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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火

指数 停火

停火(又稱停戰)是指處於武力衝突的各方同意暫時停止交戰的行為,發起停火的國家或組織可以是介入衝突的某一方,或者是與衝突無直接關係的第三方介入協調。 停火的用意雖然多半是暫停武力衝突,期待以具體的停戰協定或和平条约換取長久的和平或是無衝突狀態來結束戰爭,但並不等於戰爭已經結束。衝突各方的停火協議有助於降低緊張情勢,然而,歷史上很多停火狀態也可能在其中一方刻意或者是意外的行為中,重新回到停火前的狀況。然而,停火也可能使用於其他場合:.

9 关系: 停戰協定平民人道援助和平和平条约国家组织 (社会学)战争战俘

停戰協定

停戰協定(Armistice),亦稱休戰協定,是指之間為了暫時停止敵對行為而締結的協定。 停战协定必须由作战各方締結,它禁止任何作战方进行进攻。规定停战协定的国际法是1907年的海牙公约。 停戰協定不可與和約同日而語,也不應稱為暫時和約,因為在交戰國之間以及在交戰國與中立國之間,戰爭狀態在各方面仍然繼續存在,只是敵對行為停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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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

平民是指普通市民、公民,指不是奴隸但沒有任何特權或官職的自由人,因此除了貴族、高級官員、奴隸外,都稱平民。 在軍事上,指的是,或者是非參與戰鬥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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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援助

人道援助(又稱人道救援)是基於人道主義(例如出現人道危機時)而對受助者作出物資上或物流上的支援,主要目的是拯救生命,舒緩不幸狀況,以及維護人類尊嚴。 「人道援助」與「發展援助」的主要分別,在於後者是致力於解決可能導致危機或緊急局勢的潛在社會經濟因素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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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

Peace flag 和平通常指没有战争或没有其它敌视暴力行为的狀態,也用来形容人的不激动或安静。和平一般會解讀為沒有敵意及报复,誠摯的想要、有健康的人際關係或國際關係學等。 通常,维持国家关系之间的和平状态是多数人或组织的企盼,尤其是类似联合国这类国际组织。和平可以是自发性的,政治鼓动者可以避免过于激动;和平也可以是强制性的,例如用强制手段抑止那些引起骚乱之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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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条约

和平條约,簡稱和約,是敌对双方所簽署的一種约定,主要用以正式结束战争和武装冲突,簽訂雙方通常是国家或政府。當條約簽署完成之後,雙方的敵對狀態將會結束。此與停戰協定以及無條件投降不同的是,敵對狀態的結束是永久性的,另外軍隊及武裝並沒有被強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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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国或国家,有時又作邦。从广义的角度,国家是指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种族、血统、领土、政权或者历史的社会群体;从狭义的角度,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參見主權國家。 一般国家行政管理当局是国家的象徵,它是一種擁有治理一個社會的權力的国家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內擁有外部和內部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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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社会学)

组织一词有几层基本含义。作为动词,即按一定目的进行编排、组合;作为名词,就是上述活动的结果——有组织的实体,或实体内组成要素间的关系。“组织”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许多知识领域的基本概念,本条目的主题,是作为社会实体的“组织”概念,是以人为主要元素构成的系统,并具有目标、行为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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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

戰爭是动物界普遍的行为,在人类社会,战争则与政治紧密关联,是多個組織和組織之間的有組織性的武裝衝突。克劳塞维茨认为“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以武力为手段,目的是迫使一方服从另一方的意志(通常是政治意图),通过多次大规模对决使敌人失去抵抗的力量,这样的行为就是战争。兵法是在战争中作戰的方式,沒有战争的情形稱為和平。 一些学者不认同战争一定和政治有关,有些战争出现时间比政治、国家还要早。所以约翰·基根认为克劳塞维茨的定义有局限性,只适用于文明社会,他给出的定义是:「战争一向是文化的表现,往往是文化形态的一个决定因素,在某些社会是文化本身」。 若從開戰開始計算死亡人數,歷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戰爭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約在6,000萬至8,500萬之間。若以人口比例來看,巴拉圭戰爭是近代歷史殺傷力最強的戰爭,殺死了巴拉圭60%以上的人口。依照史迪芬·平克的說法,理查德·斯莫利在2003年將戰爭列為接下來50年間人類10大問題中的第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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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俘

战俘(英语:prisoner of war,缩写为POW),或稱俘虜,與人質的性質不同,是指在战争各方中,敌对方被另外一方活捉,但并未处死的,用以作为战争交换条件的人。根据1949年8月12日簽訂的《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又稱《日内瓦第三公约》)规定,各国不得虐待战俘,但有時軍方希望從戰俘口中得到最新的戰況,或敵營的下落,因此對戰俘施以重刑,甚至為減少糧食的消耗,而殺害戰俘,也常有因為人力不足,待與較好的軍醫戰俘可能被派往醫院長時間勞動,身強體壯的則被派往礦場、農田當作苦力的情況;通常只有战场上才会出现战俘一词,在后方抓到的应被称为间谍或特务,要依法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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