿下超過半數席次的294席,與當選31席的友黨公明黨再次組成執政聯盟,從僅當選57席的民主黨的手中拿回政權;首次參與國政選舉的日本維新會則獲得與民主黨匹敵的54席,使日本眾議院形成自民黨一黨獨大、民主黨與維新會並立為兩大在野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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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梅内阁

#重定向 第一次文翠珊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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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重定向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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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簡稱为 United States、America、The States,縮寫为 U.S.A.、U.S.),通稱美國,是由其下轄50个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五个自治领土及外岛共同組成的聯邦共和国。美國本土48州和联邦特区位於北美洲中部,東臨大西洋,西臨太平洋,北面是加拿大,南部和墨西哥及墨西哥灣接壤,本土位於溫帶、副熱帶地區。阿拉斯加州位於北美大陸西北方,東部為加拿大,西隔白令海峽和俄羅斯相望;夏威夷州則是太平洋中部的群島。美國在加勒比海和太平洋還擁有多處境外領土和島嶼地區。此外,美國还在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擁有着374個海外軍事基地。 美国拥有982萬平方公里国土面积,位居世界第三(依陆地面積定義为第四大国);同时拥有接近超过3.3億人口,為世界第三人口大国。因为有着來自世界各地的大量移民,它是世界上民族和文化最多元的國家之一Adams, J.Q.; Strother-Adams, Pearlie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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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为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宪法,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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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法院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政府的司法部门。 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八位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表决同意后任命的法官组成。一旦任命,法官享有终生任期,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在现代话语中,法官通常分为倾向保守,适度或自由的法律哲学和司法解释。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期有很多案件得到全票通过,但最受人瞩目的裁定不过一票之差,因此透露了法官的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别。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办公。 最高法院有时会俗称为SCOTUS(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字母缩写),类似于其他首字母的缩略词,如POTUS(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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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案法院 (法国)

#重定向 翻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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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

士联邦(Schweizerische Eidgenossenschaft;Confédération suisse;Confederazione Svizzera;Confederaziun svizra;正式称呼采用Confœderatio Helvetica,因此瑞士的ISO 3166双拉丁字母国家代号是“CH”)通稱瑞士(Schweiz;Suisse;Svizzera;Svizra),為中欧或者西歐國家之一,劃分為26個州。瑞士為聯邦制國家,伯爾尼是联邦政府所在地。瑞士北靠德国,西邻法国,南接意大利,东临奥地利和列支敦士登。 瑞士屬内陆山地國家,地理上分為阿爾卑斯山、瑞士高原及侏羅山脈三部分,面积41,285平方公里,阿爾卑斯山佔國土大部分面積,而800萬人口中,大多分布於瑞士高原,瑞士高原也是瑞士主要城市如經濟中心蘇黎世及日內瓦的所在地。瑞士因自然風光及氣候條件而有「世界公園」的美譽。 瑞士一開始有僱傭兵制度,後來才改採武裝中立,自1815年維也納會議後從未捲入过國際战争,瑞士自2002年起才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但瑞士實行積極外交政策且頻繁參與世界各地的重建和平活動;瑞士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發源地且為许多国际性组织总部所在地,如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在歐洲區域組織方面,瑞士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創始國及申根区成員國,但並非欧盟及歐洲經濟區成員國。 依照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瑞士是世界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同時瑞士人均財富也居(除摩纳哥之外的)世界首位。依國際匯率計算,瑞士為世界第19大經濟體;以购买力平价計算則為世界第39大經濟體;出口額及進口額分別居世界第20位及第18位。瑞士由3個主要語言及文化區所組成,分別為德语區、法语區及意大利语區,而後加入了罗曼什语區。雖然瑞士人中德語人口居多數,但瑞士並未形成單一民族及語言的國家,而且其國民中外國出生的比例相當高。對國家強烈的歸屬感則來自於共同的歷史背景及價值觀,如联邦主义及直接民主制等。傳統上以瑞士永久同盟於1291年8月初締結為建國之初始,而8月1日是瑞士國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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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合校

#重定向 混合性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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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泰愚

盧泰愚(,)是韓國政治人物,曾於1988年至1993年间任大韓民國总统,祖籍中国山东,大韓民國大邱出生,韓國陸軍退役將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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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法院

大韩民国宪法法院,正式名称为“宪法裁判所”,是韩国的独立司法裁判机构,成立於1988年,獨立於大法院。其主要职能是依据《大韩民国宪法》进行违宪审查。宪法裁判所同时还具有行政法的职能可以对弹劾、政党解散、国家机关权限争议等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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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王國最高法院

