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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巴分治
印巴分治(Partition of India;भारत का विभाजन, 或 हिंदुस्तान का बटवारा,;印度斯坦語:,;Taqseem-e-Hind )是指于1947年8月14日和15日发生在印度次大陆的历史事件,由於人數較多的印度教徒和人數較少的伊斯蘭教徒之間的宗教對立日益激化,大英帝國統治下的英屬印度解體,誕生印度聯邦和巴基斯坦自治領(包括今日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國大部分地區)的兩個新國家。 協議還包括了印度政府部門的資產、包括印度公務員、印度陸軍、皇家印度海軍、印度鐵路和中央財政,以及其他行政服務。印巴分治使得印度和巴基斯坦獲得了獨立,然而兩國的對立直至今日都在繼續。因兩國戰爭而流離失所者達一千二百五十萬,傷亡估計達數十萬到一百萬不等(大多數人估計於1947年間越過印巴邊境的人數約有一千萬到一千二百萬不等)。各土邦可自行決定是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或選擇獨立。分治条款既未涉及孟加拉国的独立问题,也没有谈及英属印度管理下的锡兰和缅甸分治问题。缅甸于1948年1月4日独立,锡兰于1948年2月4日独立;孟加拉国随1971年的孟加拉国独立战争之后自巴基斯坦独立。尼泊尔、不丹曾为英国的保護國,但一直不属于英属印度,不受分治相关条约影响。由于当时分治条款只涉及现代的印度和巴基斯坦二国的划分问题,汉语常称之为“印巴分治”。.
印度
印度共和国(भारत गणराज्य,;Republic of India),通称印度(भारत;India),是位于南亚印度次大陆上的国家,印度面积位列世界第七,印度人口众多,位列世界第二,截至2018年1月印度拥有人口13.4亿,仅次于中国人口的13.8亿,人口成長速度比中國還快,预计近年将交叉。是亚洲第二大也是南亚最大的国家,面积328万平方公里(实际管辖),同时也是世界第三大(购买力平价/PPP)经济体。 印度并非单一民族及文化的国家。印度的民族和种族非常之多,有“民族大熔炉”之称,其中印度斯坦族占印度总人口的大约一半,是印度最大的民族。印度各个民族都拥有各自的语言,仅宪法承认的官方语言就有22种之多,其中印地语和英语被定为印度共和国的联邦官方语言,并且法院裁定印度没有国语。英语在印度非常流行,尤其在南印地位甚至高于印地语,但受限于教育水平,普通民众普遍不精通英语。另外,印度也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世界4大宗教其中的佛教和印度教都源自印度。大部分印度人信仰印度教。伊斯兰教在印度也有大量信徒,是印度的第二大宗教,信教者约占印度的14.6%(截至2011年,共有约1亿7千7百万人)。伊斯兰教是在公元8世纪随着阿拉伯帝国的扩张而传播到印度的。公元10世纪后,北印的大多数王朝统治者都是信奉伊斯兰教的,特别是莫卧儿王朝。印度也是众多正式和非正式的多边国际组织的成员,包括世界贸易组织、英联邦、金砖五国、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和不结盟运动等。 以耕种农业、城市手工业、服务业以及其支撑产业为主的部分行业已经相对取得了进展。除了民族文化与北方地形的丰富使印度旅游业颇受欢迎之外,由于时差,大批能说英语的人才也投入外包行业(即是外国企业把客户咨询,电话答录等等服务转移到印度)。另一方面,宝莱坞电影的文化输出在英语圈乃至全球的影响力不亚于世界主流。同时印度还是很多专利过期药物的生产地,以低价格提供可靠的医疗。近年来,印度政府还大力投资本国高等教育,以利于在科学上与国际接轨,例如自主太空研究、南亚半岛生态研究等等。印度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是美国、欧盟、日本、中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大英帝國勳章
大英帝國最優秀勳章(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簡稱大英帝國勳章(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或譯為不列顛帝國勳章,是英國授勳及嘉獎制度中的一種騎士勳章,由英王喬治五世於1917年6月4日所創立。勳章分民事和軍事兩類,共設5種級別,分別.
