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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和约翰·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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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和约翰·利利之间的区别

戏剧 vs. 约翰·利利

戏剧是演員將某個故事或情境,以對話、歌唱或動作等方式所表演出來的藝術。戏剧有四個元素,包括了「演員」、「故事(情境)」、「舞台(表演場地)」和「觀眾」。「演員」是四者當中最重要的元素,他是角色的代言人,必須具備扮演的能力,戲劇與其他藝術類最大的不同之處便在於扮演了,透過演員的扮演,劇本中的角色才得以伸張,如果拋棄了演員的扮演,那麼所演出的便不再是戲劇。 戏剧的表演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木偶戏等。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别,不同文化所产生戏剧形式往往拥有独特的传统和程式,比如西方戏剧、中国戏曲、印度梵剧、日本能乐、歌舞伎等。 戏剧的起源實不可考,目前有多种假说。比较主流的看法有二:一為原始宗教的巫术仪式。比如在上古汉语中,“巫”、“舞”、“武”三字可能同源(上古汉语拟音分别为:/*ma/,/*maʔ/,/*maʔ/)。其有可能是对一种乞求战斗胜利的巫术活动的合称,即戏剧的原始形态。另一為劳动或庆祝丰收时的即兴歌舞表演,这种说法主要依据是古希腊戏剧被认为起源于酒神祭祀。 现代的戏剧观念强调舞台上下所有演出元素统一表现以实现綜合的艺术效果。演出元素包括演员、舞台、道具、燈光、音效、服裝、化妆,以及劇本、導演等的一切總稱,也包括台上演出與台下互動的關係(一般称为“观演关系”)。 文学上的戏剧概念是指为戏剧表演所创作的脚本,或稱之為剧本。. 约翰·利利(John Lyly,),文艺复兴时期欧洲作家。以写作《尤弗伊斯:才智之剖析》(1578年出版)而著名,该书是一部散文传奇作品,从它产生了尤弗伊斯体这一术语。同时他也是一位剧作家。.

之间戏剧和约翰·利利相似

戏剧和约翰·利利有1共同点(的联盟百科): 作家

作家

作家特指文學創作上有盛名或成就的人,近代已泛指以写作為職業的人。相對於「作者」一詞而言,「作家」一詞比較廣義,包括網上寫手、自由撰稿人、任何種類出書的作者都可以被稱為或自稱為作家。 傅柯在其著名的論文《作者是什麼?》(What is an author?, 1969)提到:“所有的作者都是作家,但並非所有的作家都是(某作品的)作者。”(all authors are writers,but not all writers are auth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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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和约翰·利利之间的比较

戏剧有79个关系,而约翰·利利有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杰卡德指数为1.16% = 1 / (79 + 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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