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威廉·马伯利和约翰·马歇尔相似
威廉·马伯利和约翰·马歇尔有(在联盟百科)6共同点: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约翰·亚当斯,聯邦黨,马伯利诉麦迪逊案,詹姆斯·麦迪逊,托马斯·杰斐逊。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华盛顿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C.),是美国的首都,原稱哥伦比亚特区(District of Columbia,缩写为 D.C.),以及簡稱華盛頓(Washington)、特區(the District)等。中文通常簡稱華府。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是大多數美国聯邦政府機關、與的所在地,也是世界银行、國際貨幣基金、美洲国家组织等国际组织总部的所在地,並擁有為數眾多的博物館與文化史蹟。哥伦比亚特区是美国最富裕、財富高度集中的地区;該地區2015年的人均生产总值爲181,185美元,冠绝全美。 1776年美國獨立時的首都是費城,之後因獨立戰爭和國家新立而屢有變遷,到1785年開始紐約被定為美國的首都。1790年7月1日,国会通过《》,决定将首都从纽约迁至波多马克河和安那考斯迪亚河汇合处附近;但完成正式遷都前先由費城暫代首都。1800年,美國聯邦政府部門從權充十年首都的費城遷往建設完成的華盛頓,華盛頓開始作為美國首都正式運作至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实际上是由美国国会直接管辖的聯邦地區,因此不屬於美国的任何州份。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位於美國東岸的中大西洋地區,屬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的交界处,兩州界河波多马克河由西北向東南流貫特區,形成特区西面的天然界限。成立之初,哥伦比亚特区是一个边长10英里(16公里)的長方形区域,不仅包括了特区现在的全部范围,还包括波多马克河西岸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德里亚县,即今日的阿灵顿县以及亚历山德里亚市。特区成立后不久,西岸的居民就因为国会过度重视东岸以及蓄奴等问题,发起了回归弗吉尼亚的运动,經他们多次请愿,美国国会于1846年7月9日通过法案,并经弗吉尼亚人民大会批准,将波多马克河南岸的土地交还弗吉尼亚。特區設立早期,波多马克河北岸有喬治城鎮、华盛顿市及华盛顿县三個分開的行政區劃;其中建立於1791年的华盛顿市乃為彰顯喬治·華盛頓對美國建國的貢獻而命名,後來發展為特區中的核心城市。依據一項1871年的立法,前述三區於1878年合并为华盛顿市,而聯邦管轄的特區及華盛頓市地方政府從此轄區重疊,因此產生今日使用的「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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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
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麻薩諸塞州人,律師出身,美國政治家。曾經參與獨立宣言的共同簽署,被美國人視為其中一位开国元勋。並在1789年-1797年間,出任美國第一任副總統。其後,在1797年-1801年間,接替華盛頓成為美國第2任總統。 他的長子約翰·昆西·亞當斯,之後成功當選為美國第六任總統,成為美國第一對父子皆任總統的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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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黨
聯邦黨(英语:Federalist Party),又叫聯邦同盟黨,美國開國政黨,1789年至1824年存在。由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所共同成立。 聯邦黨執政時主張增強聯邦政府的權力,反對參與歐洲戰爭。主要的支持者來自新英格蘭和一些南方較有錢的農民。其競爭對手為民主共和黨,民主共和黨支持與法國結盟,對英國開戰。聯邦黨在美國和英國1812年戰爭後失勢。 虽然沒有直接继承的後繼政黨,但聯邦黨可以说是後來的國民共和黨、輝格黨和共和黨的前身,為美國後來兩黨制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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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伯利诉麦迪逊案
