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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法和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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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法和马来西亚之间的区别

伊斯蘭教法 vs. 马来西亚

伊斯兰教法,音译为沙里亞(شريعة,,),意为“道路”,是一套以伊斯蘭教教義為準則的法律,根據《古蘭經》和可靠聖訓的內容,對人民日常生活和行為作出法律規定,因此又被稱為伊斯蘭法律(Islamic law)。. 來西亞(Malaysia;Malaysia;簡稱大馬)是一個位於東南亞的國家,由前馬來亞聯合邦、沙巴、砂拉越及新加坡於1963年9月16日所組成的聯邦制、议会民主制、选举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國家,新加坡後來在1965年8月9日从聯邦中被除名,並獨立建國。目前全國共十三個州,包括馬來半島十一州及位於婆羅洲北部的沙巴、砂拉越兩州,另有三個聯邦直轄區(吉隆坡、布城及納閩),全國面積共330,345平方公里 。馬來西亞隔南中国海分為東西兩大部分,間隔南中国海:西半部位於馬來半島,常稱為「西馬」,北接泰國,南部隔著柔佛海峽,以新柔長堤和第二通道與新加坡連接;東半部常被稱為「東馬」,位於婆羅洲島(Borneo Island)上的北部,南鄰印度尼西亞的加里曼丹,而汶萊國則地處納閩、沙巴和砂拉越之間,人口較不密集。由於馬來西亞的地理位置接近赤道,其氣候屬於亞洲熱帶型雨林氣候CIA.

之间伊斯蘭教法和马来西亚相似

伊斯蘭教法和马来西亚有(在联盟百科)14共同点: 基督教印度尼西亚古兰经叛教叛教 (伊斯蘭教)塔利班婚姻世袭伊斯兰教穆斯林马来西亚英国英美法系法官

基督教

基督教是信仰耶穌基督為神之聖子與救世主(彌賽亞)的一神教。發源於西亞的巴勒斯坦地區,以《聖經》為最高宗教經典,信徒稱為基督徒,基督徒組成的團體則稱為教會或基督教會。由於部分教義源流自猶太教,因而被認為是亞伯拉罕諸教之一,現今亦与伊斯兰教、佛教共同視為世界三大宗教。其分為天主教、正教會、新教等三大宗派,但因歷史發展的緣故,漢語所稱的「基督教」常專指新教,基督教整體則又另以「基督宗教」、「基督信仰」或「廣義基督教」稱之。 基督教的信仰核心認為三位一體的獨一神(漢語亦譯為上帝或天主)創造了世界,並按照神自己的形像造人,由人來管理世界,後來人犯罪墮落,帶來了死亡;聖父派遣其子耶稣 道成了肉身,在其在世33年的最後,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在三天後從死裏復活而後升天,賜下聖神與信徒同在;他的死付上了罪的贖價,使一切信他的人得到拯救,並在神內有永遠的生命。 按照基督教在4世紀的歷史紀載,第一個教會在耶穌升天與聖神降臨(約公元30至33年)後由耶穌的宗徒建立,之後耶穌的宗徒及信徒們不斷向外宣教,並快速在當時管轄巴勒斯坦的羅馬帝國境內及周邊地區傳播;雖曾長期遭羅馬帝國政府迫害,但約於公元325年由君士坦丁大帝宣布合法化,狄奧多西大帝時更定為羅馬帝國的國教,至此成為西方世界的主要宗教。之後因羅馬帝國分裂後西方世界東西部的差异化发展,導致11世紀發生東西教會大分裂,形成以羅馬教宗為首的公教會、以及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为首的正教會。16世纪時,西歐又爆發了反對教宗權威的宗教改革運動,马丁·路德(路德派)、约翰·喀尔文(喀尔文派)、烏里希·慈運理等神學家與英國國王亨利八世(安立甘派)先後脫離天主教而自立教會,日後出現了許多教義相近的教會,這些教會即為後世所統稱的新教。 基督教雖起源於西亞,但在7世紀創立的伊斯蘭教興起後,今日在當地的信徒人口反而居於少數。由於基督教重視傳教事業(又稱為「大使命」),加上近代西方國家在世界經濟及文化上具有強勢的影響力,使得基督教的傳佈範圍遍及整個世界,基督教文化更成為世界許多文明的重要骨幹。粗估統計全球超過30%的人口信仰基督教,是當今世界信仰人口最多的宗教,三大宗派中又以天主教的信徒佔約半數最多;基督徒最多的國家則是美國及巴西,大約占人口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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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亞共和国(Republik Indonesia,IPA讀音:),简称印度尼西亞或印尼,为东南亚国家;約由17,508個岛屿组成,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島國家,疆域橫跨亞洲及大洋洲,別稱「萬島之國」黃煥宗、孫福生,《中國大百科全書》-印度尼西亞歷史。。印度尼西亞人口超過2.65億,為世界上人口第四多的國家。國體屬共和國,國會代表及總統皆由選舉產生。印度尼西亞首都為雅加達。印度尼西亞國界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東帝汶和馬來西亞相接,另有新加坡、菲律賓及澳大利亚等其他鄰國。印度尼西亞為东南亚国家联盟創立國之一,且為20國集團成員國。在2016年,依國際匯率計算,印度尼西亞為世界第16大經濟體,以购买力平价計算則為世界第8大經濟體。 印度尼西亞群島自7世紀起即為重要貿易地區,古代王國三佛齐及之後的满者伯夷曾與中國和印度進行貿易。印度尼西亞當地統治者逐步吸收外國文化、宗教和政治型態,曾出現興盛的佛教和印度教王國。外國勢力因天然資源而進入印度尼西亞,穆斯林商人帶入伊斯蘭教,歐洲勢力則帶來了基督宗教,並於地理大發現後壟斷香料群島摩鹿加群岛的貿易。在350年的荷蘭殖民統治時期後,印度尼西亞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始告獨立,但獨立後仍面臨天災、貪汙、分離主義、民主化進程、經濟上劇變等挑戰。 由於島嶼遍布,印度尼西亞有數百個不同民族及語言,最大的族群為爪哇族,並在政治上居主導地位。國家語言、種族多樣性、穆斯林占多數人口、殖民歷史及反抗殖民為印度尼西亞人的共同身分。印度尼西亞國家格言「Bhinneka Tunggal Ika」(存異求同)闡明了多樣性及國家的型態。國家的天然資源豐富,但貧窮仍相當普遍,因而在世界各地有不少的印尼籍移工,但也有針對該地天然資源保育或收穫而來的西方人,國際交流程度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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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