#重定向 英国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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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是政府行政部門中,上級發出指示下屬行為的命令,名稱或有不同。在中國傳統中通常稱為“令”、“政令”等;在軍隊裡,上級發出指示下屬的作戰、打仗和戰鬥等命令行為稱為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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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也称执法机构、行政機關 ,其工作是对组织進行日常的管理并施行法律政策等相关活动,是三權分立中的其中一部份。广义上,行政被定义为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的政府机构。狭义上,则专指内阁等行政决策机构,而只从事事务性执行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则归为官僚机构。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争议,例如法国大革命前以及欧洲的许多君主立宪政体,占据行政机构顶端的部长职位的也是行政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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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

首尔(,官方英語拼法:Seoul,國際音標:),正式名稱為首爾特別市,為韓國首都,同時為韓國及朝鮮半島最大城市,位于韓國西北部的汉江流域,地處朝鮮半島中部。公元前18年,朝鲜三国时期的百济首先定都于此地,之後成為高麗王朝的南京和朝鮮王朝的國都,現今為韓國的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截至2017年,全市人口約1千萬;以首爾為中心的首都圈人口則達2千4百萬。 首尔曾举办1986年亚洲运动会、198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2002年世界杯足球赛(與日本合辦)、2017世界棒球經典賽等国际体育赛事與2010年二十国集团峰会等国际会议,並獲選為2010年的世界设计之都。都會區內有昌德宮、水原华城、宗庙、朝--鲜王陵、南漢山城等5處古蹟列為世界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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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香港(簡稱港,雅稱香江;Hong Kong,縮寫作 HK、HKG)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特別行政區之一,位於南海北岸、珠江口東側,北接廣東省深圳市,西面與鄰近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相距63公里,其餘兩面與南海鄰接。 全境由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組成,其中香港島北為最發達地區;地理環境上則由九龍半島等大陸土地、以及263個島嶼構成「島嶼」以超過500平方米面积為標準,根據地政總署測繪處:,人口約741萬人(2017年底)。 1842年,大清國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永久割讓香港島;後再簽訂《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分別割讓九龍和租借新界,這些由英國統治的地區構成現今香港的治理範圍。二戰期間,香港曾被日本佔領約三年零八個月。1997年7月1日,香港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國,並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僅有國防、外交事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 香港開埠前,未計九龍和新界,香港島已經是一個有數千人口的小島。英國人看中維多利亞港是一個水深港闊、四季不結冰,而且不在地震帶的天然良港。1842年,大清國在鴉片戰爭中戰敗後,分階段割讓和租借香港土地予英國,英國人開始統治及發展香港,使香港從一個荒蕪、地瘠山多且天然資源缺乏的小漁村,逐漸發展成一個轉口港,成為歐洲各國商船向中國進行鴉片及其他商品貿易的樞紐,而且不受清朝末年的亂局影響。同時,孫中山在香港先後成立興中會和同盟會,為後來推翻大清打下基礎。 太平洋戰爭期間,日本攻佔香港,佔領持續三年零八個月。1945年,日本投降,香港重光,英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基於殖民地身份和地理環境下,又一次避免受到中國長期戰亂影響;太平天國、軍閥割據、國共內戰、阶级鬥争、大跃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期間,大量中國難民逃港。香港在1970年代经济起飞,逐步發展成亞太地區之國際大都會及國際金融中心,獲譽為亞洲四小龍和紐倫港之一。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從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的基本國策,《香港基本法》說明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除國防和外交由中國中央政府管理,香港實行高度自治,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終審權以及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然而,近年香港人對特區政府及中國政府的信任度每況愈下,其高壓權威亦令「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一國兩制」遭到部份人士質疑。 香港是全球具有重要地位、以工商業為主的現代化國際金融、服務業及航運中心,連續24年蟬聯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並以優良治安、廉潔社會、簡單稅制和健全的普通法制度而聞名於世,香港廉政公署,2016年12月1日,香港政府新聞網,2017年2月16日,因此有「東方之珠」的美譽。「亞洲國際都會」則為官方定位的香港品牌。香港同時為全球其中一個最安全、經濟最發達、生活水平最高、競爭力最高、最適宜居住Gull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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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權移交

#重定向 香港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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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法例》第383章)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收納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並對附帶及有關連的事項作出規定。 本條例草案於1990年提交香港立法局審議,1991年6月5日通過。條例第2(3)條、第3(1)及(2)條及第4條規定,在解釋及應用本條例時,須考慮本條例的目的是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適用於香港的規定收納入香港法律,並對附帶及有關連的事項作出規定。所有先前法例,凡可作出與本條例沒有抵觸的解釋的,須作如是解釋。所有先前法例,凡不可作出與本條例沒有抵觸的解釋的,其與本條例抵觸的部分現予廢除。在本條例生效日期或其後制定的所有法例,凡可解釋為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適用於香港的規定沒有抵觸的,須作如是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任何法律,都必须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只有《基本法》具有高于其它香港法律的地位。前述條文令《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对所有香港法律具有凌驾地位,这就等于架空《基本法》,从而牴觸《基本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基本法》第160條決定前述條文不採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其他條文仍予採用。 即使如此,《基本法》第39(1)條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入境(修訂)(第3號)條例》第1(2)條因為具有追溯力,被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在吳嘉玲案裁定牴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5(1)條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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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殖民地時期

