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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島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獨島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间的区别

獨島 vs.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島(),日本則稱之為竹島(),是位於韩国東海的兩個島嶼和礁岩群,座標为北纬37度15分、东经131度52分,目前由大韓民國實際控制,行政區域屬於韓國慶尚北道鬱陵郡。日本及北韓亦主張擁有其主權,日本將其編入岛根县隐岐之岛町,但自1952年以來未對其有過實效控制。虽然韓國和日本均宣称最早勘探该岛,但两国之間仍存在较大的領土爭議。 該島面积0.186平方公里,西北偏西88公里達韓國鬱陵島,西面217公里達韓國本土慶尚北道;東南158公里達日本隱岐之島。.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首字母縮略字:UNCLOS)指聯合國曾召開的三次海洋法會議,以及1982年第三次會議所決議的海洋法公約(LOS)。由於英語中的“Convention”同指「會議」與「公約」,所以此一詞彙可以同指該公約本文,以及總稱三次會議的內容。不過在中文語境中,「海洋法公約」一般是指1982年的決議條文。 海洋法公約與相關會議的行政管理為其秘書處,設置於聯合國海洋事務與海洋法總署(United Nations Division for Ocean Affairs and the Law of the Sea)。 關於海洋法公約的重要性,可以參考韓國與日本關於獨島及竹島的爭議;中国大陸與韓國關於蘇岩及離於島的爭議;中國與日本關於釣魚島的爭議、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與日本關於沖之鳥礁海域爭議、以及南中國海東南亞國家聯盟多個國家與中國及東盟內部對多個小島歸屬的爭議,多國均無視該海洋公約,或對內部之定義充滿意見。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虽然签署了该公约(並非正式的公約整體,指美國政府認為應遵守公約),但并未批准。.

之间獨島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似

獨島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在联盟百科)5共同点: 专属经济区国际法韓國日本日本海

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缩写为EEZ),又稱經濟海域,是指国际海洋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海域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公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专属经济区所属国家具有勘探、开发、使用、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的权利,对人工设施的建造使用、科研、环保等的权利。其它国家仍然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符合国际法的用途(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该国对其专属经济区的渔业资源和矿产资源拥有开发利用或准许它国利用的专有权。經濟海域並非領土的範疇,卻是國家主權的延伸。 聯合國1982年第三次海洋法會議做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約》決議,對於專屬經濟區有詳細規定。該公約已有160國批准簽署,目前僅有美國、朝鮮、伊朗、泰國、利比亞等尚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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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國際法(Le droit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Law,原稱万国法)又稱國際公法,是主權国家國與國之间的法律。國際法不同於國家的法律制度,因為它主要的適用對象為國家而非公民,是規範政府组织之間关系的规则,有時也包括民族意識的法人和自然人等。國際法較無法約束各個國家,因為無法保障其法律體系始終順利運作,因此缺乏有效制裁違法國家的制度。 早期西方世界並不承認國際法存在,19世纪的英国法學家奥斯丁認為該法律僅其是一种實在道德,不具有法律的強制力。目前各国对国际法法律地位的承认和国际间所发生的贸易摩擦也時常被援引国际法进行解决,因此国际法的法律地位已经獲得多數國家承認,但是國際社會中並沒有具备制裁违法国家实力的世界政府可以解釋與執行,因此常被解釋爲國與國之間條約的国际私法概念所混淆以求维系既成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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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

#重定向 大韩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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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日本國(),是位於東亞的島嶼國家,由日本列島、琉球群島和伊豆-小笠原群島等6,852個島嶼組成,面積約37.8万平方公里。國土全境被太平洋及其緣海環抱,西鄰朝鮮半島及俄罗斯,北面堪察加半島,西南為臺灣及中國東部。人口達1.26億,居於世界各國第11位,當中逾3,500萬以上的人口居住於東京都與周邊數縣構成的首都圈,為世界最大的都市圈。政體施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天皇為日本國家與國民的象徵,實際的政治權力則由國會(參眾兩院)、以及內閣總理大臣(首相)所領導的內閣掌理,最高法院為最高裁判所。 傳說日本於公元前660年2月11日,由天照大神之孫下凡所生之後代磐余彥尊所建,在公元4世紀出現首個統一政權,並於大化改新中確立了天皇的中央集权體制。至平安時代結束前,日本透過文字、宗教、藝術、政治制度等從漢文化引進的事物,開始衍生出今日為人所知的文化基礎。12世紀後的六百年間,日本由武家階級建立的幕府實際掌權。17世纪起江户幕府頒布锁国令,至1854年被迫開港才結束。此後,日本在西方列強進逼的時局下,首先天皇從幕府手中收回統治權,接著在19世紀中期的明治维新進行大規模政治與經濟改革,實現工業化及現代化;而自19世纪末起,日本首先兼併琉球,再拿下台灣、朝鮮、樺太等地為屬地。進入20世紀時,日本已成為當時世界的帝國主義強權之一,也是當時東方世界唯一的大國。日本後來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軸心國之一,對中國與南洋發動全面侵略,但最终於1945年戰敗投降。日本投降至1952年《旧金山和约》生效前,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並監督日本制定新憲法、建立今日所見的政治架構,日本轉型為以國會為中心的民主政體,天皇地位虛位化,並依照憲法第九條放棄維持武装以及宣戰權。而日本雖在法律上實施非武裝化,出於自我防衛上的需要,仍擁有功能等同於其他國家軍隊的自衛隊。 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經濟體,亦為七大工業國組織成員,是世界先進國家之一,主要奠基於日本經濟在二戰後的巨幅增長。現時日本的科研能力、工業基礎和製造業技術均位居世界前茅,並是世界第四大出口國和進口國。2015年,日本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依國際匯率可兌換成為三萬二千,人均國民收入則在三萬七千美元左右,人類發展指數亦一直維持在極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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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

日本海或朝鮮東海、韩国東海是西北太平洋最大的边缘海,其东部的边界由北起为库页岛、日本列岛的北海道、本州和九州;西边的边界是欧亚大陆的俄罗斯;南部的边界是朝鲜半岛, 日本海的水域有六個海峽與外水域相通,分別為:鞑靼海峽、宗谷海峽、津輕海峽、關門海峽、對馬海峽和朝鮮海峽。位於日本海的北部和西北部有日本海盆,是最主要的海盆,另外東南部是大和海盆,還有西南部的对马海盆。日本海的東岸水深較淺,大陸棚較寬;海的西岸,特別是朝鮮半島附近的水域,大陸架的延伸只有約30公里左右。黑潮(日本暖流)的一個分支即对马海流進入此海域。 海域的北部和東南部都是渔业资源豐富的渔場,各國曾為了海域的漁獲而引發不少領土糾紛。位於本海域東南部的獨島就是韓國與朝鮮兩方和日本各自聲稱擁有主權的地方。此外,海底帶有磁性的海沙、海底下豐厚的天然氣及石油資源,都是各国希望得到的重要礦物。而自從東亞經濟發展起飛,日本海的重要性就日益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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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獨島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间的比较

獨島有60个关系,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84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5,杰卡德指数为3.47% = 5 / (60 + 84)。

参考

本文介绍獨島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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