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标
联盟百科
通讯
下载应用,请到 Google Play
新! 在您的Android™设备上下载联盟百科!
自由
比浏览器更快的访问!
 

罗拉特法

指数 罗拉特法

罗拉特法案(Rowlatt Act)是指英属印度政府于1919年3月通过的一项法案,其目的针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可能出现社会动荡或出现颠覆政府的一切不确定因素下实行紧急状态。这项法案授权政府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有权将英属印度范围内包括恐怖分子在内的所有疑犯逮捕入狱。实际上,也是英国当局压制革命活动的具体措施。 Category:英属印度 Category:英国法律.

5 关系: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属印度恐怖主义法律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suspect或crime suspect),又稱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 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則,除非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無罪的。.

新!!: 罗拉特法和犯罪嫌疑人 · 查看更多 »

第一次世界大战

一次世界大戰(簡稱一次大戰、一戰,或稱歐戰;World War I、WWI、Great War、First World War;la première Guerre Mondiale、la Grande Guerre)是一場於1914年7月28日至1918年11月11日主要發生在歐洲的大戰,然而戰火最終延燒至全球,當時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被捲入這場戰爭,史稱「第一次世界大戰」。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这场战争被直接称为世界大战。由于主要戰場於歐洲大陸,故此20世紀早期的中文經常稱之為“欧战”。 戰爭過程主要是同盟國和協約國之間的戰鬥。德國、奥匈帝国、鄂圖曼帝国及保加利亚屬於同盟國陣營。英國、法國、日本、俄國、意大利、美国、塞尔维亚、比利时、中國等則屬於協約國陣營。戰爭的導火線是發生於1914年6月的塞拉耶佛事件,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及其妻子索菲亚被塞尔维亚激进青年普林西普刺杀身亡。戰線主要分為東線(俄國對德奧作戰)、西線(英法對德作戰)和南線(包括塞爾維亞對奧匈、保加利亚作戰的巴爾幹戰線,奥斯曼土耳其对俄国的高加索战线,奥斯曼土耳其对英国的美索不达米亚战线、奥斯曼土耳其对英国、阿拉伯的巴勒斯坦战线等等),其中以西線最为慘烈。這場戰爭是歐洲歷史上破壞性最强的戰爭之一,約6,500萬人參戰,約2,000萬人受傷,超过1,600萬人喪生(约900万士兵和700万平民),造成嚴重的人口及經濟損失,估計損失约1,700億美元(當時幣值),除美洲與亞洲外,歐洲各國均受到重創,特別是戰敗國如德國等等還要面對巨額賠款,埋下第二次大戰的種子。.

新!!: 罗拉特法和第一次世界大战 · 查看更多 »

英属印度

英属印度(British India 或 British Raj)是指英国在1858年到1947年间于印度次大陆(南亚)建立的殖民统治区域,包括今印度共和国、孟加拉国、巴基斯坦以及缅甸。自1858年开始,由于印度民族起义,英属东印度公司完成之前的代管使命,并向维多利亚女王移交权力。1876年开始,这一政治实体的正式名称为印度帝国(Indian Empire),并以此名发行护照。1877年,维多利亚女王正式加冕为印度女皇。在此期间,印度先后成为了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并分别于1900、1920、1928、1932和1936年以独立身份参加了奥运会。 英属印度时期,很多领土并没有由英国直接控制,而是名义上的独立土邦。“土邦”由王公、王侯()和行政长官所统治,土邦领主们必须接受条约,并接受英王的共主地位和承认英王为领地的最高统治者。这种模式被称为“”。位于阿拉伯地区的亚丁自1839年成为英属印度的一部分,缅甸则是从1886年开始,两者先后于1932年和1937年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 锡兰(今斯里兰卡)处于印度次大陆的边缘,但不属于英属印度的一部分,而是由伦敦直接控制的英国直辖殖民地所统治,其地位优于印度总督管辖的印度帝国。英国征服次大陆初期,英帝国统治区域,条约仅限于次大陆的部分,初期的殖民机构设于加尔各答,后来移治于德里。各国相继独立以后,独立之前的关联区域被广泛地称为英属印度。法属印度和葡属印度仅限于次大陆沿海部分区域,这些区域分别由法国和葡萄牙进行殖民统治,独立之后并入印度。英属印度时期的1947年即印度建国初期,由于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的矛盾与对立,印度分裂为二个国家——印度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这就是南亚历史上著名事件——印巴分治。再后来的1971年,由于地缘隔绝和种族差异,巴基斯坦的飞地——东巴独立,建立孟加拉人民共和国。.

新!!: 罗拉特法和英属印度 · 查看更多 »

恐怖主义

賓拉登,蓋達組織的首領。 恐怖主義是指一种会造成其所有者做出,为了达成宗教,政治或其他意识形态上的目的而故意攻击非战斗人员(平民)或将他们的安危置之不理,有意制造恐慌的暴力行为之思想。各國在刑事法律上對恐怖主義的定義都不一致。 有些定義還將非法的暴力和戰爭包括在內。一般來說,犯罪組織以相似的手段來勒索保護費或執行沉默守則並不被視為恐怖主義,不過如果由具有政治動機的組織來實施這些行動也有可能被視為恐怖主義。 「恐怖主義」一詞帶有政治及情感上的含意Inside Terrorism,第32頁,其精確的定義便更難以辨識,從學術研究上可以找到上百個恐怖主義的定義。恐怖主義的概念具備爭論性,因為國家當局可用以將政敵或其他對手非法化,從而使國家武裝部隊可理直氣壯地打擊敵人(這種武力行為可能會被敵國描述為恐怖活動)。 恐怖主義由廣域的政治組織實行以達成他們的目的,這些政治組織包括左翼及右翼政黨、民族主義團體、宗教團體、革命分子及當權的政府。他們之間的共同點是他們會不惜肆意向非戰鬥人員使用暴力來為團體、思想或個人爭取注意。.

新!!: 罗拉特法和恐怖主义 · 查看更多 »

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新!!: 罗拉特法和法律 · 查看更多 »

传出传入
嘿!我们在Facebook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