#重定向 英屬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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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伯利诉麦迪逊案

伯利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是美国最高法院于1803年判决的一个案例。庄园主马伯利由于上届政府的疏忽,而未收到“太平绅士”的委任状,而继任政府的国务卿麦迪逊拒绝将委任状下发,根据1789年《司法法》第13条,最高法院对此具有初审管辖权,于是马伯利直接向当时并无实权的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到自己的委任状。在由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主笔的判决意见中,裁定马伯利应该获得委任状,但同时首次运用司法审查权,判定《司法法》因为违宪而无效,理由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項第二款,最高法院对此案并不具有初审管辖权,而仅具有上诉管辖权,故将案件撤销。虽然马伯利未得到委任状,但美国最高法院得以在避免与行政权正面冲突的基础上,树立了对宪法的解释权,即司法审查权。由此开始,司法权成为制衡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第三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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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

议会是立法机关的一種型態,由人民中選出一定數量的代表者組成以執行立法權;這些代表者稱為議員,可以透過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產生、也可能是委任的。議會常用來指稱民主國家的立法機關,由於其運作內容很大部分來自人民的意向,因此亦被稱為「民意機關」;而國家層級的議會,又稱為國家議會,簡稱「國會」。 現代民主国家的议会一般都以歷史最悠久的英国國會作为典範,英國是第一個君主立憲議會制國家,奉行兩院制。虽然议会普遍被視為民主國家體系的一環,但部分非民主国家也有形式上的议会。当今世界,议会承受着来自公众的前所未有的监察和压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越发重要的角色。 國會內一般分為執政黨及反對黨,在正常情況下,前者是輔助支持中央政府施政,所以中央政府推出的政策等,通常作出對中央政府有利的發言辯論及投贊成票,期望順利通過所有議/法案,而後者則反之亦然,甚至作出任何形式對抗;所以不論前或後者在議會內的議員人數非常重要。 國會的首長稱為「議長」,之下有「副議長」,再之下還有各事務「委員會主席」,他/她們都是由議員互選或內部進升;只有「秘書長」是政府委任的官員,所以秘書長沒有發言、投票或裁決權,只有審批文件的權利。 國會大廈的建築規模,通常代表著議會的權威和尊嚴,象徵主權在民和議會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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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

许志永,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共当局给予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4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许志永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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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玉苓案

齊玉苓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憲法司法化的法律判決。本案由於首次引用憲法法條進行判決,在中國大陸法學界造成極大的爭議和反響,成為法律和教育學者陸續研究評論的個案,亦有“中國21世紀憲法第一大案”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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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

#重定向 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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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議會

蘇格蘭議會(英语:Scottish Parliament;蘇格蘭蓋爾語:Pàrlamaid na h-Alba)是從1997年權力下放方式成立的,一院制蘇格蘭地方議會。地點位於蘇格蘭首府愛丁堡老城區的聖魯德。 从体制上说,苏格兰议会与英国国会没有直接联系。英国国会中的苏格兰地区席位是由英国大选决定,与苏格兰议会选举没有任何关系。只有英国国会议员(MP)才有资格在英国国会发言投票等,苏格兰议会议员(MSP)不具备这种资格,而英国国会议员也不具备在苏格兰议会发言投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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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

自然法,为独立于政治上的实在法而存在的正义体系。对它的诠释与使用在历史上千差万别。通常而言,自然法的意义包括道德理论与法学理论。根据自然法的道德学说,在某种意义上,支配人类行为的道德规范起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或和谐的宇宙真理;而依照自然法的法学理论,法律准则的权威则至少部分来自针对那些准则所具道德优势的思量。 “自然法”的语义颇丰,它既是一类道德理论,又是一种法理学说,而这两种社会科学的核心却是截然不同的。在自然法的哲学体系中,法律与道德的概念时有交会,这种理念称作“交叠命题(overlap thesis)”。自然法的学派可谓百花齐放,其主要差异在于,在法律规范的确定方面,道德究竟扮演着何等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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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本条约