查看 西里爾·拉德克利夫,第一代拉德克利夫子爵和大英帝國勳章
大英帝国
大英帝国,或稱不列顛帝國(British Empire),是一個在16世纪至20世纪末间由英国統治的全球帝國,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認定為歷史上面積最大的殖民帝國,最大領土面積曾達3,400萬平方公里。 16世紀,一般认为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格瑞福兰海战,标志着英国的崛起。但擊敗西班牙的無敵艦隊並不代表英國取代了西班牙的霸權,直到300年後的19世紀英國才做到這點。1500年到1600年,由於英國在歐洲大陸上的英法百年戰爭中輸給了法國,所以在歐陸幾乎沒有發言權;但是憑藉著其專注于海外殖民地的拓展,所以反超歐洲第一個殖民國家葡萄牙,成為繼西班牙、荷蘭之後第三大的海軍強國,同時也擁有了面積第三大的海外殖民地。此時,英國的國際地位依然不如殖民最大國西班牙、歐陸最強國法國、以及神聖羅馬帝國的控制者奧地利三國,但是已經成為在二流國家當中的第一把交椅。 整個17世紀和18世紀,光榮革命後的英國對法國發動第二次百年戰爭(1689年-1815年),與當時波旁王朝統治下的法蘭西王國爭奪歐洲以外的海外霸權;這也是英國從不插手歐洲事務、轉向積極干涉歐洲的起點。第二次百年戰爭並不是像第一次百年戰爭一樣的單一戰爭,而是多次歐洲戰爭的集合體,其中英國刻意奉行“不斷幫助法國的敵人、只要是法國的敵人就是英國的盟友”這一政策,導致這些零碎的反法戰爭加總起來的時間長達一百年。又由於1600~1799年代,原本第一位的西班牙帝國已經呈現出明顯的衰弱姿態,於是英國趁機崛起,以非常快的速度擴張殖民地。英國先是在英荷戰爭中打敗了有著貿易和資本,但是軍隊實力並不是很強大的荷蘭;再接受了法國啟蒙運動的先進思想;同時又在1763年七年战争结束后从法国夺取整个加拿大和印度的殖民地,标志着在“海軍上”英国已經成为无可争议的海洋霸主、而在殖民地面積上成為僅次於西班牙的第二大殖民帝國。但是同時,英國也在海外戰爭中嘗到了第一次失敗,在美國獨立戰爭中輸給了美國。不過總體來說,勝遠遠多於敗,英國的殖民地還是在源源不斷的增加,英國的國際地位也能和法國、奧地利等舊列強平起平坐,成為歐洲的一流強國;超越了原本比較強大但是已經衰弱的西班牙、葡萄牙、荷蘭、瑞典、波蘭-立陶宛等中型歐洲國家。 19世紀,英國發生了工業革命,對英國的霸權如虎添翼。原本只能藉著和法國敵對參與歐洲事務的英國,可以利用其獨有的工業產品掌控的歐洲的經濟命脈、用世界最強大的海軍威懾弱小的歐洲國家。19世紀初期,西班牙帝國的殖民地全部獨立,間接導致英國成為真正的海洋霸主,此時英國終於在“殖民地面積上”成為是歐洲以及世界第一。1815年,击败拿破仑法兰西第一帝国后,大英帝国徹底超越其他所有歐洲國家、一跃成为歐陸第一强权,在武力上只有俄羅斯帝國能和英國一較高下,但由於俄羅斯的經濟和科技落後,所以英國成為歐洲霸主;也因為英國在世界範圍內的殖民地數量最多、科技最發達、控制各個大陸的經濟都市,而成為了主導地球發展的“世界帝國”。此時的英國屬於歐洲五大列強(英國、法國、俄羅斯、奧地利、普魯士)之首,主导国际事务达100年之久,这段时期被称为“不列颠治世”,又因為年值維多利亞女王統治英國的時代、所以又稱“維多利亞時代”。由于帝國的領土、屬土遍及包括南極洲在内的七大洲、五大洋,有「英國的太陽永遠不會落下」的說法,所以被形容为繼西班牙帝國之後的第2個「日不落帝國」。 