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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权法

指数 美国版权法

《美国版权法》是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1 关系: 合理使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专利伯尔尼公约國會圖書館 (美國)公有领域美国宪法美国法典美国最高法院費斯特出版公司訴鄉村電話公司案數字千年版權法

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英語:Fair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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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英文: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中文文献通常简称TRIPS或TRIPS协议。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的组成部分。该协定明确了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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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即專利權的簡稱,主要分為發明、实用新型及工業設計三種類型。各國政府設立專利制度,其目的在於鼓勵民眾從事發明,保護發明人(或其受讓人或繼承人)的權利,並指導專利權人與民眾以合法、適當的方式利用發明,以促進產業發展。專利制度是讓專利權人在法定期間(例如:20年)內享有專利技術的排他權(注意,並非獨占權),使其享有商業上的特權利益,以鼓勵其將知識公開分享。當專利權法定期間屆滿,專利權即告消滅,民眾即可根據專利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自由運用其專利技術。 申請專利,必須向政府機關提出「專利說明書」,明確且充分揭露其發明技術的內容到可具體實施的地步(不可僅是漫天空想),並界定請求的權利範圍。請求的權利範圍如不符合專利要件(例如:發明是既有的習知技術),就會被駁回,無法取得專利權。由於專利要件的判斷涉及不確定法律概念,專利專責機關對專利範圍在其判斷餘地中所為的專業判斷經常引發爭議,因而導致專利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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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尔尼公约

#重定向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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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圖書館 (美國)

国会图书馆(Library of Congress)是美國國會的附屬圖書館,也是美國實際上的國家圖書館,為美國5個國立圖書館之一。位于华盛顿。 整個館舍由托马斯·杰斐逊大楼、约翰·亚当斯大楼、詹姆斯·麦迪逊大楼三座建筑组成,均坐落於华盛顿特区。其書籍收藏量有3000萬種,涵蓋了470種語言,超過5800萬份手稿,是美國最大的稀有書籍珍藏地點,當中包括了《古登堡圣经》、 超過一百萬份美國政府刊物、一百萬份跨越三個世紀的來自世界各地的報紙、3萬3千份報刊的合訂本、50萬個微縮膠片卷軸、12萬本漫画书;除此之外,還保存了很多法律文獻、電影、480萬張地圖、270萬首音樂,館藏量為全球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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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领域

公有领域是人类的一部分作品与一部分知识的总汇,可以包括文章、艺术品、音乐、科学理论、发明等等。对于领域内的知识财产,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具所有权益(所有权益通常由版权或专利体现)。这些知识发明属于公有文化遗产,任何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和加工它们(此处不考虑有关安全、出口等的法律)。 創立版权制度的初衷是:藉由给予创作者一段時期的專有權利,作為(经济)刺激,以鼓勵作者從事創作。当專有權利期限已过,作品便进入公有领域。公有领域的作品由於沒有專屬權利人,因此公众有权自由使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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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为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宪法,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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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典

《美利堅合眾國法典》(全稱:Code of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簡稱:Code of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United States Code、U.S. Code或U.S.C.,中文簡稱:美國法典)是美国全部联邦法律的官方汇编法典。共52卷,另已提出2卷的撰寫計劃。 眾議院法律修正意见办公室(Office of the Law Revision Counsel)每六年出版一次該法典的完全版,但每年亦有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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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法院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政府的司法部门。 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八位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表决同意后任命的法官组成。一旦任命,法官享有终生任期,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在现代话语中,法官通常分为倾向保守,适度或自由的法律哲学和司法解释。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期有很多案件得到全票通过,但最受人瞩目的裁定不过一票之差,因此透露了法官的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别。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办公。 最高法院有时会俗称为SCOTUS(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字母缩写),类似于其他首字母的缩略词,如POTUS(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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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斯特出版公司訴鄉村電話公司案

费斯特出版公司诉乡村电话公司案(Feist Publications, Inc., v. Rural Telephone Service Co.)是美国最高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的案子,為著作權法律中有名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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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千年版權法

数字千年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是一个美国版权法律,它实现了两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1996年通过的条约。它以刑事犯罪立法的形式禁止了受版权保护(通常是受「數位內容權利管理,DRM技术控制」)的技术、设备或服务的生产与传播,以及绕过DRM本身的行为。此外,DMCA还加大了对于互联网侵权的处罚。1998年10月12日,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了该法,随后,时任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在10月28日签字使其正式成为法律。DMCA修订了美国法典中的第17条,延长了「版权」的范围,同时限制了在线服务提供商为其用户侵犯版权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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