里斯本條約(Traité de Lisbonne;Tratado de Lisboa),又稱改革條約,是歐盟用以取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條約。里斯本條約已經在2007年12月13日為所有歐盟成員國簽署,並於200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里斯本條約旨在調整當前極需變革的歐盟在全球的角色、人權保障、歐盟決策機構效率,並針對全球氣候暖化、天然能源等政策,以提高歐盟全球競爭力和影響力。 前法國總統季斯卡和歐盟委員會前主席德洛爾等多位歐洲聯邦主義者認為,里斯本條約已與歐洲整合的理想不符;例如排除原有社會憲章及歐盟國旗和國歌。里斯本條約務實與妥協的做法也為將來條約運作帶有不確定性,例如雖設立了常設主席和外交代表,成員國各有不同想法和意見。條約也容許成員國自行決定加入或退出個別條款,影響歐盟未來的整合進程。 歐盟各國政府代表簽署里斯本條約前,歐盟對內部面臨整合半個世紀來因憲法危機所引起的最大困局,對外則面對美國為首的全球化和新興經濟體,如俄羅斯、中國、南非、巴西和印度等國迅速崛起。為了進一步凝聚和爭取內部人民對歐洲整合的支持,歐盟發展策略明顯轉為因應外部環境的變化。外在環境的挑戰有跨國反恐、能源問題、全球暖化、提升歐盟競爭力以及創造就業等問題。 歐盟通過里斯本條約的政治經濟意義是因應歐盟目前面臨困境的一個計劃。在推動歐洲統合同時,所有國家須讓出部分國家主權的爭議、各國利益的調和,里斯本條約中許多具體措施將有助歐盟運作與決策,將成為未來整合的推動力。但里斯本條約中仍因若干國家特殊利益考量而有所妥協讓步,並留下許多「灰色地帶」,將為統合的進程帶來很多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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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维埃

蘇維埃(сове́т),俄罗斯语词汇,意为“代表会议”或者“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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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會

#重定向 英国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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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脫歐公投

#重定向 英國去留歐盟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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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

普通法系(Common Law;中文翻譯為「普通法」,是取其「普遍通行」之意),又稱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起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约24亿人)生活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或混合民法系统中。該法系与欧陆法系(又稱「大陸法」)并称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的特點就是判例法,即反覆參考判決先例(precedent),最終產生類似道德觀念一般的普遍的、約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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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

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England and Wales,縮寫為EWHC),又名高等司法院(High Court of Justice),簡稱高等法院(High Court)或高院,又因位於倫敦,常被稱為倫敦高等法院(High Court in London或London High Court),簡稱倫敦高院,與皇室法院和上訴法院合稱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級法院。高等法院位於倫敦中心河岸街上的皇家司法院內,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各地均設有地方登記處。高等法院負責審理所有具重要性和具法律價值的原訟案件,其權力凌駕於所有下級法院和絕大部份審裁處,高等法院由英格蘭及威爾斯首席法官擔任首長。 高等法院分別由皇座法庭、大法官法庭和家事法庭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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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二事件

#重定向 雙十二政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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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尊亲属罪

殺害尊親屬罪係指行為人將其尊親屬殺害之犯罪,這個犯罪本質上屬於殺人罪的一種,但儒家文化圈內,因為儒家以「親親、尊尊」为社會基本道德,現代東亞多個國家或地區的刑事立法中仍加重殺害尊親屬行為人的罪責(比一般的謀殺罪更嚴重)。在古代中国,杀害尊亲属属“十恶”之一,是刑罚极重的罪名之一。受到中国立法的影响,日本自古以来也一直有着「尊屬殺應重罰」的思想,直至20世纪后半段,逐渐吸收了西方人权观念的日本才废除了一般杀人罪与杀害尊亲属罪之间的差别(参见杀害尊亲属罪法定刑违宪事件)。在受普通法影響的香港,這種差別亦以判例方式實現,針對尊親屬的殺害行為會視為「謀殺」而依例判處終身監禁,然而針對幼親屬的殺害行為,則會視作「誤殺」,而判以較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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樞密院司法委員會

樞密院司法委員會(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是英國的一個司法機構,是英國的終審法庭之一,亦是英國海外領地、皇家屬地和部份獨立英聯邦國家的終審法庭。雖然人們常常說要上訴到樞密院,但實則是上訴至「女皇陛下會同樞密院」(Her Majesty in Council),再由女皇向司法委員會徵詢「意見」。至於對英聯邦國家而言,上訴案件則直接由司法委員會處理。就汶萊而言,上訴案件則會送到蘇丹,再由司法委員會向蘇丹提供「意見」。在以前,司法委員會只會提交一份意見,但自1960年代開始,委員會內若有其他異議也可以提出。 由於英國的司法制度沒有一個單一的全國性終審法院,所以其法制是異於一些其他國家的。大抵而言,樞密院司法委員會對某些上訴案件享有終審權,但英國最高法院卻對其餘大部份的上訴案件享有終審權。至於在蘇格蘭,其高等法院對刑事案件擁有終審權,但民事案件方面,英國最高法院對絕大多數的案件有終審權,包括(自2009年以來)蘇格蘭自治的案件終審權。現在由英國最高法院行使的終審權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最高法院依據《2005年憲制改革法令》第三章成立之前分別由上議院司法委員會和樞密院行使(後者轉交最高法院的僅限於因權力下放而衍生的案件)。 香港在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前亦以它為最高的上訴法院,在主權移交後則改為於本地成立的香港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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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分立

