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努力恢复Google Play商店上的Unionpedia应用程序
传出传入
🌟我们简化了设计以优化导航!
Instagram Facebook X LinkedIn

约翰·米勒-怀特

指数 约翰·米勒-怀特

约翰·米勒-怀特博士,是一位道德和政治哲学家、律师和风险投资人,被中国官方媒体誉为“新埃德加·斯诺”和“21世纪的基辛格。”他是拟议《中美大战略协议》方案和文明协作及预防人类灭绝宏伟战略系列丛书的作者之一。.

目录

  1. 5 关系: 埃德加·斯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亨利·基辛格国务委员

埃德加·斯诺

埃德加 P. 斯诺(Edgar Snow,),美国記者,因其在中国革命期间著作而闻名。他被认为是第一个参访中共领导人毛泽东的西方记者。1937年的《西行漫记》是斯诺最为著名的出版物,该书纪录了从中共创建至1930年期间的中国共产主义运动。.

查看 约翰·米勒-怀特和埃德加·斯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简称中国国家主席、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礼仪性和象征性的虚位国家元首,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合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的职权,主要职能是根据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决定签发主席令和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中国国家主席也是国家机构之一,内设国家副主席和办公厅/办公室等职位和机构,整个机构处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國家政體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务院和国家中央军委等直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負責。中国国家主席、副主席只是虛位元首,並不領導任何国家机关,不享有實際的行政權和軍權。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因其同时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和中央军委主席,而成为最高领导人。 国家主席职务自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后开始设立。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时任国家主席刘少奇被罢免后开始缺位,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二部《宪法》废除了此一职务。1982年通过的第四部《宪法》又恢复了主席和副主席设置,任期5年,可连任1次。2018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宪法修正案,建议取消国家主席与副主席的连任次数限制,这一修正案由同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查看 约翰·米勒-怀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简称国务院总理、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首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的首长,是国家政务上的最高负责人。国务院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可以签署和公布国务院令,应当根据宪法对国务院赋予的职权行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國家政體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直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負責。国务院总理每届任期为五年,1982年后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制中,国务院总理属於行政级别最高的第一级,为国家级正职。历任国务院总理全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是除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外的唯一例子。 国务院总理的前身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是从1949年到1954年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下设政务院的负责人。.

查看 约翰·米勒-怀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亨利·基辛格

亨利·阿尔弗雷德·基辛格(Henry Alfred Kissinger),本名海因茨·阿尔弗雷德·基辛尔(Heinz Alfred Kissinger),) ,是一位出生於德國的美國猶太裔外交官,与越南政治家黎德寿一同为1973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原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后担任尼克松政府的国务卿並在水门事件之后继续在福特政府中担任此职。作为一位现实政治的支持者,基辛格在1969年到1977年之间在美国外交政策中发挥了中心作用。在这段时期内,他倡导缓和政策,使美苏之间紧张的关系得到缓解,並在1972年和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会谈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促成了中国的开放和新的战略性的反苏中美联盟的形成。 基辛格被公认为是国际政治学均势理论大师,其理论重点关注在美苏两级对抗的国际环境下如何运用国家外交手段,建立政治联盟,对抗苏联一极的压力;即在美国处于劣势的情况下联合各种力量遏制苏联的强势状态,从而达到两极力量的相对的平衡。基辛格理论为西方在冷战中取得最后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后来被广泛运用于国家外交活动中、作为国家对外关系的理论来源;典型的表现在美国总统尼克松和里根的外交政策之中。.

查看 约翰·米勒-怀特和亨利·基辛格

国务委员

国务委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及其常务会议内地位仅次于副总理的组成人员,与副总理同为国家级副职公务员、党和国家领导人。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国务院组成人员进行重大调整,增设“国务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委员协助国务院总理工作,受总理或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重大的专项任务。国务委员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決定,並由国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會議的決定任命。作为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国务委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务委员的行政待遇与国务院副总理同级,但权位和排名都在副总理之后。.

查看 约翰·米勒-怀特和国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