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标
联盟百科
通讯
下载应用,请到 Google Play
新! 在您的Android™设备上下载联盟百科!
自由
比浏览器更快的访问!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

指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是一个监控执行联合国药品公约的准司法监控机构。它在监视实行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限制以及决定哪些前体需要进行控制方面拥有重要作用。.

15 关系: 世界卫生组织國際聯盟前体国际鸦片公约精神药品精神药物公约美国最高法院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联合国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麻醉品单一公约麻醉药品英国

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英文縮寫为 WHO;中文簡稱:世衛組織或世衛)是聯合國专门机构之一,國際最大的公共衛生組織,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是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卫生机构。根據《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世界衛生組織的宗旨是使世界各地的人们盡可能獲得高水平的健康。該組織給健康下的定義為“身體,精神及社會生活中的完美狀態”。世界衛生組織的主要職能包括:促進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進公共衛生,疾病醫療和有關事項的教學與訓練;推動確定生物製品的國際標準。截至2015年,世界衛生組織組織共有194個成員國。.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世界卫生组织 · 查看更多 »

國際聯盟

國際聯盟,簡稱國聯,成立于1920年1月10日,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巴黎和会召开后组成的跨政府组织,也是世界上第一個以維護世界和平為其主要任務的國際組織。國際聯盟的成立目的如《》所述,包括透過集体安全及軍備控制來預防戰爭,藉由談判及仲裁來平息國際間的紛爭。国际联盟及其他同時期的條約也提到勞動條件、對原住民的公平待遇、人口走私与贩毒、軍備交易、公眾衛生、戰俘待遇,以及保護歐洲的少數族群。1934年9月28日至1935年2月23日期间,國際聯盟达到極盛時期,会员国数量高达58個。 國際聯盟所体现的外交思维反映了數百年來世界外交方式上的根本性轉變。國際聯盟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因而需要依靠當時國際間的大国執行其決議、維持經濟制裁,或是在必要時提供軍隊,然而這些大國未必願意這麼做。經濟制裁也會傷害國際聯盟的成員,因此這些國家不願意配合。美國則因為參議院拒絕接受《凡爾賽條約》,一開始就沒有加入國聯。在第二次義大利衣索比亞戰爭時,國際聯盟指責義大利軍隊将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醫療帳篷作为攻擊目標,贝尼托·墨索里尼则回應称:「國際聯盟在麻雀大声喊叫時運作的很好,但在老鹰掉下来時一點用都沒有」。 在1920年代國際聯盟有顯著的成功,也有一些早期的失敗案例,但國際聯盟終究未能阻止轴心国在1930年代的侵略行爲。德國、日本、義大利、西班牙等國均退出了国联。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發證實,國際聯盟無法起到維護世界和平、避免世界大戰再度發生的作用。國際聯盟歷時26年,後來被1946年4月20日成立的联合国所取代。此外,联合国繼承了一些國際聯盟成立的機構及組織。.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國際聯盟 · 查看更多 »

前体

在化学领域,前体是一种可以参与化学反应的化学物质,其反应结果是生成另一种化学物质。一个简单的例子是,甲烷可称作一氯甲烷的前体。在生物化学领域,“前体”这一名词,更为特别的应用于描述代谢途径的物质转化。例如,在糖酵解过程中,葡萄糖可称作葡萄糖-6-磷酸的前体。.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前体 · 查看更多 »