權力分立是國家統治模式的一種,其设计將各種國家公權力分散,不使其集中在單一機關內,讓這些分立機關產生互相制衡作用。這一名詞首先由啟蒙時代英國的哲學家约翰·洛克在其《政府论》中所提出,而這樣的設計通常以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後繼提出的三權分立(trias politica)而被熟知。 三權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種國家權力分別由三種不同職能的國家機關行使、互相制約和平衡的學說和制度。三大政府机构共同存在、互相制衡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当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一种政治制度。資本主義國家的一種重要政治原則和政治制度。与其相对立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议行合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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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法系

欧陆法系(civil law、civilian law、Roman law),亦称民法法系、大陸法系、市民法、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日尔曼法系,受羅馬法影響而成立的法律系統,与英美法系并列的当今世界两大重要法系之一,覆盖了当今世界的广大区域,德國、法國、意大利、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澳門,但不包括香港)、中華民國等均為歐陸法系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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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Union européenne;Europäische Union),简称欧盟(EU;UE;EU),是根据1993年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称《欧洲联盟条约》)所建立的政治经济联盟,現拥有28個成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4种。規範歐盟的條約經過多次修訂,目前歐盟的運作方式依照《里斯本條約》。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議會民主國家(2008年《經濟學人》民主狀態調查);经济上為仅次于以美国為首的北美自由貿易區的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实体,德国、法国及意大利為歐盟三大核心成員國;軍事上絕大多數歐盟成員國均為北大西洋公約组织成員。 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各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欧盟已经漸漸地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同時,歐洲經濟共同體和後來的歐盟在1973年至2013年期間進行了八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28個。起初推動歐盟建立的動機,是渴望重建二戰后损失惨重的欧洲,以及擔憂欧洲會再度陷入战争泥潭。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歐洲理事會(成員國家首腦組成)、欧盟理事会(成員國家部長組成的欧盟的上議院)、欧盟委员会(欧盟的行政机构)、歐洲議會(欧盟的眾議院,唯一的直接民選機構)、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此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 歐元由28個成員國中的19個採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了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22個歐盟成員國和4個非成員國實施。 目前欧盟的主要议题有英國脫歐、欧盟的扩大、落實《里斯本條約》、全球暖化問題、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欧元区、主權債務危機、移民危機等。 2012年10月12日,歐盟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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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全名為《歐洲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為一個保障歐洲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國際公約。其於1950年左右開始起草,其後在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 CoE)的支持下為歐洲各國所簽署,於1953年9月3日正式生效。目前所有歐洲委員會的成員國均為本公約的締約國之一,且新加入的成員也將被要求批准這個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設立了歐洲人權法院,任何人只有認為自身權利受到本公約締約國的侵害時,皆可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的判決雖然並非自動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該法院仍有權力去判定損害賠償。建立一個保護個人的人權免於受到侵害的法院,對於國際人權公約而言為創新之舉,其使個人在國際舞台上(過去只有國家被認為可以參與國際法的形塑)扮演了更積極主動的角色。故可知,本公約不僅為一個國際人權公約,而且其提供個人相當高度的保障。當然,國家亦可在歐洲人權法院對於另一國提起訴訟,不過這種權利至今並不常被使用。 在第11號議定書被正式施行以前,個人並沒有直接使用歐洲人權法院的權利,他們必須先向歐洲人權委員會申請,假如委員會認為該案的提起具有相當之理由時才會讓該案進入到歐洲人權法院進行審理。另一方面,縱使批准歐洲人權公約,國家仍然可以選擇保留特定的條款而不讓人民使用歐洲人權委員會,如此將限制個人受到歐洲人權法院保護的可能性。而第11號議定書施行之後,廢止歐洲人權委員會,且擴大了歐洲人權法院的權限(接收歐洲人權委員會的功能與權力)。同時在此之後,允許個人可以直接向該法院提起訴訟。在批准第11號議定書以後,所有的國家皆同意該法院對於個人所提起控告締約國的訴訟具有管轄權。 本公約有相當多號的議定書。舉例而言,第13號議定書便要求成員國完全廢除死刑。而議定書本身必須經由各國的同意,當然,各國皆能了解到其必須盡可能的成為這些議定書的締約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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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是源自德國,為歐陸法系國家所採用的違憲審查模型。當認為某項法律或行政措施可能有違反憲法的疑慮時,就可以用比例原則來檢驗其是否違憲。若其可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即為合憲;反之,即為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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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