《古蘭經》(,,字面上解作「誦讀」)是伊斯蘭教的最重要的經典,又稱《--》。穆斯林相信《古蘭經》是真主阿拉的啟示,它被廣泛認為是最優秀的阿拉伯語書寫文學作品,《古蘭經》的篇章被稱為蘇拉,節句則被稱為阿亞。 穆斯林相信《古蘭經》的內容是真主透過天使加百列(賈布里勒)口頭傳授給先知穆罕默德,始自公元609年,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為止,歷時23年。穆斯林認為《古蘭經》是輔助穆罕默德奉行使命的奇跡,證明他的先知身份,而他亦是自亞當以來最後一位接收啟示的先知。 根據傳統的說法,穆罕默德的多位同伴充當抄寫員,負責把真主的啟示記錄下來。這些同伴在穆罕默德逝世後不久根據這些記錄及他們的記憶進行編撰整理。由於出現各種不同的版本,哈里發奧斯曼於是制訂了一個被稱為「奧斯曼本」的範本,一般都被認為是當今《古蘭經》的原型。不過,鑑於《古蘭經》有不同的讀法,大部分讀法相互之間有細微的差異,而有些讀法則與其他的讀法有頗大的差異,加上早期的阿拉伯文本根本就無法發音,故此奧斯曼本與當今的《古蘭經》及當初穆罕默德所得的啟示之間的關聯性仍然不明確。 《古蘭經》的內容與猶太教及基督教經典記載的主要故事有相似之處,但有些只是概括論述,有些則加以引申詳述,有時會提供額外的資料及對事件加以解讀。《古蘭經》把自身定位為一部指導性的典籍,很少詳盡地記載具體的歷史事件,而是經常強調事件當中的道德價值觀念,而不是本身的故事性。《古蘭經》及聖訓都是制訂伊斯蘭教法的依據。在禮拜期間只能以阿拉伯語誦讀古蘭經。 能夠背誦整部古蘭經的人被稱為哈菲茲,有些穆斯林用朗誦的方式閱讀古蘭經的經文,這種方式被稱為泰吉威德。在賴買丹月,穆斯林按照慣例在泰拉威禮拜誦讀整部古蘭經。大部分穆斯林在理解經文意義的時候會用上塔夫細爾(《古蘭經》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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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教

