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府兵制和民兵相似
府兵制和民兵有(在联盟百科)6共同点: 後備軍事動員,保安團,保甲制度,保甲法,团练,民事防护。
後備軍事動員
後備軍事動員是一種軍事制度,有總體戰的色彩,將有潛在軍事能力的人力物力編管,戰爭時迅速動員投入的制度。例如有軍事技能的人力(曾從軍過、有專長的人、受過訓的成年男性女性...等)和有軍事價值的建築與設備(車輛、飛機、機械工廠、燃料...等)都在後備列管範圍。.
府兵制和後備軍事動員 · 後備軍事動員和民兵 ·
保安團
保安團,在世界多國多有所設置是一種輔助治安的武裝部隊,平時協助警察維護治安、緝私偷竊強盜殺人逮捕;戰爭時期輔助正規軍、協助後勤補給、偷襲敵人,類似游騎兵、游擊隊、民防隊、村里巡邏隊,由各省政府負責籌組、訓練、調動、後勤、補給與保養。請參閱保甲制度。 保安團有時候是由商會、工會組織而成,或由農民組成,或由地方武館、團練組成,其目的是為了保護附近及自家的財產、生命安全;後來,為了國家民族大義,轉而向省政府求援,納編入各省政府警察保安處管轄調度。.
保甲制度
保甲制度,为中国自宋代使用带有军事管理的户籍管理制度,後來作罷。但於之后在各个朝代演变为农村基本政治制度,基本内容为10户为「甲」,10甲为「保」,直到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以后才停止施行。.
保甲法
保甲法,王安石變法之一。北宋熙寧三年(1070年),司農寺制定《畿縣保甲條例》頒行。鄉村住戶,每十家為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以住戶中最富有者擔任保長、大保長、都保長。用以防止農民的反抗,並節省軍費。 保甲法受到了保守派的猛烈攻击。枢密院和司馬光、劉摰等強烈反對保甲法,認为:行保甲法,無疑鼓勵民兵,甚至可能导致地方勢力增長和兵变。因此宋神宗也一度打算廢除保甲法,但得王安石勸解,得以保留。元丰八年,宋哲宗嗣位,司马光上疏乞罢保甲,他在《乞罢保甲状》曰:“古者八百家才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闲民甚多”;“自唐开元以来,民兵法坏”,此后“民间何尝习兵”;今“国家承平百有余年”,百姓皆“不识兵革”,一實行保甲法“皆戎服执兵,奔驱满野”,乡间老人“以为不祥”。宣和年間,保甲法弛廢。 梁启超《王安石传》表示:“保甲之法既废,将兵之制复坏,宋欲不南,更可得耶?然则祸宋者,果荆公乎哉,抑温公乎哉?”.
团练
团练是中國古代的地方民兵制度(在鄉間的民兵亦稱「鄉兵」)。孙鼎臣据《周禮》:“今之团练乡兵,其遗意也”,“无比闾族党则伍两卒旅为乌合之兵;无保甲则乡兵为乌合之民”。.
民事防护
民事防护,简称民防,是一种由人民自行組成保護自己家園的編組;後來是由政府編組團隊保护平民免遭战争、自然灾害等事故的行为。它包含一系列紧急措施,如预防、缓和、准备、回应、紧急疏散和恢复。 这一系列行为早在保安團就已有初步探讨,但实际上引起关注并广泛传播是在核武器试验成功之后。 在中国大陆,这项工作主要由中国人民防空(简称“人防”)和中国红十字会负责。 在中華民國有民防團和各縣市民眾自組的守望相助隊、救難協會、救助協會、急難協會、山難協會、水上救生協會、聯合負責;但是,在禍患急難現場,統一由縣市消防局長負責調度指揮。.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府兵制和民兵的共同点。
- 什么是府兵制和民兵之间的相似性
府兵制和民兵之间的比较
府兵制有47个关系,而民兵有45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6,杰卡德指数为6.52% = 6 / (47 + 45)。
参考
本文介绍府兵制和民兵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