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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农合一

指数 兵农合一

兵农合一是由村社居民行政组织与军队的军事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是直到近代建立常备军制度为止的古代世界推行的主要兵役制度。.

17 关系: 古罗马均田制女真屯田制三国一領具足府兵制佐领保安團保安警察保甲制度保甲法军队八旗軍事制度民事防护明鄭時期

古罗马

古羅馬文明通常是指從公元前9世紀初在意大利半島中部興起的文明,罗马共和国与罗马帝国的正式名称为“元老院与罗马人民”(Senātus Populus Que Rōmānus),缩写为SPQR。傳說在公元前754年-753年,羅穆盧斯在台伯河畔建羅馬城,開創了王政時代。公元前509年或前510年,古羅馬王政時代(羅馬王國)結束,選舉兩名執政官,建立起由羅馬貴族掌權的羅馬共和國。百人隊會議從貴族中選出兩名執政官行使最高行政權力,為期1年;管理國家的主要機構為元老院、高級長官及公民大會,而掌握國家實權的則是元老院。隨著貴族與平民之間對立的加深,貴族承認了平民所選的「保民官」,負責保護平民的權力不受貴族侵犯。前451年,頒佈了十二銅表法,明定了平民與貴族不能通婚的限制,這也標誌著羅馬法的誕生。 自公元前5世紀初開始,先後戰勝拉丁同盟中的一些城市和伊特拉斯坎人等近鄰,又征服了意大利半島南部的土著和希臘人的城邦,成為地中海西部的大國。羅馬又發動了3次布匿克戰爭,在前146年征服了迦太基並使之成為羅馬的一個行省。前215年-前168年發動3次馬其頓戰爭,征服大部分伊利里亚、馬其頓並控制了整個希臘。又通過羅馬-敘利亞戰爭和外交手段,控制了西亞的部分地區。於1世紀前後擴張成為橫跨歐洲、非洲稱霸地中海的龐大羅馬帝國。 到395年,羅馬帝國分裂為東西兩部。西羅馬帝國亡於476年。而東羅馬帝國(即拜占庭帝國)則在1453年被鄂圖曼帝國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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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

均田制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产生于北魏,北魏分裂出来的东魏西魏及继之后的北齐、北周以及隋唐都承袭了这一制度。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壮大,土地兼并也随之日益严重。武周末年均田制形同虚设;到了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均田制永远的退出了中國的历史舞台。不過,這種制度在朝鮮中宗時卻又在趙光祖的建議下在朝鮮半島重新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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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

女真(; 拼音: Rǔzhēn),又作女直與女贞,可能源自3,000多年前的肃慎,汉至晋时期称挹娄,南北朝时期称勿吉(读音“莫吉”),隋至唐時期称黑水靺鞨,辽至金时期称“女真”、“女直”(避辽兴宗耶律宗真讳)。辽朝女真有生女真、熟女真之分。到明朝后期仍然自稱為女真,清朝时改为满洲。 “女真”一名最早见于唐初。 “女真”在明朝初期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后又按地域分为建州、长白、东海、扈伦四大部分;依接近漢化程度及活動區域南北:多漢化程度、南境者為熟女真,少漢化程度、北境者為生女真。生女真活動在鄂霍次克海一帶,有人稱呼為通古斯。女直之名,见于《辽史》者,“又有北女直、南女直、长白山女直、鸭绿江女直、濒海女直,黄龙府女真,曷苏館女真,順化国女真,回跋女真,盖各就其地名之。” 《金史·世纪》记载:“金之先,出靺鞨氏。靺鞨本号勿吉。勿吉古肃慎地也。元魏时,勿吉有七部:曰粟末部,曰伯咄部,曰安车骨部,曰拂涅部,曰号室部,曰黑水部,曰白山部。隋称靺鞨,而七部并同。唐初,有黑水靺鞨,粟末靺鞨,其五部无闻。”“渤海盛强,黑水役属之。渤海灭,复役属契丹。在南者系籍,号熟女直;在北者不籍,号生女直。生女直地有混同江、长白山。混同江亦号黑龙江,所谓白山、黑水也。”而也有观点认为生女真和熟女真的方位不是一北一南,而是一东一西。《大金国志》云:“世居混同江之东长白山下;南邻高丽,北接室韦,西界渤海,东濒海。”按照《大金国志》的记载,完颜阿骨打所在的生女真的方位为朝鲜史所载的东女真(又称为东北女真)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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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制