伯利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是美国最高法院于1803年判决的一个案例。庄园主马伯利由于上届政府的疏忽,而未收到“太平绅士”的委任状,而继任政府的国务卿麦迪逊拒绝将委任状下发,根据1789年《司法法》第13条,最高法院对此具有初审管辖权,于是马伯利直接向当时并无实权的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到自己的委任状。在由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主笔的判决意见中,裁定马伯利应该获得委任状,但同时首次运用司法审查权,判定《司法法》因为违宪而无效,理由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項第二款,最高法院对此案并不具有初审管辖权,而仅具有上诉管辖权,故将案件撤销。虽然马伯利未得到委任状,但美国最高法院得以在避免与行政权正面冲突的基础上,树立了对宪法的解释权,即司法审查权。由此开始,司法权成为制衡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第三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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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麦迪逊
詹姆士·麥迪遜(James Madison Jr.,), 是位美國政治家、開國元勛、第四任總統 (1809年-1817年)。因在起草和力薦《美國憲法》和《權利法案》中的關鍵作用被譽為“憲法之父”。 麥迪遜出生於弗吉尼亞州富裕的種植園家庭,於獨立戰爭期間任大陸會議和弗吉尼亞下議院成員。在1780年代末期,他協助組織制憲會議,制定新憲法來替換失靈的邦聯條例。會後,麥迪遜成為修憲運動的領袖之一。他與約翰·傑伊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力挺憲法。 1788年憲法通過之後,麥迪遜選入眾議院。期間,他成為喬治·華盛頓總統親密的顧問,是第一屆國會最突出的成員之一,協助通過法案,建立新政府。因起草前十條憲法修正案,麥迪遜也被譽為“權利法案之父”。雖然新憲法建立了強有力的聯邦政府,但在華盛頓任期內,麥迪遜反對財務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主張的中央集權。為了反對漢密爾頓,托馬斯·傑佛遜和漢密爾頓成立了民主共和黨,與漢密爾頓的聯邦黨抗衡,成為國家第一對主要政黨。在傑佛遜1800年勝選後,麥迪遜被任命為國務卿(1801-1809年)。在任內,麥迪遜主持購買路易斯安那,將國土面積翻倍。 麥迪遜在1808年勝選接任,並於1812年連任。因外交抗爭和貿易禁運失敗,美國與英國卷入1812年戰爭。由於美國軍力財力不強,戰爭打得一塌糊塗。麥迪遜不得不違心支持強大的國家政府和軍隊,以及國家銀行。史學家常視麥迪遜為優秀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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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杰斐逊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美利堅合眾國第三任總統(1801年─1809年)。同時也是《美國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及美国开国元勋中最具影響力者之一。其任期中之重大事件包括路易西安那購地案(1803年)、1807年禁運法案(Embargo Act of 1807)、以及路易斯與克拉克探勘(1804–1806)。 身為政治學家,傑佛遜秉持古典自由主义與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制定維吉尼亞宗教自由法(Virginia Statute for Religious Freedom, 1779, 1786)。該法日後成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創設條文之基礎,傑佛遜式民主(Jeffersonian democracy)因他而得名。1792年他創立並領導民主共和黨(今日民主黨之前身),傑佛遜曾為第二任維吉尼亞州州長(1779年-1781年)、第一任美国國務卿(1789年─1793年)、與第二任美国副总统(1797年-1801年)。1800年傑弗遜擊敗競逐連任的亞當斯當選美國第三任總統,此後他領導的政黨統治美国達四分之一世紀,直至他的政黨1824年分裂為止。 除了政治事業外,傑佛遜同時也是農學、園藝學、建築學、詞源學、考古學、數學、密碼學、測量學與古生物學等學科的專家;又身兼作家、律師與小提琴手;也是弗吉尼亚大学的創辦人。許多人認為他是歷任美国总统中,智慧最高者。在1962年一個宴請49位诺贝尔奖得主的晚宴上,约翰·-zh-cn:肯尼迪;zh-tw:甘迺迪-對滿堂社會菁英致詞說:“我覺得今晚的白宮聚集了最多的天份和人類知識——或許撇開當年傑佛遜獨自在这里吃饭的时候不计。” 在美国在线于2005年举办的票选活动《最伟大的美国人》中,托马斯·杰斐逊被选为美国最伟大的人物第1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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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马伯利和约翰·马歇尔之间的比较
威廉·马伯利有9个关系,而约翰·马歇尔有43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6,杰卡德指数为11.54% = 6 / (9 + 4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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