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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佛教)

指数 法 (佛教)

法(धर्म,,धम्म,),直译为世间法、万法,音譯為達磨、達摩、馱摩、曇無、曇,佛教術語,指佛教義理與修證的開示。 源自古印度哲學,即是在佛典上用例極多且語意不一。主要有.

12 关系: 印順三宝 (佛教)佛经初期佛教六根解脫自性 (佛教)正法 (佛教)法 (印度哲學)本性 (佛教)有情

印順

#重定向 释印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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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 (佛教)

三宝(梵文:त्रिरत्न / रत्नत्रय ),指佛宝、法宝和僧宝,是佛教的最基本信仰和教义,即佛教的核心和基础。之所以称之为“宝”,因他們可以救度一切众生,可使之徹底离苦得乐。因为三宝是佛教的基础,所以皈依三宝是信仰佛教和成为佛教徒的前提和标志(参见下面的“皈依三寶”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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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बुद्ध;IAST:Buddha;Buddho),又稱佛陀,佛教術语,意譯為「悟道者」,是福慧兩足尊,也就是福德和智慧修行圓滿者。佛有十個稱號,亦有三身。狹義而言,現在佛教的「佛陀」指歷史上的釋迦牟尼;佛陀不是神,而是一個多元文化教育家。廣義而言,一切眾生本來是佛。平等是成佛之因。 佛教分裂後菩薩成佛之道理論分裂成兩大不同菩薩道,傳統上座部佛教南傳菩薩道和大乘菩薩道,其中大乘菩薩道和傳統佛教第一次結集經典不合。 上座部佛教《南傳菩薩道》說明修菩薩道必須必須先發願成佛,修行修到被佛授記未來一定成佛才能成為菩薩,菩薩必須累積十波羅蜜修行最少四大阿僧祇加上十萬大劫明昆尊者《南傳菩薩道》:在這部經的註釋中也有解釋為何佛陀的出世是非常稀有的。單只說到十波羅蜜中的佈施波羅蜜,我們是不可能只修了一次,或兩次,或十次,或二十次,或五十次,或一百次,或一千次,或十萬次,或一千萬次,或十億次,或一千億次,或十萬億次就可成佛的。同樣地,我們是不可能只修了一天,或兩天,或十天,或二十天,或五十天,或一百天,或一千天,或十萬天,或十億天,或一個月,或兩個月,或十萬億個月,或一年,或兩年,或十萬億,或一個大劫,或兩個大劫,或十萬億個大劫,或一阿僧祗大劫,或兩阿僧祗大劫,或三阿僧祗大劫就可成佛。(其他的波羅蜜,即持戒、出離、智慧、精進、忍辱、真實、決意、慈與捨也是同樣的情形。)事實上最短的期限是四阿僧祗與十萬大劫。只有在這麼久的時間裡,非常恭敬、熱誠、認真、透徹與毫無間斷地圓滿諸波羅蜜之後才能成佛。這就是為什麼佛陀的出世是非常稀有的原因。這部經的疏鈔也強調只有至少修習諸波羅蜜四阿僧祗與十萬大劫之後才能成佛。除此之外,是沒有其他方法的。這是為何佛陀的出世是非常稀有的。才能成佛。菩薩在最後一世前修四念處最多只會證得第十一觀智行捨智不會覺悟不會證得道、果、涅槃。菩薩在最後一世無佛教時代會自修四念處《雜阿含經》(四九八):佛告舍利弗:「如是,如是。舍利弗!過去、未來、今現在佛悉斷五蓋惱心,慧力羸、墮障礙品、不向涅槃者,住四念處,修七覺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實覺知五蘊的剎那生滅及無常、苦、無我然後無師自悟自證四道、四果、涅槃成為佛 。佛說過辟支佛和佛的阿羅漢弟子已經「永無來生」《中阿含經》:漏盡阿羅訶比丘已知滅盡,拔其根本,永無來生。,因此辟支佛和佛的阿羅漢弟子不會繼續輪迴在來生成佛。 大乘佛教主張,一切眾生歸依佛、法、僧三寶後,經過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佛菩提道﹝成佛之道﹞,都可能會成佛﹝除一闡提者﹞,所以成佛是透過累生累劫不斷的精進修行菩薩五十二階位,一一親證了知三界一切法: 四念處、四聖諦、八聖道、十二因緣、三十七道品、六度萬行,於妙覺菩薩位下生人間示現成佛,今世可以一生成就,佛或最後身菩薩示現八相成道而成佛。佛是究竟解脫於三界輪迴的、對於宇宙生命的成因徹底明白具足了知,真正圆满覺悟的聖者,所以一切諸佛如來都是十號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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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