屯田制,是中國東漢末年三国时期曹操采纳部下枣祗和韩浩等的建议而施行的土地制度,对三国以及之后很长时间的中国历史与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军队戍边屯田,西汉时就常用于开拓和驻守西北边疆。汉文帝时,大臣晁错就曾建议“徙民实边”。漢武帝時,趙充國建議「屯田」於邊防,戍衛與墾耕並顧,自敦煌西至鹽澤往往起亭,而輪臺和渠犁皆有田卒數百人。此一方法用意,既可解決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之下自力更生,又可使兵力在守防時亦不白花人力,乃一舉兩得之構想。但是直到东汉末年,所有屯田的构想与实施都只限于避免从异地长途运输粮食,解决边境守备军队之需,并不作为经济和社会制度。 而最早提出屯田制度的则是曹操麾下的枣祗,此外还有韩浩 ,而实行者包括任峻和曹魏時期的鄧艾等。曹操与他奠基的曹魏政权整合军屯与民屯,在各地设立田官专门负责屯田。屯田制逐步确立后,成为了国家政权的钱粮收入来源,同时也解决了屯田军民本身的生计。 早在随曹操镇压黄巾军餘部时,枣祗就对亦战亦耕、兵农合一的做法产生了极大兴趣,建安元年(196年),曹操击败了颍川汝南的黄巾军,夺得了一大批耕牛、农具和劳动力。枣祗建议曹操利用这些农具,在许昌一带开垦土地,实行屯田,以解决粮食问题。曹操采纳了他的建议,并任命他为屯田都尉,全权负责屯田事宜。枣祗首先将荒芜的无主农田收归国家所有,将招募到的大批流民按军队的编制编成组,由国家提供土地、种子、耕牛和农具,由他们开垦耕种,获得的收成由国家和屯田的农民按比例分成。屯田实施的第一年,就得榖百万斛,曹操于是下令郡国都置田官,招募流亡百姓屯田。后来又接受枣祗的建议,下令军队屯田,屯田制得到广泛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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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

三國(狹義220年-280年,廣義184年、190年、208年-280年。)是中國歷史一段三個國家並立的時期。一般認為是從建安元年起算。三國是指曹魏、蜀漢及孫吳。東漢末年戰爭不斷,使得人口急劇下降,經濟嚴重損害,因此三國皆重視經濟發展,加上戰爭帶來的需求,各種技術都有許多進步。 東漢末期,漢廷因黃巾之亂、北宫伯玉之乱、黑山军起义、王芬谋废灵帝、张举张纯叛乱、外戚宦官火拼等一系列事件而动荡不安。184年漢靈帝時期,以張角三兄弟為首爆发黃巾之亂。為鎮壓黃巾,一方面放權到州牧、太守,一方面縱容地主組織私人武裝,對抗黃巾。董卓亂政並與關東諸勢力對抗後遷都長安,使得朝廷威信喪失,地方长官演变为独立军阀割據混戰。其中曹操擁護逃回洛陽的漢獻帝,遷都許。他擊敗多股勢力,最後在200年的官渡之戰擊敗北方最大勢力袁紹,大致掌控中國北方。曹操以優勢兵力南征荊州,但在208年冬天的赤壁之戰被孫權和劉備聯軍擊敗,形成三國鼎立的雛型。220年曹操病逝,其子曹丕迫漢獻帝禪讓稱帝,國號「魏」,史稱曹魏,至此東漢滅亡,正式進入三國時期。隔年以益州為主的劉備也以漢室宗親的身份稱帝,國號續為「漢」,史稱蜀漢。劉備與孫權在赤壁之戰後積極拓展勢力,為了荊州問題多次發生糾紛與戰爭,最後劉備在夷陵之戰戰敗,孫權獲得整個荊州南部。劉備病死後,輔佐其子劉禪的諸葛亮於同年再與孫權恢復同盟。據有揚州、荊州及交州等地的孫權遲至229年正式稱帝,國號「吳」,史稱孫吳鄒紀萬(1990年):《中國通史·魏晉南北朝史》第一章〈魏晉南北朝的政治變遷〉,第一節〈三國鼎立〉,第6頁-第21頁。。此後三國局勢主要為蜀吳同盟對抗曹魏,各國疆域變化不大。而曹魏朝廷漸漸的被司馬氏掌控。263年司馬昭為建立軍功準備篡位,出兵伐蜀,蜀漢亡。兩年後司馬昭病死,其子司馬炎廢魏元帝自立,國號為「晉」,史稱西晉,曹魏亡。西晉最後於280年發起晉滅吳之戰,滅亡孫吳,統一中國。至此三國時期結束,進入晉朝。 三國時期人才輩出,後世常常追思當時風雲人物。陳壽所著、裴松之作注的《三國志》,是二十四史中評價最高的「前四史」之一,成為研究三國歷史的重點書籍。而羅貫中結合歷史、民間故事,撰寫的《三國演義》章回小說,成為中國四大名著之一。三國豐富的內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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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具足