比利時王國(Koninkrijk België;法語:Royaume de Belgique;德語:Königreich Belgien),是一個西歐國家。它是歐洲聯盟的創始會員國之一,首都布魯塞爾是歐盟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等大型國際組織的總部所在地。比利時自北起順時針分別與荷蘭、德國、盧森堡和法國接壤,西面則濱臨北海。 比利時的名稱,源自羅馬時代,當時此地稱為比利時高盧(Gallia Belgica),字面意為貝爾蓋人的高盧。「比利時」這個中文譯名,源自1849年徐繼畬所編纂的《瀛寰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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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

泰王國(ราชอาณาจักรไทย,Ratcha-anachak Thai,Kingdom of Thailand),通稱泰国(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Prathet Thai,Thailand),舊稱暹罗、暹邏(สยาม,Sayam,Siam),是东南亚的君主立宪制国家,首都及最大城市为曼谷。泰国国土东临老挝和柬埔寨,南接暹罗湾和马来西亚,西靠缅甸和安达曼海,东南亚国家联盟創始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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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法學是社會科學中一門特殊的學科,研究法律此一特定社會現象及其規律。所有的秩序都可以說是一種「法律」,例如自然規律、倫常、邏輯法則或美學,而法學就是研究法律的法則。雖然許多法學家,例如、,認定法學沒有學術性質,然而法學演進至今仍包含有法律哲學、法律史學以及法律科學等三大部門。此外,又因為研究對象都是社會上的現象,因此法學與政治學、經濟學、財政學、社會學和心理學等社會科學有相當程度的密切關連。 法學思想最早淵源於東周時期的法家哲學思想,如管子主張:「法者,所以興功懼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在歐美地區的傳統中,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對法學一詞的定義是:「人事和神事的概念,正義和非正義之學」,荷蘭法學家格勞秀斯認為法學是人類研究遵從正義而生活的學科。文藝復興時期,法學於大學中備受重視,為當時學術界最具地位的科系之一,與醫學及神學三足鼎立。在歷史演進過程中先有習俗,然後由倫理分離出法律,最後才有道德,但是相對於習俗與道德,法律具有固定以及強制的特性,也包含人民生活中現實可行的權力,企圖解釋理想世界的應然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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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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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留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或稱積極之依法行政,乃規範行政機關所制定之命令非但不得抵觸法律,且須有法律之依據,而在另一方面而言,法律保留亦可謂為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逕行以命令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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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釋

法律解釋是司法機構解讀和運用成文法的過程。當案件涉及成文法時,法律條文經常必須經過一定的解讀。有時法律條文的意義淺顯直白,但許多時候條文所用字句的意義會在一定程度上稍有含糊或不確定,因此法庭必須決定條文的準確含義。在確定法律條文的意義的過程中,法庭使用各種法律解釋的工具和方法,例如傳統的法律解釋原則、立法過程、以及立法目的。 在普通法系統中,司法機構運用法律解釋的規則來解讀立法機構所立的成文法,以及根據立法授權頒佈的受權立法,例如行政機構的規章等。 在普通法系統和部分大陸法系法律系統中,由於立法權和司法權的分離,法律解釋是司法機構獨有的權力。但在一些國家,除了司法機構,立法機構或行政機構在法律頒佈之後也擁有對法律的具體運用進行事後解釋的權力。允許立法機構進行事後解釋代表對立法機構意願的最大尊重,即立法機構解釋所立法律的具體運用可以推翻司法機構對法律的解讀。這種解釋在立法權和司法權分立的制度裏是不允許的:這種解釋行爲更類似進一步的、具追溯效力的立法行爲,是一種限制司法機構判斷具體案例的行爲,因此在許多國家是不允許的。而行政機構對法律進行解釋一般必需在法律所授權的範圍内進行,是一種受權立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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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