20世紀,重新統一的德意志帝国打敗法國成為歐洲大陸上陸軍第一強國,而德意志帝國和美國所開啟的第二次工業革命又衝擊了原本英國在科技領域的最高地位,導致英國國力有所下降。但是雖然在軍力和科技上顯示出落後的跡象,但是在殖民地領域英國和她的老對手法國則擴張的比以往更加迅速,英法依然佔有世界第一和第二大的殖民地面積。第一次世界大戰结束後的1921年,由於戰爭的摧殘,英國的經濟和科技實力已經遠遠不如美國,但因為英國是對付德國的主要勝利國之一,根據巴黎和会托管了德國的殖民地,而達到殖民地领土面积最大时期;當時英國的國土覆蓋地球上25%的土地和25%的人口,成為“世界历史上面积最大、跨度最廣的国家”。大英帝國在世上傳播英國的宗教、法律、制度、文化、科學、商業、語言,帝国霸權幫助英国本土實現驚人的經濟成長,並使其在國際政治中擁有更大的發言權;也導致了世界性國際語言——英語的通行。 在一戰和二戰的“戰間期”,英国国力已不足以支撑其帝国体量,再加上始于1929年的大萧条的影响,英国政府最终于1931年宣布放弃对加拿大、澳大利亚、纽芬兰、爱尔兰、新西兰和南非六个白人自治领在政治上的控制,自此英联邦体系开始逐步取代大英帝国体系。加上英國對執行地採取民主議會制度和精英教育的方式,導致印度、非洲等殖民地民智漸開,接受了英國民主思想的各個殖民地開始反思英國的統治,並且謀求完全的獨立。随着英國本土的民主發達,海外的殖民地(包含自治領也是)的受到英國教育的非歐洲人民想要自己決定其政府的政策與未来,包括議會全面選舉。白人的自治領大多能夠進一步發展基礎設施,以取得經濟生產上的平衡,但是在拉美、非洲和亞洲的帝國殖民地卻往往只是工業所需原材料(或農業產品)的供應者,所以這些國家即使在從英國獨立後的經濟發展需要藉著英聯邦架構接受英國的幫助。 第二次世界大戰结束之後,随着英國國力日衰以及全球民族主義運動的興起,大英帝国自1947年印度独立后逐漸瓦解,而发生在1956年的苏伊士运河危机则标志着美国正式取代大英帝国成为国际事务领导者。英國的殖民地經歷了風起雲湧的民族獨立,以印度獨立為開始,英國的所有舊殖民地現在幾乎都已獨立,但獨立後的英國殖民地大部分仍然為了增加自己的國際地位而選擇留在英聯邦之中。無論殖民地如何,英國都會宣揚她的議會民主制的優越性、并推薦給殖民地人民,但結果並沒有全部成功(例如埃及、伊拉克、阿富汗、南非、肯亞、辛巴威、烏干達)。今天,英國和她的大部分前英國殖民地國家组成一個國際性的組織英聯邦,但是與大英帝國不同,英國無法在政治、外交及經濟等各方面完全控制英聯邦的其他成员,英國與其他英聯邦成員國地位亦是平等,英國女王僅僅是英聯邦的象征性元首,而其他英聯邦成員甚至憑著自由意志可以做出反對、否決、對抗英國的決定。 到了21世紀,历史学家一般以1997年7月1日的香港回归中國,作为大英帝国终结的标志。雖然英國的殖民化是以其自身利益为優先考量,也為殖民地留下更好的基礎建設,但那主要是為了方便這些殖民地的貨物能够更方便地出口到英國以滿足其本土的需要,或是讓英國的工業產品更方便地運送到殖民地市場。另外,為了確保其統治的稳定,同時因為各殖民地内部民族的複雜性,在殖民地時,英國會用「分而治之」、「精英制度」、「以夷制夷」的政策或者直接放棄對當地民族問題的解決而離開,使得像愛爾蘭共和国、印度、巴勒斯坦、津巴布韋、肯亞、蘇丹、烏干達、伊拉克、圭亞那和斐濟等國家在獨立後面臨着不同程度的民族衝突。最後,大英帝國的形成是400多年來貿易、移民與武力征服的結果,期間也有和平的商業和外交活動,是一個時代特定群體、文化、國際政治、貿易的總稱。.
