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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邦联

指数 王国邦联

王国邦联(Rigsfællesskabet或RigsenhedenSee "Nationale symboler i Det Danske Rige".

23 关系: 卡尔马联合单一制丹麦丹麦王国丹麦语主权国家主權事实上地方自治國 (政治)哥本哈根国际法立法机构瑞典联邦制行政机构邦联制自治地方条约格陵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罗群岛挪威

卡尔马联合

卡尔马联合(丹麦语、瑞典语、挪威语:Kalmarunionen),是1397年至1523年由斯堪的纳维亚的丹麦、瑞典(包括芬蘭)和挪威(包括冰島、法羅群島、格陵蘭、昔德蘭和奧克尼)为主组成的共主邦联。1397年6月在瑞典卡爾馬城結成的联盟后,挪威、瑞典和丹麥三個王國共同拥戴一個君主。各國交出其主權,但無損各自的獨立地位及分歧的利益。不過從1430年代開始,瑞典貴族對於丹麥及荷尔斯泰因在管治中所佔的主導地位大為不滿,成為了聯盟繼續的阻礙,並引起糾紛。到了1520年,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二世出兵鎮壓瑞典境內反卡爾馬派,並於承諾特赦後反悔及大肆屠殺反卡爾馬派貴族,史稱斯德哥爾摩大屠殺。倖存贵族古斯塔夫·瓦萨憤而揭竿起義,發動瑞典解放戰爭,最後驅逐丹麥軍並登基稱王,聯盟正式宣告瓦解。 卡爾馬聯盟從玛格丽特一世開始,歷任5位君主及12位攝政官,合共93年。不过其余屬地则以丹麥-挪威的名義繼續由奧爾登堡王朝管治多個世紀,直到拿破崙戰爭后两国結束聯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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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制

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中央政府擁有所有政治權力,與复合制相对,現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單一制。 大多數實行單一制的國家都會成立地區行政區域及地方政府,來協助管理地區事務。可是,這些地區行政區域的所有權力都来自中央政府的授權,而中央政府亦可隨時廢除或成立新的行政區域。 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统一的现行宪法以及统一的法律体系,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司法系统,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身份。 根据对权力的集中程度,有人亦将单一制分为中央集权型和非中央集权型(地方分权)。中世纪的欧洲国家(除了神聖羅馬帝國與基輔羅斯公國之外)都是中央集权型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受到中央政府的严密控制。而现代的单一制国家则多趨为非中央集权型式,中央政府掌握军事、外交等全国统一性政务,而地方政府在行政上享有较大的自主权,有少數國家相當類似聯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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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

丹麦(Danmark),全称丹麦王国(Kongeriget Danmark),是北欧国家,政体为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民主制,首都在哥本哈根,擁有两個自治領地:法羅群島和格陵蘭。由于丹麦和挪威、瑞典有相近的语言、文化和历史,合称为斯堪地那维亚国家。 丹麥是歐洲聯盟成員國,經濟高度發達,同時是個典型的福利国家,貧富差距極小,为世界高度发达国家。丹麥也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創始會員國之一。 丹麦政体为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民主制,現任君主是玛格丽特二世女王,中央政府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并负责属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的部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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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王国

#重定向 丹麥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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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语

丹麦语(dansk,,)属于印欧语系-日尔曼语族-北日尔曼语支,通行於丹麦王国以及其属地法罗群岛、格陵兰,也零星通行於德国、挪威和瑞典境内的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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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国家

主權國家,指擁有獨立主權的独立国家,是國際社會的最基本成員,其统治和管理的权力由该国家或組織的人持有,不受他方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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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

主權(sovereignty)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簡言之,即為「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是對內立法、司法、行政的權力來源,也是對外交往保持獨立自主的一種力量和意志。主權的法律形式對內常規定於憲法或基本法中,對外則是國際的相互承認。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當今主權的概念正因為其至高無上的排他性,外交官不斷援引之;跨國組織及企業設法規避之;諸如政治學家、憲法、國際法學家仍爭論之,討論全球化及國際及區域組織對主權概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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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重定向 De fac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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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

地方自治在中文里可能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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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政治)

國家(État, Staat, state,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estado)是指一個有組織的政治群體,在單一政府之下共同生活。 國的英文「state」可以指主權國家,也可以指服從於主權國家或霸權國家、其最終主權屬於他國的政治實體,例如構成國及諸侯國。「state」也可以指下的一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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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