一領具足是日本戰國時代土佐國的戰國大名-長宗我部氏所創的制度,是一種半農半兵、兵農合一的兵役編制。一領(いちりょう)是盔甲的單位,具足(ぐそく)是指全副武裝的盔甲,兩詞合起來便成為「一領具足」。 根據《長宗我部元親百個條》的第24條:「凡擁有三町(9000坪,約三甲或三公頃)以上的土地者,每一戶都必須準備一副盔甲,平時務農維生,戰時必須穿上盔甲投入戰鬥。此制度的好處是領主和領民不需要長時間離開自己的居地,能夠兼顧自有的農務,維持領地內一定的農作產出,並以農務工作來鍛鍊身體,如此在日後投入戰爭時也較有體能和耐力,進而提升整體戰鬥力。 此制度也有缺點,即是兵士的受訓時間有限,農務只能鍛鍊個人體健及博戰力,但卻無法訓練群戰能力與默契。除此之外,訓練和出征也必須考慮農耕期、農閒期、豐收與欠收等因素。與此相反,織田信長之勢力因推動兵農分離,而將士兵職業化,因此能在農繁期也能進行大規模的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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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

府兵制是中国西魏时开始出现的一种兵役制度,宇文泰建立於大統年間(535年正月—551年十二月),北周、隋、唐初继续沿用,中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崩坏,直至唐玄宗天寶年間取消,改而实行募兵制,前後歷時約二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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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领

佐领(v),滿語音譯牛彔額真,清代八旗官名。「牛彔」,或稱「牛錄」(v),满语音译,汉名「佐」,在早期女真語中,意為「大箭」,後來演變為八旗當中的基本單位。「額真」,意為「主人」。「牛彔額真」即「箭主」,組長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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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團

保安團,在世界多國多有所設置是一種輔助治安的武裝部隊,平時協助警察維護治安、緝私偷竊強盜殺人逮捕;戰爭時期輔助正規軍、協助後勤補給、偷襲敵人,類似游騎兵、游擊隊、民防隊、村里巡邏隊,由各省政府負責籌組、訓練、調動、後勤、補給與保養。請參閱保甲制度。 保安團有時候是由商會、工會組織而成,或由農民組成,或由地方武館、團練組成,其目的是為了保護附近及自家的財產、生命安全;後來,為了國家民族大義,轉而向省政府求援,納編入各省政府警察保安處管轄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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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警察