国际鸦片公约

《国际鸦片公约》是第一份国际禁毒条约,于1912年1月23日在海牙签署。美国协同其他13个国家就国际鸦片公约于1909年在上海召开会议,会议就加大谴责国际鸦片贸易取得共识。国际国际毒品顾问委员会于1925年2月19日在日內瓦签署了修订后的《国际鸦片公约》,签约国包括美国、中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荷兰、伊朗、葡萄牙、俄罗斯、暹罗。 美国、中国、荷兰、洪都拉斯和挪威于1915年实施了该公约。在1919年被写入凡尔赛条约以后,该公约在国际上强制实施。 其修订版于1925年2月15日签署,1928年9月25日生效。 该公约引入了一个统计控制系统,由国际联盟的常设中央鸦片委员会监管。在中国和美国的支持下,埃及建议一种经过干燥的印度大麻(:en:hashish)也被加入到公约之内。另一个子委员会还提出下列文本: 对印度大麻及其制成品只能被许可用于医疗和科学用途。然而,从雌性cannabis sativa L的顶部提取的树脂(charas)和其他的以其为基础的制成品(hashish、chira、esrar、diamba等)目前被用于非医疗的、可能有害的用途,它们应该像其他的毒品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生产、销售和交易。 印度和其他国家反对这样的说法,它们以社会、宗教的习俗和野外大麻种植过于广泛为由,称以上说法很难执行。因此,该规定最终没有进入公约中。一个妥协条款:禁止印度大麻被出口到禁止使用它的国家,而进口国也许出具许可进口的文书,并申明进口货物“是出于医疗或科学目的”,并要求缔约国“对进口的动机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阻止非法的国际大麻运输,尤其是以树脂的形式”。但公约也为各国留下足够自由以允许生产、国内交易和用于娱乐用途的大麻使用。 该公约被1961年的麻醉品单一公约所替代。.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国际鸦片公约 · 查看更多 »

精神药品

#重定向 精神药物.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精神药品 · 查看更多 »

精神药物公约

《精神药物公约》是一项控制苯丙胺、LSD等精神药物的联合国公约,1971年2月21日于维也纳签署通过。1961年制定的《麻醉品单一公约》无法禁止新出现的精神类药物,它所禁止的只有有限的古柯、大麻及阿片衍生物。 该公约界定了精神药物的范围,规定了精神药物的管制措施,并规定了对违反公约的处罚方法。 Category:精神药物管制 Category:國際公約.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精神药物公约 · 查看更多 »

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法院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政府的司法部门。 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八位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表决同意后任命的法官组成。一旦任命,法官享有终生任期,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在现代话语中,法官通常分为倾向保守,适度或自由的法律哲学和司法解释。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期有很多案件得到全票通过,但最受人瞩目的裁定不过一票之差,因此透露了法官的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别。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办公。 最高法院有时会俗称为SCOTUS(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字母缩写),类似于其他首字母的缩略词,如POTUS(美国总统)。.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美国最高法院 · 查看更多 »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英語: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簡稱UNODC),位於聯合國維也納辦事處,成立於1997年。由聯合國藥物管制規劃署與國際預防犯罪中心合併而成。,UNODC秘書處。.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 · 查看更多 »

联合国

联合国(Organisation des Nations unies,缩写作 ONU;United Nations,缩写作 UN 或 U.N.)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政府间國際組織,致力於促進各國在國際法、國際安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權、公民自由、政治自由、民主及實現持久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聯合國成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945年,取代國際聯盟以阻止戰爭並為各國提供對話平臺。聯合國下設了許多附屬機構以實現其宗旨。 到2018年中為止,聯合國共193個成員國,包括除梵蒂岡城國以外所有无争议的主權國是联合国会员国。在聯合國遍及世界的辦事處中,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通過全年舉行定期會議來決定實體和行政議題。聯合國由六大主要機構組成:聯合國大會(主要的審議機構)、安理會(以決定對和平與安全的某些決議)、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以協助促進國際經濟和社會的合作和發展)、秘書處(為聯合國提供所需的研究、資訊和設施)、國際法院(主要的司法機構)以及聯合國託管理事會(當前不活躍)。其他重要的聯合國機構還有世界衛生組織、世界糧食計畫署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的行政首長是聯合國秘書長。聯合國的經費由會員國分攤和自願捐贈。聯合國現今有六種工作语言,分別為:阿拉伯语、汉语(聯合國中文日為每年的4月20日)、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联合国 · 查看更多 »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是联合国目前的三大药物管制国际公约之一,在1988年12月19日通过,该条约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为执行1961年通过的《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提供了另外的法律机制。该条约于1988年12月19日通过,1990年11月11日生效。截止到2005年1月,有170个缔约国。.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 查看更多 »

联合国秘书长

联合国秘书长是联合国秘书处的长官,由于联合国秘书处是联合国的行政机构,故联合国秘书长被视为联合国的最高行政长官。依照《联合国宪章》,秘书长是由安理会推荐,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将其认为可能威胁国家和平和安全的任何事项提请安理会关注,并执行安理会、联合国大会和其他主要机构托付的「其它职务」。在世界舞台上,聯合國秘書長往往被看作联合国的象征,联合国秘书长也利用这一身份从事各种活动。.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联合国秘书长 · 查看更多 »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之一,它的任务是协助联合国大会促进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和发展。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共有54个理事国,其中每年18个由联合国大会选举而出,任期三年。.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 查看更多 »

