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国家和国旗相似
国家和国旗有(在联盟百科)8共同点: 学校,中世纪,主權,國旗列表,西班牙,民族主義,法院,政府。
学校
学校(或稱學院)是一種為教師及學生提供學習環境的機構,並通過特定的教育方式增進對學生的知識和價值體系。現時,大部分國家設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時更為國民提供義務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學生需在不同類型的學校接受教育。這些學校的分類因文化和制度而異,但可以總括為小學、中學和大學。小學一般為兒童而設,提供基本教育。學生在完成小學教育後,通常會就讀中學。最後,提供高等教育的學校可成為「大學」或「專科學校」。 在這些主要學校類型外,在某些國家的學生可能會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前後在其他學校接受教育。幼兒園和幼稚園為年幼兒童而設,在小學教育前就讀。在完成中學教育後,中學生可選擇就讀大學、職業學校、專科學院或神學院。某些學生可以選擇就讀另類學校,接受有別於主流教學方法和課程的另類教育。 學校也可分為政府營運和私人營運的學校。私立学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夠提供某種教育方法或課程時設立。某些私立學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時,作出額外教育,如基督教學校、伊斯蘭學校、佛教學校,等。為成人而設的學校更提供專門教育,如軍事學校、商學院,等。另類學校更包括在家學校和線上學校等,使教學可以脫離傳統校舍。.
中世纪
在欧洲历史上,一般来说,「中世纪」指公元5世纪到15世纪,自西罗马帝国的崩溃到文艺复兴运动和大航海时代之间的时期。按照西方传统,欧洲历史可以分为“古典時代”、“中世纪”和“近现代”三个阶段。而中世纪历史自身也可分为前、中、後期三段。 人口减少、城市衰落、外敌入侵、大众迁移的进程,自古代晚期就开始了,并在中世纪前期得以继续。日耳曼的蛮族们入侵,并在曾是西罗马帝国的领土上建立了各个民族的国家。在7世纪,曾是东罗马帝国领地的北非和中东被伊斯兰化的阿拉伯帝国所占领。尽管此时在社会与政治结构上有着显著的变化,但中世纪与古代时期的分别尚未完全形成。广阔的拜占庭帝国此时依然存活,并且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1070年,拜占庭帝国的查士丁尼法典在北意大利被重新发现,并且后来在西方广受赞誉。西方的诸多王国还依然保留着罗马时代的习俗。同时,人们广泛建立修道院,意在使欧洲基督教化。在卡洛林王朝统治下的法兰克王国控制了西欧的大部分地区,然而到了8世纪末9世纪初,在内忧和外患(维京人、马扎尔人和撒拉森人入侵)的压力下,卡洛林帝国还是崩溃了。 到了中世纪中期,亦即公元1000年以后,由农业科技的改进带来的繁荣贸易,以及中世纪温暖时期到来所造成的增产,使得当时的欧洲人口大量增长。由农民向贵族支付地租和承担劳役的生产组织——庄园,成了中世纪中期主要的社会组织结构。1095年开始的十字军东征,旨在从穆斯林手中夺取中东的控制权。国王逐渐成为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的领袖,这一方面减少了无序带来的犯罪和暴力行为,但另一方面又使得离建造一个统一基督教世界的理想越来越远。经院哲学此时在思想界占有重要地位。托马斯·阿奎纳的神学理论、乔托·迪·邦多纳的绘画、但丁和杰弗里·乔叟的诗歌、马可波罗的游记和哥特式教堂都是这一时期各自领域的杰出作品。 后期的中世纪饱受饥荒、瘟疫和战争的威胁,因此此时欧洲的人口开始减少。在1347年和1350年间爆发的黑死病夺取了三分之一欧洲人的生命。宗教上的争论和对立也对应着国家间的冲突以及农民的反抗。这一时期文化和科技的发展使得欧洲的社会转型,也预示着欧洲近代史的开端。.
主權
主權(sovereignty)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簡言之,即為「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是對內立法、司法、行政的權力來源,也是對外交往保持獨立自主的一種力量和意志。主權的法律形式對內常規定於憲法或基本法中,對外則是國際的相互承認。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當今主權的概念正因為其至高無上的排他性,外交官不斷援引之;跨國組織及企業設法規避之;諸如政治學家、憲法、國際法學家仍爭論之,討論全球化及國際及區域組織對主權概念的影响。.
國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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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
西班牙王国(Reino de España),通稱西班牙(España),古籍譯為日斯巴尼亞或以西巴尼亞,《聖經》曾譯為「士班雅」,是位於欧洲西南部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与葡萄牙同处於伊比利亚半岛,东北部与法国、安道尔接壤,國土面積則佔伊比利亚半岛的五分之四。其领土还包括地中海中的巴利阿里群岛、大西洋的加那利群岛、以及在非洲北部的休达和梅利利亚。首都兼最大都市為馬德里。 由於位處歐洲與非洲的交界,西班牙自史前时代以来就一直受许多外来影响,中世紀時有多國並立,至15世纪始建立單一國家,在近代史上是影响其他地区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其全球帝国兴盛时给世界带来的影响是,現今全球有5億人口使用西班牙语,使西班牙语成为世界上总使用人数第三多,母語人數第二多的语言。.