保安警察(Special Police)是中華民國警察為預防犯罪、機動應變,在各層級的警政機關設置的機動保安警力,準備應變,協助地方警察機關、專業警察機關維護治安,支援處理群眾活動、各警察機關偵辦重大刑案及槍擊要犯之攻堅及圍捕任務、反恐任務、反劫持、反武裝攻擊等重大治安事件,制止暴行擴張,維護重要人士、設施、處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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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为中国自宋代使用带有军事管理的户籍管理制度,後來作罷。但於之后在各个朝代演变为农村基本政治制度,基本内容为10户为「甲」,10甲为「保」,直到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以后才停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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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法

保甲法,王安石變法之一。北宋熙寧三年(1070年),司農寺制定《畿縣保甲條例》頒行。鄉村住戶,每十家為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以住戶中最富有者擔任保長、大保長、都保長。用以防止農民的反抗,並節省軍費。 保甲法受到了保守派的猛烈攻击。枢密院和司馬光、劉摰等強烈反對保甲法,認为:行保甲法,無疑鼓勵民兵,甚至可能导致地方勢力增長和兵变。因此宋神宗也一度打算廢除保甲法,但得王安石勸解,得以保留。元丰八年,宋哲宗嗣位,司马光上疏乞罢保甲,他在《乞罢保甲状》曰:“古者八百家才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闲民甚多”;“自唐开元以来,民兵法坏”,此后“民间何尝习兵”;今“国家承平百有余年”,百姓皆“不识兵革”,一實行保甲法“皆戎服执兵,奔驱满野”,乡间老人“以为不祥”。宣和年間,保甲法弛廢。 梁启超《王安石传》表示:“保甲之法既废,将兵之制复坏,宋欲不南,更可得耶?然则祸宋者,果荆公乎哉,抑温公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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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

#重定向 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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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

八旗(a)是清朝特有的集军事、生产和行政管理于一体的社会组织,旗下之人称作“旗人”或“八旗子弟”。八旗的雏形来自于明代女真人(满洲人)的射猎小队“牛录”。努尔哈赤将这一制度进行了改善,于1615年正式创立八旗,依位次,分为镶黄、正黄、正白、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八个旗色,随后数十年的征战和发展过程中,又逐渐吸收了蒙古、汉人等族群而增设蒙古和汉军八旗,形成了一个以满洲为核心、蒙古、汉军为主体的多族群联合的社会集团。 八旗对清兵入關和此后维持政局的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出征平叛,无役不与,因此被清朝统治者视为“国家根本所系”。清廷在施政方面采取旗民分治的政策,在汉地的统治基本上沿用明制,而八旗在行政隶属上则独立于这一体系之外,因此又被称为“国中之国”。八旗子弟“生则入档,壮则当兵”,故以披甲从军为主要职业,此外还可选择出仕,他们在教育、科考、任职、律法等政治、经济领域均享有一定特权。自清中后期,由于八旗人丁的滋生而兵额有限,闲散旗人增多,从而导致了八旗生计问题突显。相对安逸的生活也造成了八旗兵丁逐渐疏于操练,给了湘军等汉人地方武装的崛起的机遇;另一方面,西方列强用新式武器打开了中国的大门,统治者尝试对八旗进行改制以适应时局,但都收效甚微,无法阻止清朝和八旗走向衰败。 民国初年,八旗衙门因《清室优待条件》获得保留部分职能。1938年,随着最后一支八旗组织新疆锡伯旗营被改编为县治,八旗正式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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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制度

軍事制度,意指建構武裝力量的一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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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防护

民事防护,简称民防,是一种由人民自行組成保護自己家園的編組;後來是由政府編組團隊保护平民免遭战争、自然灾害等事故的行为。它包含一系列紧急措施,如预防、缓和、准备、回应、紧急疏散和恢复。 这一系列行为早在保安團就已有初步探讨,但实际上引起关注并广泛传播是在核武器试验成功之后。 在中国大陆,这项工作主要由中国人民防空(简称“人防”)和中国红十字会负责。 在中華民國有民防團和各縣市民眾自組的守望相助隊、救難協會、救助協會、急難協會、山難協會、水上救生協會、聯合負責;但是,在禍患急難現場,統一由縣市消防局長負責調度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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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

