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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约法

指数 中华民国约法

《中华民国约法》是中華民国三年(1914年)5月1日由大总统袁世凯颁布的憲法,取代南京臨時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當時又稱作《民國三年約法》,簡稱《民三約法》。中國國民黨也稱之為“袁记约法”。此约法在民国五年袁世凯成立中华帝国时廢除,之后一直未再恢复。.

21 关系: 参政院宋教仁案中华民国初年国会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華帝國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憲法二次革命五五憲草北洋政府國民黨 (1912年-1913年)國民政府立法院约法会议袁世凯議會制黎元洪政治协商会议政治会议总统制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参政院

参政院是依据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设立的临时立法机构,自1914年至1916年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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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案

#重定向 宋教仁#遇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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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初年国会

中华民国国会(1913年-1925年)是指中華民國依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于民國二年(1913年)4月8日正式于北京成立的立法機關,由參議院與眾議院共同構成,主要依據《臨時約法》執行議會權力。此外,第一屆國會還負責制定《憲法》。由於政治原因,中華民國國會多次解散和重新召集。最終於直皖戰爭后,因段祺瑞聲明廢棄法統,而宣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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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中華民國在訓政時期的憲制性法律,1931年5月由南京国民政府制定,至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實施後自然廢止,但未有主管機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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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帝國

中華帝國,亦称洪憲帝制,是指1915年12月12日至1916年3月23日间,時任中華民國大总统袁世凯在多重因素影响下,预备成立的一个君主立宪制政權名称。原定年号洪宪,定1916年為洪憲元年,首都北京。但各方勢力包括蔡锷起义以及大日本帝國支持的中华革命党和宗社党武裝對抗,使中华帝国还未对外正式宣布成立、袁世凯正式登基83天便以失败收场,期间对外仍使用中华民国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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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又名民元約法,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後,由當時位於南京的臨時參議院所制定的具有「憲法」性的文件。《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在1912年3月8日由臨時參議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1914年5月1日因大總統袁世凯公布《中华民国约法》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為大總統黎元洪所恢復。 中华民国成立後,孙中山与革命党人迫于当时的形势,推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但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遂制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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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全文共14章、175條,主要特色為彰顯三民主義與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該憲法制定時, 國共內戰已全面爆發,國民大會因而在民國37年(1948年)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做為戰時的憲法附屬條款;但隨著中華民國在民國38年(1949年)後因國共內戰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治權、以及有效統治區域限縮至臺澎金馬,該條款的適用時間不斷被延長,而致憲政的實施有名無實。至民國80年(1991年),國民大會始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同時在憲法本文之外再另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凍結部分憲法本文,以因應當前國情,現已經過七次修訂。 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的核心價值為:民主制度、法治規範、自由與人權保障、政府機關相互制衡、關懷婦女與弱勢及少數族群、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福利與救助、義務教育實施、農業與科技及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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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革命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二次革命,即「討袁之役」,又稱「癸丑之役」、「贛寧之役」辭海編輯委員會編,《辭海》(1989年版),上海辭書出版社,1989年9月,第20頁,ISBN 978-7-5326-0083-0,是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派繼辛亥革命後發動的反對袁世凱的武裝鬥爭。江西、江蘇、安徽、上海、廣東、福建、湖南、四川等地一度脫離北洋政府獨立。最後以北洋軍擊潰革命勢力告終。 传统意义上革命是对专制政權或文化的颠覆,「一次革命」是指推翻滿清的辛亥革命,符合革命的定義;而孙文在已進行國會民主選舉的時代發動的这场战争是否属于革命的范畴,少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学者也有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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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憲草

五五宪草是在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前所擬定的宪法草案之一,草案由国民党组织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制定,基本上反映了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思想,是五权宪法的正式草稿。此草案在随后的政协会议上被大幅度更改,修改后的政协宪草於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成為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於1947年12月2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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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

北洋政府,或稱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是指中華民國建國初期以北京为首都的中央政府,因由北洋系人物掌权,故而被後世稱之。北洋政府是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第一個被國際承認繼承中国法統的政權。民國2年(1913年)10月6日袁世凯经过选举成为首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标志着北洋政府正式成立,中华民国臨時政府結束。从民國元年(1912年)3月至6年(1917年),北洋政府體制經歷了内阁制、总统制、帝制、内阁制的變動。 北洋政府定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定《卿雲歌》為中華民國國歌。在北洋政府主导下,中华民国1917年加入协约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并于1919年以“战胜国”的身份出席巴黎和会,但因五四运动抗议而未在《凡尔赛和约》签字。1928年,由中國國民黨發動的北伐戰爭结束後,北洋政府隨著北洋軍的失敗而瓦解,政權被國民政府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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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 (1912年-1913年)

#重定向 國民黨 (19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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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

