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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制性法律和贝拉克·奥巴马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憲制性法律和贝拉克·奥巴马之间的区别

憲制性法律 vs. 贝拉克·奥巴马

憲制性法律(Constitutional law)是國家定義其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及司法機構之間關係的法律,其名稱可能是宪法,或者是基本法或是其他的名稱。 不是所有民族國家都有宪法,不過都會有,其中會包括許多這可能包括各種命令或是協商後形成的規則。其中可能包括習慣法 、風俗、成文法、判例法或是国际法等。憲制性法律處理政府行使其權力的基本原則。有時其中也會列出政府所擁有的特殊權力,例如向人民徵稅以及給予人民相關的福利。憲制性法律有時也會限制政府的權力,例如在禁止在無適當理由的情形下拘捕人民。在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憲制性法律是基於國家成立時所核可的文件。有些憲制性法律會以非成文的原則(如)為基礎,這些在憲制性法律中有不同的地位,有些憲政慣例的內容也可能有爭議。. 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全名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二世(Barack Hussein Obama II,),是美國政治人物,从2009年至2017年任第44任美國總統。他是首位美国非裔总统。2005年至2008年代表伊利诺伊州担任美國聯邦參議員,从1997年至2004年担任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奥巴马出生於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他在夏威夷长大,但童年时期也在华盛顿州和印度尼西亚分别生活了一年和四年。在1983年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之后,他在芝加哥做一名社区活动组织者。1988年奥巴马进入了哈佛法学院,在那成为了哈佛法律评论的第一名非裔总编辑。毕业后他成为了一名民权律师,并从1997年至2004年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宪制性法律教授。1997年当选伊利诺州参议员,并担任职务直至2004年参选联邦参议员。同年因意想不到的参议员初选胜利,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和以绝对优势胜出参议员选举,成为全美知名的政治人物。2007年2月10日,他正式宣佈参加2008年美國總統選舉。同年6月赢得民主党初选,並在联邦选举中战胜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約翰·麥凱恩获得了胜利。2009年10月9日,获頒诺贝尔和平奖。 2017年1月,奧巴馬以60%的民意支持率结束任期。現定居华盛顿特区。.

之间憲制性法律和贝拉克·奥巴马相似

憲制性法律和贝拉克·奥巴马有1共同点(的联盟百科): 宪法

宪法

憲法,又稱宪章、根本法或憲制文件,是一个主權国家、政治實體或地區、自治地区、聯邦制國家的联邦州或國際組織及其成員的最基本法律。與憲法擁有同樣地位的還有基本法。 憲法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但不一定包含以上全部內容,例如會逐漸增加憲法內容的英國不成文憲法。憲法定義國家政體及政府運作方式,以及法律訂定的方式。憲法在一個國家之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權威和最大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之依據。有些憲法(特別是成文憲法)會限制政府的權力,其方式是訂定一些政府權力的運作範圍,例如人民的基本權,例如美国宪法就是這類的憲法。憲法之制定和修改,一般須經過特定之程序。考量美國憲法與美國黑奴曾經同時並存,認定憲法並非民主國家特有的法律種類,以憲法的原文"Constitution"作為思考的起點,憲法的定義其實是國家基本結構的意思,漢朝的約法三章亦能歸類為憲法。 印度憲法是世界所有主权国家中,篇幅最長的成文憲法,,共有444條,分為22章,12份附表及118個修正案,若翻譯為印度英語有117,369字。美國憲法是篇幅最短的成文憲法,共有7條,27個修正案,合計4,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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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制性法律和贝拉克·奥巴马之间的比较

憲制性法律有15个关系,而贝拉克·奥巴马有350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杰卡德指数为0.27% = 1 / (15 + 350)。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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