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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標準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漢字標準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之间的区别

漢字標準列表 vs. 通用规范汉字表

以下列出各地區的漢字標準(不包括字書及字元編碼)。曾多次發表的只列出最新的版本。. 《通用規範漢字表》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聯合組織研製的漢字使用規範,自2001年開始研製,原定名《規範漢字表》,歷時八年後於2009年8月12日發表了徵求意見稿。該字表整合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1955年)、《簡化字總表》(1964年初發表,最後修訂於1986年)、《現代漢語常用字表》(1988年)以及《現代漢語通用字表》(1988年),并根據中國大陸用字現狀加以修補和完善。《通用規範漢字表》於2009年8月12日放出征求意见稿,於2013年6月5日正式頒佈,成為社会一般應用領域的漢字規範,原有相關字表從即日起停止使用。.

之间漢字標準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相似

漢字標準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有(在联盟百科)9共同点: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字形字音异体字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简化字总表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中國大陸於1965年出版字表,共收6196字,統一規定當時印刷宋體字形標準,以簡化字為主(《簡化字總表》1964年發佈),附以對應之繁體字。 所謂的「新字形」即由此表而來,在這之前通用的字形則稱為「舊字形」;表中用字主要從簡從俗,如「--」、「--」等很多時會被誤為简化字(注意此「新舊字形」也和異體字屬兩個標準,而「新字形」也適用於印刷繁體字)。以下舉出幾個範例:;「--」在新字形成為「--」;從「--」改從「--」;將折省寫為點;「--」在新字形成為「--」;「--」在新字形成為「--」;其他 官方說法其字形標準功能在1988年由新出之《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代替;但2009年《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仍根據此表字形原則對44個字作了修訂。 值得一提是表中特別註明十五個「繁體字」:--(注意--兩字的偏旁被简化,變成--,此外「--」「--」也和現在台港澳慣用的「--」「--」不同)「作为人名地名及引用文言文的时候仍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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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

字形(glyph),又稱字圖或書形,是指字的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964《信息技术·字型信息交换》中定义字形为“一个可以辨认的抽象的图形符号,它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设计”。在語言學中,字(character)是語意的最基本單位,即語素;字形是指為了表達這個意義的具體表達。同一字可以有不同的字形,而不影響其表達的意思,例如拉丁字母第一個字母可以寫作a或ɑ,漢字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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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音

#重定向 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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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体字

异体字(亦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是指读音、意思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漢字。異體字又可分為兩種: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的異體字(下稱「完全異體字」)和只在某些情況下才相通的異體字(下稱「部分異體字」)。 有时候,异体字特指与官方正体字相对应的规范外的异体字,因而随着各中文地区对正体字的不同认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异体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台湾,「--」是「--」的異體字(完全異體字),「--」是「--」的異體字,但在中国大陆卻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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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常用字表

《現代漢語常用字表》是中國大陸於1988年出版的字表,內收3500字:分為常用字(2,500字)和次常用字(1,000字)兩部份。 連同此字表一同出版的還有《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曾被视为是中國大陸规范汉字的依据之一,但随着2013年6月《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发布而被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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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是中國大陸於1988年3月25日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字表,內收通用字共7000個(含《現代漢語常用字表》中的3500字)。這個表亦代替了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收6196字),規範了中國大陸的印刷字形標準,另外亦恢復了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被淘汰了的15個異體字(--)為規範字。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隨着2013年6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發佈而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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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簡稱《一异表》,此表虽名为“第一批”但至今未出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下詳),是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规范字选字表,原有810組,淘汰異體字1,055個(但“--”、“--”二字分別出現了兩次),於1956年2月1日開始實施,但用作姓氏的可以不加改变,像“邱”姓可以不改为“丘”。 《一异表》從同音(不一定完全同義)的“異體字”中選出一字,當规范字,其中一些選用字習慣上被看作簡化字,例如:布、痴、挂、哄、迹、杰、泪、厘、脉、猫、栖、弃、笋、席、凶、异、涌、岳、韵、灾、札、扎、占、周、注等。《一异表》經過多次调整(例如:1988年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骼”、“薰”、“黏”、“愣”等15个字成为规范字,也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据此,“骨骼”不能再写成“骨胳”,“黏膜”不应再写成“粘膜”),于2013年被《通用規範漢字表》取代。 1955年版的《一異表》將常用字形「兔」列為異體字廢除,選用節省一筆的「--」,但是1965年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用「兔」為標準;與此相類,上方字形近似「兔」的「--」字,在1956年的《漢字簡化方案》中,簡化偏旁定為與「--」相似的,直到1959年推行簡化偏旁,才更改為「--」。 1955年版的《一異表》中選用「--」字,廢除異體字「--」。但是1964年《簡化字總表》,把「--」定為可作類推簡化字後出了問題,過了一年後就把原來「--」旁字都去掉豎鉤。(《總表》只把原「--」字改作「--」,沒處理其他帶「--」旁字。)於是「--」字被廢除,而本來廢除了的「--」變相成為選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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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

化字(simplified Hanzi《计算机科学技术名词》(第二版),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指大陆地區的汉字简化过程中已经被简化了的汉字。目前《通用规范汉字表》中收录的简化字是大陆地區最新的简化字规范。 《简化字总表》中收录的简化字大约有两千二百余个,《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大约有简化字两千五百左右。 大多数汉字并没有被简化,被称为傳承字。 在不同的语言背景之下,简化字有时会被不精确的称为殘体字、简笔字或者俗体字。 简化字的字形一些是古來有之,如「--」與「--」本義相同,是異體字的關係,並主要來自于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許多偏旁等來自草書,其類推簡化字也因而來自草書。 自1976年起,新加坡教育部发布的简体字表与大陆的简化字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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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总表

《簡化字總表》是首個系統化的簡化字標準,於2013年由《通用規範漢字表》(基本沿襲《簡化字總表》之標準,但没有提及字表以外的汉字是否類推簡化)取代。 《簡化字總表》最初在1964年發表,是為了修補1956年公佈的《漢字簡化方案》的缺漏。《簡化字總表》改進了《漢字簡化方案》欠缺系統及不作說明,導致了社會上用字混亂的问题。後於1977年二簡字草案公佈,試行了一段時間後中止,1980年起再行修訂,但是二簡字修訂草案最後不被採用,二簡字被廢除,因此1986年再次發佈《簡化字總表》。《簡化字總表》的最終版本是1986年修訂版,共收2,274個簡化字及14個簡化偏旁:第一表收不可用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350個,第二表收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個及讠、饣、纟、钅、呙等14個简化偏旁,第三表收类推简化字1,753個,《附錄》收习惯被看作简化字的規範漢字39個,其《說明》裡有提到表外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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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漢字標準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之间的比较

漢字標準列表有26个关系,而通用规范汉字表有3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9,杰卡德指数为14.29% = 9 / (26 + 37)。

参考

本文介绍漢字標準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