威爾士
威尔士(Cymru〔發音:〕;Wales〔〕),--,而在港澳的舊譯名則是威路士,位于大不列顛島西南部,为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構成國之一,东界英格蘭,西临圣乔治海峡,南面布里斯托尔湾,北靠爱尔兰海,卡迪夫是其首都與最大城市。.
子爵
子爵是中國古代爵位名,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在中文裡也用“子爵”來翻譯歐洲貴族爵位中相應等級的稱號(例如英語Viscount、法語Vicomte等,和相似的德語Burggraf、荷蘭語Burggraaf等)。.
德里
德里(दिल्ली;دہلی 或 دلّی;ਦਿੱਲੀ)是仅次于孟买的印度第二大城市,人口1675万,官方语言为印地语、旁遮普语和乌尔都语。该城市位于北印度,地处亚穆纳河沿岸。其政治地位为直属联邦政府的直辖区,全称为德里国家首都辖区(National Capital Territory of Delhi)。根据1991年印度议会的一项修正案,德里获得了本级议会有限的立法权限。德里大都会包括3个直辖市,即德里、新德里和德里坎登门,下辖214个村。 作为古印度历代首都和自北印度到恒河平原古老贸易路线的主要城市,德里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众多的古蹟、遺蹟和遺址。旧城区曾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莫臥兒帝國的首都,印度摆脱英国殖民统治以后新德里成为联邦首都,自此德里渐渐发展为大都会,汇集印度各族人民。德里也和世界其他大城市一样,随着城市的扩张,带来了环境污染、交通堵塞和资源短缺等问题;印度独立以后德里城市的快速发展,居民的收入迅速提高,但随之而来就是使得德里丧失了原有文化特质。.
律師
律師是指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依法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出庭辩护,以及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現代律师一般而言是指學習法律、通過特定考試、加入地方公會,被允許接受他人委託。 律师作为复数的概念,意味着律师职业和行为,以及由从事律师职业的所有职业人员构成的职业群体。在实行法律职业一元化的国家,律师(lawyer)也可以作为所有法律职业的统称。.
終身貴族
終身貴族,亦作一代貴族,是英國貴族的一種。與一般貴族不同的是,終身貴族只限於個人,不能讓其子女世襲繼承。現時的終身貴族由1958年制定的《終身貴族法》所管制,爵位只限於男爵。終身貴族的稱呼與勳爵一樣,而且都可以成為英国上议院的議員。成為終身貴族,可以選擇封邑,但這個「封邑」只是象徵式,並不會為貴族貢獻稅收。.
登比郡
登比郡(威尔士语: Sir Ddinbych;英语:Denbighshire),是英国威尔士的一个郡。总面积844 km²,总人口97,000(2007年估计)。经济以农业和旅游业为主。.
领土
领土,亦稱疆域,是指主权国家所管辖的地区範圍,通常包括一个该国国界(邊境)内的陆地(即领陆)、內水(包括河流、湖泊、内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有时亦会包括领海。 領土與國家存亡有密切關係,因為領土是国家的一部份,形成國家的必要條件,國家行使主權的地域及顯示出國家獨有的主權的方式。.