哥本哈根(København,)是丹麥的首都、最大城市及最大港口。座落於丹麥西蘭島東部,與瑞典的馬爾默隔松德海峽相望。 松德海峽大橋在2000年完工後,哥本哈根與瑞典的馬爾默可透過車輛和鐵路往來,促成了兩地人力資源的互相交流,每年利用松德海峽大橋的通勤人數不斷增長。此外大橋通車後也讓兩座城市之間形成北歐地區最大的城市群。 在2008年,《Monocle》雜誌將哥本哈根選為「最適合居住的城市」,並給予「最佳設計城市」的評價。哥本哈根在全球城市分類中被列為第二類世界級城市。此外哥本哈根在西歐地區獲選為「設置企業總部的理想城市」第三名,僅次於巴黎和倫敦。 哥本哈根城市建立之際的名稱為「Kjøbmandehavn」,意為「商人的港口」。英語「Copenhagen」的名稱來自於低地德語「Kopenhagen」,中文譯名也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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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國際法(Le droit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Law,原稱万国法)又稱國際公法,是主權国家國與國之间的法律。國際法不同於國家的法律制度,因為它主要的適用對象為國家而非公民,是規範政府组织之間关系的规则,有時也包括民族意識的法人和自然人等。國際法較無法約束各個國家,因為無法保障其法律體系始終順利運作,因此缺乏有效制裁違法國家的制度。 早期西方世界並不承認國際法存在,19世纪的英国法學家奥斯丁認為該法律僅其是一种實在道德,不具有法律的強制力。目前各国对国际法法律地位的承认和国际间所发生的贸易摩擦也時常被援引国际法进行解决,因此国际法的法律地位已经獲得多數國家承認,但是國際社會中並沒有具备制裁违法国家实力的世界政府可以解釋與執行,因此常被解釋爲國與國之間條約的国际私法概念所混淆以求维系既成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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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

立法机构,又稱立法部門或立法機關,是現代社會中負責議定法律的機構,屬於一種合議性團體,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組成。除了制定、修改與廢除法律外,通常亦負責各式法案(如審批政府的公共預算要求)、監督政府運作(如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召開公聽會或聽證會)等功能。如為國家層級的立法機構,還會負責執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緊急狀態、选举與罷黜政府高級官員、甚至立廢国家元首等國家權力。而部分政府間國際組織也設有立法機構。立法機構通常稱為「議會」或「議院」,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稱。 在議會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由立法部門產生,向立法部門負責。而在總統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不由立法部門產生,而是分開選舉。但不論在何種制度中,由於立法部門掌握了公共財政的大權,可以說是最根本的權力來源。 立法機構通常由一個或多個單位組成(中文多稱呼為「院」,英文則稱為「chamber」或「house」),主流形式則為一院制與兩院制。多院形式的立法機構,各單位往往有著不同的職責、權力、以及產生成員的方法。立法机构的决策方式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为此各国都设有一套自己的架構和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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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

典王国(Konungariket Sverige)是一个位于斯堪地纳维亚半岛的北歐国家,首都为斯德哥尔摩。西鄰挪威,东北与芬兰接壤,西南濒临斯卡格拉克海峡和卡特加特海峡,東邊為波罗的海與波的尼亞灣。即瑞典和與丹麦、德国、波兰、俄罗斯、立陶宛、拉脫維亞和爱沙尼亚隔海相望,於西南通过厄勒海峽大桥与丹麦相连。瑞典於1995年加入欧洲联盟。 瑞典面积为449,964平方公里,为北歐第一大国家,人口1000万,第三页 - 于2007年7月10日查阅。。64%的國土由森林覆蓋,人口密度低,只有都會地區人口密度較高,84%的人口居住在只佔国土面积1.3%的城市裡。瑞典是一个現代、自由與民主的高度发达国家,其公民享有高质的生活,政府亦非常注重环保。 瑞典是传统的铁、铜和木材出口国,其水资源也很丰富,但是石油和煤矿十分匮乏。隨著運輸以及通訊的進步,這些自然資源也能夠更大規模地從各地開採,尤其是木材與鐵礦。經濟自由與教育普及而讓瑞典開始歷經快速的工業化,並從1890年代開始發展製造業。20世紀瑞典成為一個福利國家。 1397年,瑞典與丹麦和挪威一起所組成了卡爾馬聯合(芬兰此時還是瑞典王國的一部分)。瑞典於16世纪初脫離卡爾馬聯合,並且與鄰國進行了多年的戰爭,尤其是與俄羅斯以及從未完全承認瑞典已經離開了卡爾瑪聯合的丹麥-挪威聯合。17世纪時瑞典藉由戰爭擴張領土,成為了強權國家,其領土面积為目前的兩倍之大。1809年瑞典失去了芬蘭,也不再具有強權地位。之后,瑞典沒有再參與過戰爭。 現今,瑞典被視為極力追求人权和平等的国家之一。瑞典二戰後設立許多社會福利的制度,並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人类发展指数中通常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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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

联邦制(federation)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視國家領導人為君主或民選領導人,聯邦制可分為聯邦共和制和聯邦君主制。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国民享有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双重国籍。 联邦宪法明确界定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的参与。联邦成员有自己的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和联邦国家的最高司法、行政、立法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联邦国家的主权由联邦和各成员单位分享,联邦政府对外代表国家主权。但是各联邦成员也在联邦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外交独立性,可以与其他外交主体签订一些协议,部份联邦成员单位也可以以聯邦成員身份参與各個国际组织。 聯邦憲法未指明屬聯邦政府(或上級行政區憲制文件未指明屬上級行政區政府)之權力,即屬地方(或下級行政區)所有,稱為「剩餘權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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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也称执法机构、行政機關 ,其工作是对组织進行日常的管理并施行法律政策等相关活动,是三權分立中的其中一部份。广义上,行政被定义为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的政府机构。狭义上,则专指内阁等行政决策机构,而只从事事务性执行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则归为官僚机构。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争议,例如法国大革命前以及欧洲的许多君主立宪政体,占据行政机构顶端的部长职位的也是行政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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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联制

