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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和查尔斯·斯科特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加拿大和查尔斯·斯科特之间的区别

加拿大 vs. 查尔斯·斯科特

加拿大(英语、法语:Canada,IPA读音:(英)(法))为北美洲国家,西抵太平洋,东至大西洋,北滨北冰洋,东北方与丹麦领地格陵兰相望,东部与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相望,南方及西北方与美国接壤。加拿大的领土面积达998万平方公里,为全球面积第二大国家。加拿大素有「枫叶之国」的美誉,渥太华为该国首都。 加拿大在1400年前即有原住民在此生活。15世纪末,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开始探索北美洲的东岸,并在此建立殖民地。1763年,当七年战争结束后,法国被迫将其几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割让予英国。在随后的几十年中,英国殖民者向西探索至太平洋地区,并建立了数个新的殖民地。1867年7月1日,1867年宪法法案通过,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新斯科舍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加拿大联邦,其中加拿大省分裂为安大略和魁北克。在随后100多年里,其它英属北美殖民地陆续加入联邦,组成现代加拿大。 加拿大是实行聯邦制、君主立憲制及議會制的國家,由十个省和三个地区组成,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為國家元首及加拿大君主,而加拿大總督為其及政府的代表。加拿大是双语国家,英语和法语为官方语言,原住民的語言被認定為第一語言。由於位於高緯度地廣人稀,该国是世界上擁有多元化種族及文化的國家,也是移民為主的国家,约五分之一的国民出生于境外,近年來移民大部分來自亞洲。 得益於豐富的自然資源和高度發達的科技,加拿大是富裕、经济发达的国家。以国际汇率计算,加拿大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全世界排名第十六,人类发展指数排名第十。它在教育、政府的透明度、自由度、生活品质及经济自由的都名列前茅。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是联合国、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北美空防司令部、七大工業國組織、二十国集团、英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及太平洋岛国论坛的成员。. 查尔斯·斯科特(Charles Scott,),18世纪美国军人,曾于1808年当选第四任肯塔基州州长。他很小时就沦为孤儿,于1755年加入弗吉尼亚第一团,在英法北美战争期间主要执行侦察和护送任务,并且迅速晋升至上尉军衔。斯科特在战争结束后完婚并开始在父亲留下的土地上务农,但随着美国革命局势日趋紧张,他又于1775年回到军队。1776年8月,斯科特晋升上校并执掌弗吉尼亚第五团。该团同年在新泽西州与乔治·华盛顿会师,并在华盛顿指挥下参与费城战役。斯科特为华盛顿指挥轻步兵,到1778年下半年还开始担任情报主任。费城战役接近尾声之际,斯科特开始休假,再于1779年3月重返部队,受命前往南卡罗莱纳协助南方战场的本杰明·林肯少将。他在亨利·克林顿开始围城前不久抵达查尔斯顿,结果在城内守军投降后沦为战俘。1781年3月获假释后,斯科特又于1782年7月经交换战俘获释,此后还在战争结束前完成几项招募任务。 战争结束后,斯科特于1785年探访西部边境,然后开始为长久迁居作准备,于1787年在今肯塔基州凡尔赛附近定居。面对印第安人时时扫荡的威胁,他于1790年组建志愿军连,并加入约西亚·哈马尔对印第安人的远征。哈马尔的征讨以失败告终后,华盛顿总统下令阿瑟·圣克莱准备进攻西北领地的印第安人地盘。与此同时,已是弗吉尼亚民兵准将的斯科特受命开展一系列前期突袭。1791年7月,他率军多次成功突击奥阿特农村,但同年末圣克莱带兵发起的主线攻势仍不免落于惨败。1792年肯塔基州从弗吉尼亚州分离后不久,肯塔基州议会委任斯科特统领州民兵第二师,并授予少将军衔。斯科特带领第二师同“疯狂的安东尼”统率的合众国军团在接下来的西北印第安人战争中相互配合,最终经鹿寨战役奠定胜局。 斯科特曾当选弗吉尼亚州众议员,还曾多次担任总统选举人,退伍后,年势已长的他决定出马竞选州长。经继女婿杰西·布莱索执掌,斯科特1808年的州长竞选成效显著,最终以大幅优势战胜约翰·艾伦和格林·克莱。上任后不久,他因州长官邸的台阶太滑摔倒,导致此后都需要拐杖才能走动,而且更加依赖此前任命为州务卿的布莱索。斯科特在州内事务上经常同州议会发生磨擦,但他任内的关注重点还是美国同大不列颠之间日趋紧张的局势,以及最终爆发的1812年战争。斯科特决定任命不是州内公民的威廉·亨利·哈里森出任肯塔基民兵加衔少将,此举可能有违州宪法,但却依然得到州内居民认可。任期届满后,斯科特返回坎恩伍德大宅,此后身体状况急剧恶化,最终于1813年10月22日辞世。无论州内还是州外,都有县和城市用斯科特命名以示纪念,如肯塔基州的斯科特县和印第安纳州的同名县,以及肯塔基州斯科茨维尔和弗吉尼亚州同名城市。.

