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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宗教
古罗马宗教指在公元4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合法宗教之前罗马人的宗教信仰。罗马人相信,每样东西都由神支配,宗教的目的是获得神协助和垂怜。用祈祷和奉献来博取神的好感,往往在专为具体某些神设的寺庙里进行,并由祭祀主持。罗马主祭祀是国家宗教的领袖,称为大祭司;在其他祭司集团中显要的是占卜师。最早的罗马诸神是天神朱庇特、战神马尔斯、以及基林努斯。许多其他的神借自古希腊宗教或与希腊诸神有关,编入罗马神话中的故事往往直接取自希腊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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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拉
--(الله,),又譯為--,是阿拉伯语言使用者称呼独一受拜者或真主的读音,包括阿拉伯基督教徒、犹太教徒和穆斯林都如是称呼獨一神,也就是希伯來文的以利。穆斯林,即伊斯蘭教的信徒,只信奉安拉為自己的主。雖然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三種宗教教義不同,甚至會彼此攻訐仇視,但基於一神教的屬性,還有伊斯蘭教將摩西、亞倫、耶穌、穆罕默德均視為神派到人世間的先知的這種觀點,可以確定伊斯蘭教說的安拉和猶太教、基督教的耶和華,其實都是同一個神。這三種宗教均被認為屬於沙漠一神諸教。 對伊斯蘭教起源和教義欠缺了解的一般人,則常誤認伊斯蘭教的神和猶太教、基督教的神稱呼並不相同。其實只是阿拉伯語和希伯來語對同一個神講法不同,音譯後在各種語言中用詞不相同造成的誤認。(阿拉伯語中的「安拉」,直譯成漢語是「唯一的崇拜對象」。也就是在「崇拜對象」的普通名詞 ilâh 前面加上定冠詞 al,成為Allâh),英文直譯就是「The God」。現實中信仰這三種宗教的民族和人群,往往對彼此有偏見,也是加深這種誤認的原因。 通用中文的穆斯林通常意譯為「真主」,早期经文翻译以“至仁主”最常见。通用突厥语、波斯语和乌尔都语的穆斯林,根據波斯語「خدا」音譯為「豁大」、「胡大」或「胡达」(自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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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法學
伊斯兰教法学(فقه,音译費格赫;Fiqh)是伊斯蘭教的法學,是伊斯兰教法(沙里亞法規,基於《古蘭經》及聖行所得的法律)的延伸,以教法学家的釋法和法特瓦(教令)補足沙里亞法規。 費格赫涉及伊斯蘭教的儀式慣例、道德及社會法規。遜尼派的費格赫主要學派有四(麥茲海布),什葉派則另有兩個學派。一個學習過費格赫的人被稱為法基赫(Faqī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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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
罗马法,包含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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