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繩槍
火繩槍或稱火繩銃,是以火繩點火裝置來點火的銃械。火繩點火裝置是以緩慢燃燒的火繩先點燃引火藥(底火),引火藥起火後再點燃推進藥的機構。.
雷管槍
雷管式點火、撞擊式點火(Percussion lock)或火帽式點火(Cap lock),是一種使用雷管點火來擊發火器的裝置。雷管中裝有非常不穩定的雷汞,雷汞稍受衝擊就會爆炸。射擊時由扳機敲擊雷管,雷管中的雷汞爆炸而引火點燃推進藥,子彈再受推進藥的爆風推出。此種擊發裝置的構想在十七世紀就已存在,但是由蘇格蘭牧師正式發明,並於西元1807年取得專利。 雷管槍改善許多燧發槍的缺點,例如子彈更易於裝填、槍枝更能適應天氣等。 Category:火器 Category:槍械運作 Category:早期现代火器 ko:뇌관총.
步枪
步枪(Infantry firearm),或称为步--、步铳、步兵铳,是步兵使用的制式长管枪械。现今步枪多指來福槍(rifle),即枪膛内壁锻有膛線、配有枪托用于抵肩精准射击的单兵轻武器。历代战场上出现的步枪有:.
滑膛槍炮
滑膛槍砲(Smoothbore)是一種身管内壁沒有膛線的火器。人類最早期發明的火砲都是滑膛前装砲,也就是不具有膛線、並需從炮口方向進行火藥與砲彈裝填的火砲設計。由於早期的滑膛炮炮弹与炮膛間密合不平整,火药燃气易外洩,除火药推力减小造成射程近與殺傷力減弱外,射擊精準度也不佳,因此逐漸被之後發明的线膛炮所取代。但到了近代由於機械製造的工藝進步解決了精準度不足的問題,滑膛砲反而因為砲彈不會因自旋導致能量的損失,與發射時砲管損耗較小而重新獲得重視,而成為迫擊砲和無後座力炮的主要使用設計。.
手枪
手槍(Handgun),旧时也稱手铳、拳銃,是一类可以单手持握射击的小型短管槍械,多用於近戰和自衛,发射手枪弹,一般有效殺傷距離约50米。实际应用中,手枪大多由警察執勤時配帶,在軍隊中,手槍除配發軍官或至少士官等具有指揮職主官管理人員外,大多都由空軍飛行員、海軍艦艇警衛、陸軍砲兵等特業軍人配帶,攜帶的目的並非因為殺傷力,而是便於自衛及反擊。.
重定向到这里:
燧石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