法国大革命(Révolution française, 1789年-1799年)是法國的一段社會激進與政治動盪的時期,對於法國歷史以及全歐洲都留下深刻廣泛影響。法国政治体制在大革命期间发生了众多转变:统治法国多个世纪的绝对君主制與封建制度在三年内土崩瓦解,过去的封建、贵族和宗教特权不断受到左翼政治團體、平民和鄉村農民的冲击,传统君主制的階層觀念、貴族以及天主教會統治制度被自由、平等、博愛等新原則推翻。整個歐洲的皇室因而心生恐懼,因此在1814年發起反法討伐,並成功恢復君主制,但很多重大改革已成永久。革命導致各界對立,特別是共和派和保皇派在往後長達二百年的政治對立。 面對財政危機,越來越多的法國平民被國王路易十六強加稅賦,以及教士貴族之輩的壓榨激怒。這種不滿與蓬勃發展的啟蒙思想所結合,助長激進的情緒,終於使得法國大革命在1789年5月的三級會議中爆發。革命的第一年,第三等级的民眾在6月发表网球場宣言,7月14日發生攻佔巴士底監狱事件,於8月進行的凡尔赛妇女运动迫使法国王室在10月从凡尔赛返回巴黎。接下來的幾年則由不同的立法會議及跟右翼的君主制擁護者鬥爭主導。 1792年9月22日,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路易十六在次年被推上斷頭台。不断出现的外部压力在法国革命中成為主导,法国大革命战争从1792年开始,这次战役為過去一个世纪以来法国首次胜利,并使法国间接控制意大利半岛和莱茵河以西的土地。在国内,派系斗争及民众情绪的日益高涨导致1793年至1794年恐怖统治的产生。罗伯斯庇尔和雅各宾派覆亡以後,热月党人建立督政府,于1795年掌权,直至1799年拿破仑執政後結束。 法国革命中拉开现代社会的帷幕,共和国的成长、自由民主思想的传播、现代思想的发展以及各国之间大规模战争都成為革命的标志。作为近代伟大民主革命而受到赞扬的同时,法国大革命也因期间一些暴力专政行为而为人诟病。革命随后导致拿破崙戰爭、两次君主制复辟以及两次法国革命。从法国大革命开始(1789年)直至1870年,法国在先后兩次共和国政府、君主立宪制及帝国政權下交替管治。 历史学家《旧制度与大革命》的作者托克维尔认为,1789年法国革命是迄今为止最伟大、最激烈的革命,代表法国的“青春、热情、自豪、慷慨、真诚的年代”。它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符合当时欧洲的需要,其作用是废除若干世纪以来统治欧洲和法国的封建制度。它不仅要改变旧政權,更要废除旧的社会形式,因此需要同时改變所有既存的权力机构,毁灭所有公认的影响,祛除种种传统,更新风尚与习惯。和等西方学者认为,法国大革命受到激进主义思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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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宪法委员会

宪法委员会(Conseil Constitutionnel)是法国最高宪法权力机构。它在1958年10月4日建立,它的职责是确保宪法的原则和规则被维持。 它的主要作用是在被提出的法规由国会表决前并在它们被共和国总统签署成为法律前就其是否符合宪法作出裁决。在1971年,委员会裁决,与宪法一致意味着与被宪法前言提到的两个文本——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和法蘭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前言——一致,两者都列出宪法权利(如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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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西第五共和國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Cinquième République / Ve République)是法國現行共和政體制度的政權,在1958年10月4日由夏爾·戴高樂主導的法國第五共和憲法施行後建立。相較於第四共和,第五共和削弱了議會的權力,同時增加了總統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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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

滕彪,生于吉林省桦甸市,人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兴善研究所所长,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公盟研究员。2014年發表《》嚴詞抨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配合當局打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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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裁判所