國民政府,簡稱國府,是中華民國在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與最高行政機關,成立於1925年7月1日,由廣州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而來,故早期稱「廣東革命政府」,但隨著革命由南方往北推展,行政中心曾遷移至武漢、南京等地,結束於1948年5月20日。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後,7月1日廣州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為國民政府。在1925年成立後至1928年之間,其與北京的北洋政府相互對峙。 隨着北伐戰爭開始,1927年1月國民政府遷至武漢,稱「武漢國民政府」。同年4月12日蔣介石於上海發動清黨,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稱「南京國民政府」;7月15日汪精衛武漢政府宣布反共,與南京國民政府合併。1928年北伐統一全國後,成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造就黃金十年。 1937年,因七七事變(盧溝橋事變)全面爆發中日戰爭,中國進入為期8年(1937~1945年)的抗日戰爭,史稱「八年抗戰」,而美國於1941年珍珠港事件之後開始與同盟國共同對抗軸心國。1948年5月20日,依循《中華民國憲法》選出的第一任總統蔣介石、副總統李宗仁正式就職,國民政府即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共設一府五院),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也改為總統,與訓政時期一起走入歷史。現今的中華民國總統府為其機關法人的延續。 國民政府是中國國民黨依據孫文所著《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建立之政府機構,由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主要職位均由中國國民黨黨員擔任,但亦接納中國國民黨以外之人士參與。其存在期間,中國國民黨內部發生多次衝突與分裂,導致部分出走黨員自行成立不同的「國民政府」。此外在行憲後,中國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也經常在眾多場合稱為「國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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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現在是一院制之議會,設有113個席位。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國會,立法院院長即為議長。立法院成立於1928年(民國17年),最初為國民政府的附屬機關,1948年(民國37年)因應行憲而在制度上脫離行政權。1992年(民國81年)立法院開始全面定期改選至今。現任之第九屆立法委員於2016年2月1日宣誓就職,任期屆滿日為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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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会议

约法会议是1914年至1915年中华民国召开的一个旨在制定《中华民国约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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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

袁世凱(),字慰廷(又作慰庭、慰亭),號容庵,汉族,河南省陈州府项城县人,故又稱袁項城。清末民初重要的軍事家、政治家、外交家,北洋新军領袖,对近代中国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方面的现代化以及漢族传统文化的恢复作出过重要贡献,是中国警政、中国司法现代化的奠基人,对中华民国的成立起到关键作用。曾任清朝內閣總理大臣、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和中華民國大總統等职。 袁世凱出身官宦家族,於清末投身行伍,后随军赴朝鲜参与平定壬午军乱,又在朝鲜甲申政变中指挥军队击溃日軍,被清廷委以重任,回国组建新军,襄贊洋務運動及清末新政,自道員、巡撫、總督累升,至入值軍機處,甚至內閣總理大臣,成為清末頭號權臣。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孙文于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袁世凯逼迫大清皇帝逊位,袁世凯组建临时政府。 成为民國首任大總統后,袁世凯进行改革,发展经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但其施政引发争议,国内爆发二次革命。中国签署廿一條事件引发国内民众不满。1915年袁世凯称帝,建立中華帝國,年号洪宪,由于国内反对,袁世凯宣布退位,登基83天便以失敗收場并于1916年6月6日逝世,葬于河南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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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制

議會制又稱內閣制、議會民主制,是一種民主政治制度,特點是「」,政府首脑(總理或首相)權力來自議會,授權有兩種途徑:第一是議會改選後的多數議席支持,第二是政府首腦贏得議會的信任投票。因此,所屬政党未能贏得議會大選的政府首腦連同其內閣必須提出辭職,而未能通過議會信任投票的政府首腦,連同其內閣也必須辭職,由議會席位居多數的黨派中協商選舉產生新的首腦與內閣。議會制下政府的行政權與立法權不完全分離,確保其所領導的政府具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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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元洪

黎元洪(),字宋卿,清末與中華民國政治家。生于湖北省黄陂县黎家河(今属大悟县),人称“黎黄陂”。清末加入海軍,後擔任新軍協統,武昌起義後,擔任湖北都督、中華民國副總統。袁世凱大總統死後,曾兩次擔任中華民國大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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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协商会议

政治协商会议,指的是1945年至1946年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由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以及各民主党派(民盟、青年党、民社黨等)为抗战后的和平整頓國內事務在重庆召开的对中国近现代史和当今中国有重要而深远影响的会议。 20世纪40年代末,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两支政治力量围绕着中国的前途和未来,在政治上和军事上展开了激烈较量。政治协商会议恰是这次政治较量的最高潮。它不仅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近现代史的进程,也為中国的政府结构和政治形式留下了深深的影子。 1949年9月由中国共产党主导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经过多党协商,通过了与1946年政协决议之《和平建国纲领》类似的《共同纲领》。中共將1949年的政協稱為“新政協”或“人民政協”,而將1946年政治協商會議稱為“舊政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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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会议

政治会议(全稱中央政治會議)是1913年(民国二年)中华民国成立的一个中央政治咨询机构,屬於國會無法正常運行后的一個過度性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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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制

總統制,是一種共和制政体,总统是政府首脑同時也是國家元首,是国家政治权力的中心。总统的行政权與立法和司法機構三权分立,形成制衡。美国是最早的总统制国家,也是目前最典型的總統制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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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又名曹锟宪法,双十宪法,是中华民国在1923年10月10日由中华民国宪法会议公布的第一部中华民国宪法。这部宪法公布后仅一年,即被段祺瑞公布的《临时政府制》所推翻,其大部分条款未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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