之间加拿大和查尔斯·斯科特相似

加拿大和查尔斯·斯科特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加拿大十三殖民地俄亥俄河1812年战争

加拿大

加拿大(英语、法语:Canada,IPA读音:(英)(法))为北美洲国家,西抵太平洋,东至大西洋,北滨北冰洋,东北方与丹麦领地格陵兰相望,东部与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相望,南方及西北方与美国接壤。加拿大的领土面积达998万平方公里,为全球面积第二大国家。加拿大素有「枫叶之国」的美誉,渥太华为该国首都。 加拿大在1400年前即有原住民在此生活。15世纪末,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开始探索北美洲的东岸,并在此建立殖民地。1763年,当七年战争结束后,法国被迫将其几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割让予英国。在随后的几十年中,英国殖民者向西探索至太平洋地区,并建立了数个新的殖民地。1867年7月1日,1867年宪法法案通过,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新斯科舍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加拿大联邦,其中加拿大省分裂为安大略和魁北克。在随后100多年里,其它英属北美殖民地陆续加入联邦,组成现代加拿大。 加拿大是实行聯邦制、君主立憲制及議會制的國家,由十个省和三个地区组成,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為國家元首及加拿大君主,而加拿大總督為其及政府的代表。加拿大是双语国家,英语和法语为官方语言,原住民的語言被認定為第一語言。由於位於高緯度地廣人稀,该国是世界上擁有多元化種族及文化的國家,也是移民為主的国家,约五分之一的国民出生于境外,近年來移民大部分來自亞洲。 得益於豐富的自然資源和高度發達的科技,加拿大是富裕、经济发达的国家。以国际汇率计算,加拿大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全世界排名第十六,人类发展指数排名第十。它在教育、政府的透明度、自由度、生活品质及经济自由的都名列前茅。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是联合国、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北美空防司令部、七大工業國組織、二十国集团、英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及太平洋岛国论坛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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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殖民地

十三殖民地(Thirteen Colonies)是指大英帝国于1607年(弗吉尼亚)至1733年(佐治亞)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建立的一系列殖民地。这些殖民地最终成为了美國独立时的组成部分,即後來。 这些殖民地分别是特拉华、宾夕法尼亚、新泽西、佐治亚、康涅狄格、马萨诸塞湾、马里兰、南卡罗来纳、新罕布什尔、弗吉尼亚、纽约、北卡罗来纳和罗德岛及普罗维登斯种植地,每个殖民地都建立并发展了自治体制,居民大多数是拥有自己土地的独立农民。在18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经过一系列抗争,殖民地联合武装反对英国和英王乔治三世的统治,最终于1775年爆发美国独立战争。1776年,十三个殖民地宣布独立,建立美利坚合众国。 独立之前,十三个殖民地是英属美洲殖民地的一部分。在独立战争期间,英属北美(即加拿大)、西印度、纽芬兰、魁北克、新斯科舍、东佛罗里达和西佛罗里达保持了对英国的忠诚。这些英属殖民地对美国革命都抱有一定程度的同情,但地理位置上的隔离和英国海军的强大使他们未能真正参与到斗争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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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河

俄亥俄河(Ohio River)是美國東部的一條河流,是密西西比河最東的支流。發源於匹茲堡,初向西北流,在賓夕法尼亞州、西維吉尼亞州和俄亥俄州的邊界以下轉向西南方,並流經肯塔基州北界(同時是印地安那州和伊利諾伊州南界),在肯塔基州與田納西河匯合,最後在開羅與密西西比河匯合。全長1,579公里,流域面積490,603平方公里。 歷史上是西北領地的南界,也是美國南北的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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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年战争

1812年战争,又稱第二次獨立戰爭,是美國与英國之间发生于1812至1815年的战争。是美国独立后第一次对外战争。 美国正式向英国宣战,但是英国军队的50%兵员是加拿大的民兵。同时,美洲印地安部落由于种种原因也卷入了战争。 1812年6月18日,美国向英国宣战。1812至1813年,美国攻击英国北美殖民地加拿大各省。1813年10月至1814年3月,英国在欧洲击败拿破仑,将更多的兵力增援北美战场。英国占领美国的缅因州,并且一度攻占美国首都华盛顿,焚燒了當時還是木造建築的白宮前身。但是英国陆军在美国南部的路易斯安那州战场、尚普蘭湖戰役、、新奧爾良戰役中多次遭到挫败,并且海军也遭受败局。1815年双方停战,边界恢復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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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和查尔斯·斯科特之间的比较

加拿大有355个关系,而查尔斯·斯科特有108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杰卡德指数为0.86% = 4 / (355 + 108)。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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