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司法機構和民法相似
司法機構和民法有(在联盟百科)2共同点: 英美法系,欧陆法系。
英美法系
普通法系(Common Law;中文翻譯為「普通法」,是取其「普遍通行」之意),又稱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起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约24亿人)生活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或混合民法系统中。該法系与欧陆法系(又稱「大陸法」)并称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的特點就是判例法,即反覆參考判決先例(precedent),最終產生類似道德觀念一般的普遍的、約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欧陆法系
欧陆法系(civil law、civilian law、Roman law),亦称民法法系、大陸法系、市民法、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日尔曼法系,受羅馬法影響而成立的法律系統,与英美法系并列的当今世界两大重要法系之一,覆盖了当今世界的广大区域,德國、法國、意大利、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澳門,但不包括香港)、中華民國等均為歐陸法系地區。.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司法機構和民法的共同点。
- 什么是司法機構和民法之间的相似性
司法機構和民法之间的比较
司法機構有26个关系,而民法有59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2,杰卡德指数为2.35% = 2 / (26 + 59)。
参考
本文介绍司法機構和民法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