邦聯制(Confederation)是一個由若干獨立國家組成的鬆散國家聯盟。一般說來,邦聯本身不具備構成一個國家所必需的全部要素,不具有完整的國際法主體資格。它雖然設有公共機構處理有關共同事務,但沒有統一的中央政權機關,也沒有統一的立法和財政預算;各成員國公民只有其本國的國籍,而沒有邦聯的共同國籍。邦聯的法律和政策對各成員國不具備無可爭議的強制性。在邦聯之下,各成員國都是獨立主權的國家,是國際法主體,各自在外交、法律和軍事上均具備完全獨立的自主權。各成員國的加入或退出相對自由。 另外,邦聯制的原則是主權在邦(國)。邦聯各成員國人民沒有共同的國籍。聯邦與邦聯的構成單位也不一樣:在聯邦制之下,成員體有多種形式,如邦、加盟共和國、州、省、特別行政區等;在邦聯制下,成員體只有一種類型,即獨立的國家。 聯邦制國家和邦聯制國家在教科書中幾乎毫無例外地被劃入複合制國家一類。儘管邦聯的成員國常常以一個聲音發言,要說一個邦聯制國家是一個複合國,卻似乎有點牽強,因為邦聯是一種介乎國家與超國家之間的人類組織形式。聯邦與邦聯的分類方法,像許多其他的二分法一樣,是對複雜現實的簡單化。 -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新世紀智庫論壇第13期200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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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地方

自治地區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種,多为第一級地方政权,也可为最基层的居民自治组织,相对于中央集权制来说,属于地方分权的概念。 世界上很多国家依据其政治制度的不同,不同程度地在全境、局部地区如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自治地方制度;如很多国家的海外属地和领地具备高度自治的权力,並發展為有別於母國的政治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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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

條約,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定义,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受国际法管辖的书面协定。廣義的條約包括有关政治、經濟、軍事與文化等各種協定,条约的名称则有公約、協定、議定書、換文、聯合國宣言和憲章等不同的称呼;狹義的條約指重大的政治性的協定,如同盟條約、邊界條約等。但並不是所有國際間的協定都是條約,有部份只屬於合約。在許多國家中,透過憲法或法律規定,將條約視為地位等同(或高於)國內法的法律,可為該國法院進行判決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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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陵兰

格陵蘭(Kalaallit Nunaat;Greenland),面積2,166,086平方公里,是世界第一大島,大约81%都被冰雪覆盖。“格陵蘭”在原语言中的字面意思為「綠色土地」,是在丹麦王国框架内的自治国,在2008年公投後,2009年正式改制,成為一個內政獨立的自治區,但外交、國防與財政相關事務仍由丹麥代理。格陵兰随宗主国丹麦于1973年加入过欧洲各共同体,但根据1982年全民公投的结果通过1985年的格陵兰条约退出了如今欧盟前身——欧洲各共同体,故如今格陵蘭並不屬於歐盟,但被视为欧洲联盟特别领域的一部分。格陵蘭如同法羅群島,在丹麥國會派驻有2名議員。 格陵蘭全境大部分处在北极圈内,气候寒冷。隔海峽與冰島和加拿大兩國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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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列宁在1913年为了实现共产主义想出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由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已经结成了政治利益共同体。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少数民族之间的政治利益共同体关系得到强化。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少数民族自治政策,在这类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政策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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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罗群岛

法羅群島(法羅語:Føroyar,丹麥語:Færøerne)是北歐國家丹麥的海外自治領地。地理位置介乎挪威海和北大西洋中間,處於挪威到冰島之間距離一半的位置。 法羅群島陸地面積1,399平方公里,由17個有人島和若干個無人島組成,居民共49,192人,官方語言為法羅語和丹麥語。 法羅群島屬於溫帶海洋性氣候,雖然位處北方,因受墨西哥灣暖流影響,氣溫長年在零度以上。 法羅群島居民通過投票選出自治議會成員,繼而由自治議會選出總理,丹麥政府會向法羅群島派出高級專員監察自治政府運作,代表女王,並協助處理群島的對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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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

挪威王国(挪威語:Kongeriket Norge,简称:Norge ,新挪威語:Noreg,舊譯那威)位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西部,东与瑞典接壤,西邻大西洋。海岸线极其蜿蜒曲折,构成了挪威特有的峡湾景色。此外,挪威还与芬兰、俄罗斯接壤。挪威的领土也包括斯瓦尔巴群岛和扬马延岛,此外对南极洲的毛德皇后地和彼得一世岛有主权要求。首都為奥斯陆。2009年、2010年、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2016年获得全球人类发展指数第一的排名。挪威是性別平等實踐良好的国家之一,在2012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中,挪威排名第三,仅次于冰岛及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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