英属印度
英属印度(British India 或 British Raj)是指英国在1858年到1947年间于印度次大陆(南亚)建立的殖民统治区域,包括今印度共和国、孟加拉国、巴基斯坦以及缅甸。自1858年开始,由于印度民族起义,英属东印度公司完成之前的代管使命,并向维多利亚女王移交权力。1876年开始,这一政治实体的正式名称为印度帝国(Indian Empire),并以此名发行护照。1877年,维多利亚女王正式加冕为印度女皇。在此期间,印度先后成为了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并分别于1900、1920、1928、1932和1936年以独立身份参加了奥运会。 英属印度时期,很多领土并没有由英国直接控制,而是名义上的独立土邦。“土邦”由王公、王侯()和行政长官所统治,土邦领主们必须接受条约,并接受英王的共主地位和承认英王为领地的最高统治者。这种模式被称为“”。位于阿拉伯地区的亚丁自1839年成为英属印度的一部分,缅甸则是从1886年开始,两者先后于1932年和1937年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 锡兰(今斯里兰卡)处于印度次大陆的边缘,但不属于英属印度的一部分,而是由伦敦直接控制的英国直辖殖民地所统治,其地位优于印度总督管辖的印度帝国。英国征服次大陆初期,英帝国统治区域,条约仅限于次大陆的部分,初期的殖民机构设于加尔各答,后来移治于德里。各国相继独立以后,独立之前的关联区域被广泛地称为英属印度。法属印度和葡属印度仅限于次大陆沿海部分区域,这些区域分别由法国和葡萄牙进行殖民统治,独立之后并入印度。英属印度时期的1947年即印度建国初期,由于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的矛盾与对立,印度分裂为二个国家——印度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这就是南亚历史上著名事件——印巴分治。再后来的1971年,由于地缘隔绝和种族差异,巴基斯坦的飞地——东巴独立,建立孟加拉人民共和国。.
英國上議院
英國上議院(House of Lords of the United Kingdom),直譯為貴族院,是英國國會的上議會。英國國會同時也由英國君主與下議院組成。上議院有大約700多名非選舉產生之議員,當中包括英國國教會的26名大主教或主教(即靈職議員)以及600多名貴族(即俗職議員,Lords Temporal)。靈職擔任者於其保有神職身份時續任,而俗職為終身職。 上議院始創於14世紀,1544年始用「上議院」(House of Lords)之名。1649年曾一度遭到由英國內戰取得政權的英格蘭聯邦廢止,復於1660年恢復。上議院之權力曾一度凌駕由選舉產生的下議院。然而,自19世紀以來,上議院之權勢逐漸凌夷,至今已遠不如由選舉產生之下議院。據1911年至1949年間通過的多條國會法令規定,除包括預算案在內之各種撥款案外,所有由下議院通過的法令最多可於上議院擱置十二個月,但不可駁回。這項權力於政治學中稱為延宕性否決(suspensive veto)。據由《1999年上議院法令》(House of Lords Act 1999)所制定進行的革新,世襲貴族的席位予以廢除,僅保留兩席給國務重臣,以及另外90席由選舉產生之貴族代表(representative peer)。現今的聯合王國政府正審慎考慮作進一步革新,但尚未通過成為法律。 除了立法功能以外,上議院昔日尚擁有司法權,對聯合王國內所有民事案件及除蘇格蘭以外的刑事案件擁有終審權。歷史上,上議院的司法職能並不由全院共同行使,而是交由院內具法律經驗的議員們,即人稱「上議院高等法官」(Law Lords)者。至於對於英聯邦地區案件的終審權,則基本上由聯合王國樞密院行使之。不過,按《2005年憲制改革法令》(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 2005)規定,於2009年10月成立的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已接收上議院司法職能。 上議院之官式全稱為「與會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國會之受尊崇的靈職與俗職們」(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s Spiritual and Tempor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in Parliament Assembled)。上議院與下議院皆在西敏宮召開會議。.