民族主義
民族主義(Nationalism),亦稱國族主義或國民主義,為包含民族、人種與國家三種認同在內的意識形態,民族主義者(Nationalist)主張在(各民族和人种)意識形態相互認同前提条件下以拥有相同国籍的民族共同體為人類群體生活之「基本單位」,以作為形塑特定文化與政治主張之理念基礎。具體的說,其主張為:民族為「國家存續之唯一合法基礎」,以及「各民族有自決建國之權」。過去民族主義大多強調民族共同體,而最近則著重於由國家或政府陳述的文化或政治共同體。 民族主義亦特指民族獨立運動之意識型態,即以民族之名義作出文化與政治主張,如今通常用以敘述英格蘭;民族主義也同時被稱為凝聚民族共同體的學說。民族主義的兩種度量標準(與相異的方法論)為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之《想像的共同體》(Imagined Communities)以及之《民族主義:現代化五途》(Nationalism: Five Roads to Modernity)。 民族主義者以明確的準則為基礎界定民族,以自其他民族區別,並據以判定「孰為民族之一員」。其準則可包含共同的語言、文化以及價值取向。民族之「認同」與以上兩者以及族群上之「歸屬感」皆有相關。民族主義者視民族性為排他且非自主,也就是不像其他自主性團體般可自由加入。 在十九世紀之前人們有鄉土性、區域性、文化價值或宗教性的效忠,但無現代國家觀念;直到以民族主義的國家概念興起後,徹底改變了現代國家的結構主流。 十九世紀後,因民族國家已成為國家結構的主流,民族主義對世界歷史和地緣政治影響巨大。世界上绝大多數人口都生活在──至少是名義上的──民族國家之中,民族國家之目的在確保民族存續,保持身份認同,並提供民族文化與社會性格可支配的地域。民族國家大多訴諸文化與歷史神話以自證其存續與「合法性」(legitimacy)。 民族主義者認可「非民族國家」的存在,其實,早期的民族主義運動往往是針對帝國,諸如奧匈帝國之類。梵蒂岡是為了天主教会的領導權,而非民族,所存在的主權國家;而伊斯蘭教徒尋求於全球各地所建立的哈里發為另一個非民族國家的例子。 具民族認同,並以民族國家為合法性基礎的任何人皆可稱之為「民族主義者」。依此理念,大多數成年人皆為「消極性的民族主義者」。然而,如今所謂之「民族主義」一詞涉及以政治活動(或涉及軍事)支持民族主義者的主張,其中或包含分離主義、民族統一主義以及軍國主義,在極端的情況下甚至包含「種族清洗」。政治學上(以及媒體)傾向注意這些極端類型的民族主義。.
法院
法院是在現代國家中職掌審判、解決爭議、解釋法律、執行司法權的機關。負責審理人與人、人民與政府或政府各部門之間的爭議,並作出判決。隨各國採取法律制度的不同,法院也有不同的架構。法院还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对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指定的法律和政府官员的行为是否违宪进行审查,称为违宪审查权或司法审查权。法院的概念,以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义,广义的法院,指一切审判机关,包括宪法法院、行政法院和特别法院等;狭义的法院,则特指普通法院。.
政府
政府是一个政治体系,於某个區域訂立、執行法律和管理的一套机构。广义的政府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狭义的政府仅指行政机关;在内阁制国家,“政府”一词也用來指代表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核心,即“内阁”。 政府也是一种权力分配的格局。不仅是司法权、立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也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甚至也包括了政府各部门单位之间以及公务员之间的权力分配。 政府是组成国家整体的一个幫派,政府隶属于国家。因此执政政府的倒台或政权的更替并不意味着国家的灭亡,而如果国家灭亡了,政府也就不可能存在。公民对于国家的合法性存在认同性高于对政府的认同性。 政府也是一种组织,区别于一般的社会组织,政府权力的取得必须具有合法性,同时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权力只为权力来源负责,政府也不例外。如果政府的权力来源恰好是国民或公民,政府就对国民公民负责,为公共利益服务。 政府依照法律行使执法权,如果超出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就是“滥用职权”;如果没有完全行使执法权,就是“不作为”。两者都是政府的错误。.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国家和国旗的共同点。
- 什么是国家和国旗之间的相似性
国家和国旗之间的比较
国家有126个关系,而国旗有93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8,杰卡德指数为3.65% = 8 / (126 + 9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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