麻醉品单一公约

《麻醉品单一公约》(Single Convention on Narcotic Drugs)是反对违法麻醉药品制造和走私的国际条约,它形成全球药品控制制度的基础。以前的条约只控制鸦片、古柯和衍生物(如吗啡和海洛因)。1961年采用的这一单一公约巩固了以前的那些条约,拓宽了它们的范围(包括大麻),允许控制具有与条约中指定药品相似影响的任何药品。麻醉药品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得到授权,可以在四个控制物质日程中增加、删除和移动药品。国际麻醉药管制委员会(INCB)负责控制药品生产、贸易和分配。联合国药物管制与预防犯罪办事厅代表INCB进行日常工作,监督每个国家的状况,与国家当局协作,保证与该单一公约的一致性。这一条约已由《精神药物公约》(控制LSD、摇头丸和其它改变思维的药品)和《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加强打击洗钱和其它与药品有关的违法行为)做了补充。.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麻醉品单一公约 · 查看更多 »

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narcotic),又称麻醉品、麻藥,最早泛指能夠導致人類進入睡眠、昏迷或無知覺狀態的藥品。在美國,它被用來指稱鴉片類藥物,如鸦片、海洛英、吗啡、杜冷丁,或是鴉片類藥物的衍生物,如可待因酮(oxycodone)、氫可酮(hydrocodone)。因此,這個名詞在現代具有負面意思,通常被用來指法律上禁止使用的藥品,也就是毒品(poison drugs)。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构成毒品的两大来源,联合国制定有《麻醉品单一公约》以控制吸毒问题。.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麻醉药品 · 查看更多 »

英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缩写作 UK)或不列颠(Britain),中文通称英国(中文世界早期亦称英联王国),是本土位於西歐並具有海外領地的主權國家,英國為世界七大國之一,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由大不列颠岛、爱尔兰岛东北部分及一系列较小岛屿共同组成。英国和另一国家唯一的陆上国境线位于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相邻。英国由大西洋所环绕,东为北海,南为英吉利海峡,西南偏南为凯尔特海,同爱尔兰隔爱尔兰海相望。该国总面积达,为世界面积第80大的主权国家及欧洲面积第11大的主权国家,人口6510万,为全球第21名及歐洲第3名。 英国为君主立宪国家,采用议会制进行管辖。其首都伦敦为全球城市A++级别和国际金融中心,大都会区人口达1380万,为欧洲第三大和欧盟第一大。现在位英国君主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2月6日即位。英国由四个构成国组成,分别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其中后三者在权力下放体系之下各自拥有一定的权力。三地首府分别为爱丁堡、加的夫和贝尔法斯特。附近的马恩岛、根西行政区及泽西行政区并非联合王国的一部分,而为王冠属地,英国政府负责其国防及外交事务。 英国的构成国之间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英格兰王国通过1535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将威尔士纳入其领土范围。1707年的条约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王国,而1801年后者则进一步同爱尔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的六分之五脱离联邦,由此便有了今日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亦有14块海外领地,为往日帝国的遗留部分。大英帝国在1921年达到其巅峰,拥有全球22%的领土,是有史以来面积最大的帝国。英国在语言、文化和法律体系上对其前殖民地保留了一定的影响力,因而吸引許多以前英聯邦的移民前來居住。 英国为发达国家,以名义GDP为量度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以购买力平价为量度为世界第九大经济体。英国同时还是世界首个工业化国家,在1815年-1914年为世界第一强国,现今仍是強國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和政治上有显著影响力。英国为国际公认的有核国家,其军事开支位列全球第五 (IISS)。自1946年以来,英国即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而自1973年以来即为欧洲联盟(EU)及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的成员国,同时还为英联邦、欧洲委员会、七国财长峰会、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2016年英國脫離歐盟公投中,英国民众决定脱离欧盟,但因間接影響全球經濟,所以並未得到多數國家支持。.

新!!: 国际麻醉药管制局和英国 · 查看更多 »

传出传入
嘿!我们在Facebook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