英國樞密院
英國樞密院(全称女王陛下最尊貴的樞密院;Her Majesty's Most Honourable Privy Council)是英國君主的諮詢機構。它在以往具有十分大的權力。樞密院擁有不同的委員會,當中,英國內閣擁有其絕大部份的權力。樞密院亦具有司法權力,並主要由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所行使。當君主遵照樞密院的建議行事時,一般會稱之為「國王會同樞密院」或「女皇會同樞密院」。全體的樞密院成員則稱為「女皇陛下最尊貴的樞密院全體大臣」(The Lords of Her Majesty's Most Honourable Privy Council),有時又會寫成「……全體大臣及其他成員」(The Lords and others of...)的字樣。 掌管樞密院的首長是樞密院議長,擔任此職的人士除了是內閣成員外,也是位階第四高的內閣大臣。按照慣例,樞密院議長還會兼任上議院或下議院的領袖。文書是樞密院內另一重要職位,所有由樞密院發出的指令,都要由文書所簽署,方能生效。「樞密院顧問官」(Privy Counsellor)和「樞密院委員」(Privy Councillor)同樣指樞密院的成員,對於兩字的使用一直存在混淆和爭拗。但樞密院當局較偏向用前者作稱呼,因為他們的工作是提供意見,而非作為一委員會之成員。此外,新的樞密院顧問官在加入樞密院時,要向樞密院「宣誓」。樞密院辦公室設於倫敦西敏的卡爾頓花園;其司法委員會原於唐寧街辦公,內有大廳作開庭審案之用,但司法委員會已在2009年8月正式遷往聯合王國最高法院三號法庭繼續辦公。.
英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缩写作 UK)或不列颠(Britain),中文通称英国(中文世界早期亦称英联王国),是本土位於西歐並具有海外領地的主權國家,英國為世界七大國之一,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由大不列颠岛、爱尔兰岛东北部分及一系列较小岛屿共同组成。英国和另一国家唯一的陆上国境线位于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相邻。英国由大西洋所环绕,东为北海,南为英吉利海峡,西南偏南为凯尔特海,同爱尔兰隔爱尔兰海相望。该国总面积达,为世界面积第80大的主权国家及欧洲面积第11大的主权国家,人口6510万,为全球第21名及歐洲第3名。 英国为君主立宪国家,采用议会制进行管辖。其首都伦敦为全球城市A++级别和国际金融中心,大都会区人口达1380万,为欧洲第三大和欧盟第一大。现在位英国君主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2月6日即位。英国由四个构成国组成,分别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其中后三者在权力下放体系之下各自拥有一定的权力。三地首府分别为爱丁堡、加的夫和贝尔法斯特。附近的马恩岛、根西行政区及泽西行政区并非联合王国的一部分,而为王冠属地,英国政府负责其国防及外交事务。 英国的构成国之间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英格兰王国通过1535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将威尔士纳入其领土范围。1707年的条约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王国,而1801年后者则进一步同爱尔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的六分之五脱离联邦,由此便有了今日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亦有14块海外领地,为往日帝国的遗留部分。大英帝国在1921年达到其巅峰,拥有全球22%的领土,是有史以来面积最大的帝国。英国在语言、文化和法律体系上对其前殖民地保留了一定的影响力,因而吸引許多以前英聯邦的移民前來居住。 英国为发达国家,以名义GDP为量度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以购买力平价为量度为世界第九大经济体。英国同时还是世界首个工业化国家,在1815年-1914年为世界第一强国,现今仍是強國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和政治上有显著影响力。英国为国际公认的有核国家,其军事开支位列全球第五 (IISS)。自1946年以来,英国即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而自1973年以来即为欧洲联盟(EU)及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的成员国,同时还为英联邦、欧洲委员会、七国财长峰会、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2016年英國脫離歐盟公投中,英国民众决定脱离欧盟,但因間接影響全球經濟,所以並未得到多數國家支持。.
另见
GBE勳銜
- 亞瑟·培生 (報業家)
- 亨利·哈利特·戴尔
- 休·克利福德
- 伯達馬塞爾
- 勒内·普利文
- 夏慤
- 奥托·尼梅尔
- 巴爾敦
- 斯圖爾特·彼奇
- 查尔斯·斯科特·谢灵顿
- 歐內斯特·高爾斯
- 爱德华·阿普尔顿
- 第三代罗斯柴尔德男爵维克多·罗斯柴尔德
- 第四代罗斯柴尔德男爵雅各布·罗斯柴尔德
- 簡悅強
- 维克多·沙逊
- 艾斯敦
- 菲利普·沙逊
- 鍾士元
- 雷利·史考特
- 麥理浩
- 默文·金
英国御用大律师
華威大學校監
亦称为 西里尔·拉德克利夫,西里尔·约翰·拉德克利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