最高裁判所()是日本的最高法院及最高司法機關,其根据《日本国宪法》设立,其组织和运行依照《裁判所法》。一般在日本被简称为「最高裁」(),有时在日本法学界也直接称为「最高」。 最高裁判所的辦公大樓位於东京隼町,由日本建筑师冈田新一设计,並获得日本建筑学会奖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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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新加坡共和国(Republic of Singapore;Republik Singapura;சிங்கப்பூர் குடியரச),通称新加坡,又稱為新嘉坡、星架坡、星--加坡、星洲、星島、星國、狮城、坡岛、猩咖波、石叻、叻埠、昭南等,是东南亚中南半岛南端的一个城邦岛国,它不只是一個城市,同時也是一個國家。该国位于马来半岛南端,扼守马六甲海峡最南端出口,其南面有新加坡海峡与印尼相隔,北面有柔佛海峡与西马来西亚相隔,并以新柔长堤與第二通道等這兩座橋梁相连於新马两岸之间。新加坡的国土除了新加坡本岛之外,还包括周围数岛,新加坡最大的外島為德光島。自新加坡独立以来,大规模的填海已经为新加坡增加了23%的面积,相等于130平方公里。 1819年,任职于英國不列颠东印度公司的斯坦福·莱佛士与柔佛苏丹签订条约,获准在新加坡建立交易站和殖民地,经莱佛士的努力,逐渐发展成繁荣的轉口港。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新加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一直是大英帝国在东南亚最重要的戰略据点。1942年至1945年间,新加坡曾被日本占領三年半之久,其后回归英国管理,並從海峽殖民地獨立出來,1959年成立自治邦,1963年加入馬來西亞成為—個州,稱為新加坡州(簡稱星州)。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并独立建国。 自1965年独立后,新加坡從一窮二白中,依靠着国际贸易和人力资本的操作,迅速转变成为富裕的亞洲四小龍之一,同時憑藉著地理優勢,新加坡也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教育素質良好的國民也是亞洲政治和科學文化的紐帶,大多数的新加坡人都通晓至少两种语言,分别是英语以及自己的母语。新加坡是个多元文化种族的社會,也是全球最国际化的国家之一,所以主要由亞洲人組成的新加坡並非為單一民族國家,而是和一部分馬來人及印度人所組成的移民国家,其中漢人文化以福建移民為大宗。。在国内居住的居民有38%为永久居民、持有工作簽证的外籍劳工以及持有学生簽证的学生,建筑业和服务业的外劳比例分別为80%和50%。整個城市在绿化和保洁方面效果显著,故有花园城市之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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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日本國(),是位於東亞的島嶼國家,由日本列島、琉球群島和伊豆-小笠原群島等6,852個島嶼組成,面積約37.8万平方公里。國土全境被太平洋及其緣海環抱,西鄰朝鮮半島及俄罗斯,北面堪察加半島,西南為臺灣及中國東部。人口達1.26億,居於世界各國第11位,當中逾3,500萬以上的人口居住於東京都與周邊數縣構成的首都圈,為世界最大的都市圈。政體施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天皇為日本國家與國民的象徵,實際的政治權力則由國會(參眾兩院)、以及內閣總理大臣(首相)所領導的內閣掌理,最高法院為最高裁判所。 傳說日本於公元前660年2月11日,由天照大神之孫下凡所生之後代磐余彥尊所建,在公元4世紀出現首個統一政權,並於大化改新中確立了天皇的中央集权體制。至平安時代結束前,日本透過文字、宗教、藝術、政治制度等從漢文化引進的事物,開始衍生出今日為人所知的文化基礎。12世紀後的六百年間,日本由武家階級建立的幕府實際掌權。17世纪起江户幕府頒布锁国令,至1854年被迫開港才結束。此後,日本在西方列強進逼的時局下,首先天皇從幕府手中收回統治權,接著在19世紀中期的明治维新進行大規模政治與經濟改革,實現工業化及現代化;而自19世纪末起,日本首先兼併琉球,再拿下台灣、朝鮮、樺太等地為屬地。進入20世紀時,日本已成為當時世界的帝國主義強權之一,也是當時東方世界唯一的大國。日本後來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軸心國之一,對中國與南洋發動全面侵略,但最终於1945年戰敗投降。日本投降至1952年《旧金山和约》生效前,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並監督日本制定新憲法、建立今日所見的政治架構,日本轉型為以國會為中心的民主政體,天皇地位虛位化,並依照憲法第九條放棄維持武装以及宣戰權。而日本雖在法律上實施非武裝化,出於自我防衛上的需要,仍擁有功能等同於其他國家軍隊的自衛隊。 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經濟體,亦為七大工業國組織成員,是世界先進國家之一,主要奠基於日本經濟在二戰後的巨幅增長。現時日本的科研能力、工業基礎和製造業技術均位居世界前茅,並是世界第四大出口國和進口國。2015年,日本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依國際匯率可兌換成為三萬二千,人均國民收入則在三萬七千美元左右,人類發展指數亦一直維持在極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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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遣送

收容遣送(简称收遣,1949年—2003年6月20日)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已被废止的制度,其并非依据法律条例,而是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相关法规的一种强制行政措施,由民政机关、公安机关实行限制人身自由、收容遣返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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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院

憲法法院屬於最高法院的一種,主要在處理關於憲法的爭訟案件。大部分國家的憲法法院都是在裁決某部法律(甚至是憲法修正案,如中華民國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或行政命令是否有違憲之虞。亦即該法規命令的內容是否與憲法定之人民基本權或政府職能相衝突。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國家都有獨立的憲法法院存在,許多國家是將違憲審查的權利賦予該國的最高法院或是其他各級法院(視該國違憲審查機制是採取分散式或集中式而定)。美国最高法院在1803年马伯利诉麦迪逊案中裁定《1789年司法法》的一部分违宪,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实际行使宪法法院职能的法院;但因其也受理很多不涉及宪法问题的案件,并不符合严格意义上的宪法法院定义。奧地利是全世界第一個將憲法法院獨立設立的國家。 下列國家設有獨立的憲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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