佛經,為記載佛語和佛陀教法的經典。主要指經藏,有時也泛指經律論三藏,以及歷代後賢著作的全部佛典,古代總稱為「眾經」、「一切經」或「大藏經」。按照佛教的傳統和記載語言,佛典可分為巴利語(南傳上座部佛教)、古漢語(漢傳佛教)、藏語(藏傳佛教)三大體系,殘存的梵語、犍陀羅語文獻,並衍生出日文、西夏文、回鶻文、蒙文、滿文、泰文、緬文、僧伽羅文、現代中文和英文等語言的再譯本。 佛教在印度一千多年的發展,誕生了為數眾多的龐大典籍。儘管有共通源頭,但經過長期抉擇、揚棄與衍生的教判過程,形成了多樣化的面貌和互異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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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佛教

初期佛教(Early buddhism),佛教史的最初階段,一般指從佛陀證道傳教或佛滅後開始,到根本分裂後部派佛教形成之前的歷史階段,此時的教義與釋迦牟尼原始的教義相去不遠,被認為是最初始的佛教核心教義。現存所有佛教典籍都是第三次結集之後記載下來的,因而初期佛教主要研究對象仍是部派佛教三藏。 現代佛教研究學者,又將此時期稱為原始佛教、根本佛教。這幾個術語經常被混用,學者經常賦與它們不同的定義。但亦有將根本佛教一詞用作佛陀傳道時期,而原始佛教一詞用作佛滅後100年左右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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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

六根(Sadindriya),佛教用語,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個識根(感官器官),為二十二根之一。有些佛教部派認為意沒有實體,不立為根,去除意根,將其餘眼、耳、鼻、舌、身五者,合稱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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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

在印度宗教中,解脫(梵文: मोक्ष ,, 或 मुक्ति,),意即「解放」,來自同一語根 意即「解開」、「放開」),就是生命個體能脫出離開在世界之間之中的生死輪迴及其隨之而來的各種苦。解脫的方法有許多種,如持誦陀羅尼、念誦佛號、修禪定、做瑜伽,依各教派傳承而定。這是印度宗教的重要宗教與哲學概念,印度教、耆那教與佛教皆繼承了這個觀念,但在理論上有不同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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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 (佛教)

在印度諸宗教中,自性(स्वभाव,,sabhāva,),又稱自體、法體、體、實性,是個哲學術語,指所有事物(法)自身擁有、自體形成、自身決定存在形態的性質,是常住的、不變的、獨立,不依緣起而變化的;其外在特徵,則為自相。這個概念在不二論、毘濕奴派中是個重要的課題。佛教也接受了這個概念,在部派佛教時期發展出自己的論述。在大乘佛教和大圓滿等中,也是很重要的理論之一。 在佛教文獻中,它與本性(prakṛti)或我(ātman)經常被視為同義詞,但自性的起源較晚,直到部派佛教的論藏中才使用這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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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 (佛教)

正法,佛教術語,指純正而且正確的佛陀教法,為三寶中的法寶。不符合佛教正法的教義,稱邪法或外道。它有數個意思,要看上下文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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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印度哲學)

法,直译为世间万法、音译为达摩(धर्म,,धम्म,)是在印度的哲學和宗教中極其重要的一個含義多變的術語。 在傳統印度社會中,法在歷史上已經指稱了各種思想,比如吠陀儀式,道德指導、種姓制度和民法與刑法。它的最常用含義附屬著兩個基本思想: 社會生活應當通過良好定義或良好調控的等級(varna)來組織,而在某等級內的個人的生活應當組織成確定的階段(ashrama,參見 dharmasastra)。 依據各種印度宗教,比如印度教、佛教、耆那教和錫克教,如法生活的人更快趨向解脫(dharma yukam, moksha 或 nirvana)。而不如法(adharma)意味著違背人性或不道德的。 佛教創始人佛陀及耆那教創始人大雄的教導和學說,也使用法這個術語。在佛教哲學中,法還是含義為現象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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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性 (佛教)

本性(प्रकृति.,,巴利語:),又譯為性、自性、自然,古印度哲學術語,最早起源於數論派的二元論哲學,被認為是獨立於神我的另一實體,開展萬物,有萬物本源的意思。佛教也採用了這個術語,含義為事物的始終不變異之本質,並將它視為是自性的同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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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

有情(सत्त्व;IAST:sattva)或有情眾生,乃佛教術語,音譯為薩埵、薩多波,舊譯為眾生,或稱為含识例如:《八十八佛大忏悔文》中头二句即为“大慈大悲愍众生,大喜大舍济含识。”,即一切有心識、有感情、有見聞覺知之生命體。相对於有情,草木、土石、山河、大地等則稱為非情或无情。梵語「sattva」亦帶有「存有」、「存在」(或存有者、存在者)、「生者」、「真者」、「實者」之義。 在印度教數論中,有情是物質三種特性(三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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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法 (佛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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