明鄭時期是指1662年-1683年間,由奉大明正朔的延平王鄭成功于南臺灣所建立之政權統治時期。明郑時期前後歷經鄭成功、鄭經及鄭克塽三世統治21年。 明末,战乱频起,内有流寇犯上作乱,外有满清虎视眈眈窥视中原。1644年,北京被李自成农民军占领,江南地区的明朝宗室建立南明政权。1645年,弘光政权瓦解,不久之后鄭芝龙家族在福建拥立隆武帝与清兵抗争。郑芝龙降清后,其子鄭成功高举反清复明大旗,继续斗争,后因北伐失利,退守东南沿海地区。随着清军的不断“围剿”,鄭成功的势力范围也逐步缩小,为了寻找反清复明的基地,1661年郑成功东征,佔领荷属台湾。 明鄭為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閩南民系)政權,鄭成功登陸臺灣後將該地改名為「東都」,仿照大陆的郡县制,将赤崁地方更名“东都明京”設置承天府為地方府治行政中心,作为臺灣最高的行政机构,效仿明朝中央官制,设六官;府城分为东安、西安、宋南、镇北四坊,各设首领,管理事务;府之下设二县,承天府以北叫天兴县、以南叫万年县,同时各种民生工作也逐步展开,例如:查户口、报田产、征劳力、纳税银等。鄭成功抵臺一年後即病逝,世子鄭經與其弟鄭世襲發生政爭戰役,其間鄭經於沒有皇帝的冊立之下,接受眾臣擁立為「世藩」。 鄭經嗣位之爭後,鄭經以「世藩」身分主政,改东都为「東寧」,建都安平鎮於熱蘭遮城,經過加以翻修稱之後稱為「王城」。对内奉南明永历帝正朔,对外与占据大陆的清朝互不统属,所谓“东宁建国,别立乾坤”,始有开国长治之想,经营成效斐然。明鄭政權的有效統治地區僅限於臺灣西南部地區,其他地方則有大肚王國、大龜文王國、瑪家王國等原住民政權管轄。 郑经去世后,明郑内部爆发权力之争,馮錫範借口监国郑克臧不是郑经亲生子,拥立自己的女婿郑克塽为延平王,聯合刘国轩發動東寧之變,殺害了郑克臧,最终大权旁落,民心涣散,明郑从此一蹶不振。1682年,施琅师法郑成功收台之法,攻克澎湖岛,於1683年占领台湾,明郑结束。為防止台灣的東寧遺民以東寧王室的名義反叛,康熙帝下令将鄭成功、鄭經等郑氏在台王室陵墓悉数崛起迁葬中国内陆。 鄭成功受封明朝爵位「延平王」,在正式文告中皆謹守藩王的身份,多自稱「本藩」(Pun Poin;Pumpuan;Pún-phoan),曆法上,始終奉南明永历帝的永曆年號為其正朔,因此,永曆帝死後亦持續使用;於現存對其他政權的諸多外交文書中皆以「大明招討大將軍」的官職與「延平王」的爵位(鄭經則稱世子)作為其官方身分号召恢复明朝,有人指出明郑应为南明的延续;亦禮遇眾多流寓明朝宗室,如寧靖王朱術桂、魯王世子朱弘桓等人,並於重要冊封儀式中邀請明朝宗室於旁觀禮以維持宗藩體統。 但實際上,明郑未再拥立明朝宗室為皇帝或监国,國家元首即是延平王,是一個獨立行政、以延平王為實際領導者的政治實體,即使對內、外遵行明朝體制禮法的鄭經也曾經自認東寧從來不內屬中土,而是另新闢的海外領土。明太祖祖訓曾提到不征之國,要求後世不可征服內容中的藩屬國,其中台灣列屬藩屬國中的小琉球。而清世宗雍正提到乃是其父將台灣拓入中國版圖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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