叛教或叛道,指叛離道、違背道。中文「叛道」二字的出處:「孔子曰:『博學約之,弗叛矣夫』;夫學而不約,必叛道也」,又有「离经叛道」一詞。道是中華文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廣韻》:「道,理也,衆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 后来,「叛道」被引用作為一宗教用词。「道」字在此時是指宗教神話,「叛道」在此時是指信徒放棄了其原先的宗教信仰。《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表明「改變宗教或信仰之自由」是基本人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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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教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所谓的叛教(ارتداد;irtidād 或 riddah)通常被定義為一位先前信奉伊斯蘭教(包括出生在穆斯林家庭)的人在言語或行為上摒棄伊斯蘭教,例如公開宣稱或被證實放棄伊斯蘭信仰、持異端主張、對戒律明知故犯且拒絕悔改(不行五功、故意違犯禁令、跟卡菲爾聯合對抗教胞等均屬之)、故意辱教、公開質疑伊斯蘭信仰本身等。 遜尼派的四個主要教法學派都認同一個人非因無知(如父親是偽信者,致子女從小缺乏伊斯蘭教育)或受脅迫(如因生命安全考量而觸犯禁令)而叛教是一種罪。他們也把嚴重叛教(如上述行為)與輕微叛教(如表示自己不虔誠)區分。根據瓦埃勒·哈拉格(Wael Hallaq)的說法,關於叛教的律法不是從《古蘭經》而來。 有些伊斯蘭教法學家,諸如哈乃斐派教法學家沙拉赫西(Sarakhsi)、馬立克派教法學家Abu al-Walid al-Baji及罕百里派教法學家伊本·泰米葉(Ibn Taymiyyah),以及一些當代伊斯蘭教法學家,諸如沙斐儀派大穆夫提阿里·戈馬(Ali Gomaa)Grand Mufti Ali Gomaa,, The Washington Post, July 2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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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利班

塔利班(普什圖語和波斯語:,意即「伊斯蘭教的學生」),或譯--,意译为神學士,是發源於阿富汗坎大哈地區的伊斯蘭原教旨主义運動组织,信仰伊斯兰教逊尼派。該組織最有影響力的領導人,包括毛拉穆罕默德·奧馬爾在内,都曾是坎大哈乡村里的伊斯蘭教学者。該組織於1994年興起,自1996年在阿富汗掌权后,以严厉的伊斯兰教法統治阿富汗。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率领北约入侵阿富汗,塔利班伊斯兰政权被推翻。此後塔利班分子以游击队的形式分散在阿富汗,與新政府及多國部隊對抗,更将戰火蔓延至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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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婚姻是一種人際間取得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观念和文化的不同,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這種結合通常以婚禮的方式来对外宣告其正式成立。结婚的具体原因很多,比如法律、社會、情感、經濟、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婚姻雙方家長互稱“親家”或“姻親”。 現代婚姻普遍為單偶制形式。但在部分地區過去的文化歷史及許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現今某些地区或宗教的法律亦承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多偶制婚姻。 世界上多数国家与地区采用婚姻登記制,在满足其他条件下不限制結婚次數。目前,世界上婚龄最长的夫妇已经结婚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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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袭

世袭或世袭制度是指某专权一代继一代地保持在某个血缘家庭中的一种社会概念。其中可分为政治世袭和经济世袭两类。传承顺序以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最为常见。 世界各地的人类社会的早期都曾出现过世袭制度的统治政权,其中多数为封建世袭制度。是古代爵位、官职的一种传承制度。先秦时代,中国实行世卿世禄的制度,上至天子、封君,下至公卿、大夫、士,他们的爵位、封邑、官职都是父子相承的。这种世袭的次数在理论上来讲是无限的,直到改朝换代或占据这个爵位或官职的家族在政治斗争中失败为止。而现代政治中,部分国家的公职人员也有出現世袭的情況,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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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伊斯蘭教(الإسلام, al-’islām;)--、清真教、回回--教、天方教、大食法、大食教度,是以《古蘭經》和聖訓為教導的一神教宗教,也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古蘭經》被伊斯蘭信徒(穆斯林)視為造物主安拉命天使給其使者逐字逐句的啟示,而聖訓为造物主最后的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錄(由同伴們轉述收集)。伊斯蘭这一名称來自《古兰经》,源自閃语字根S-L-M,意為「顺从(造物主)」;实际上穆斯林(伊斯兰教徒)的名字也來自這個字根,意為「順從者」。 穆斯林信仰獨一且無與倫比的安拉,并认为人生的唯一目的是崇拜或顺从安拉;伊斯兰教认为阿拉在人类历史长河派遣了众多先知給全人類,历代各个民族都有先知,包括易卜拉欣(亞伯拉罕)、穆薩(摩西)、爾撒(耶穌)等,先知穆罕默德是最後一位,古兰经載有他所得的訊息。伊斯蘭教的基本功修包括五功,是為「念、礼、齋、課、朝」,五功是穆斯林需要奉行的五個義務。伊斯兰教还拥有自己的一套宗教法律,该法律實際觸及生活及社會的每一個層面,由飲食、金融到戰事以及福利等各方面。 在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後,伊斯蘭帝國持續擴張,佔據着大片的地區,促使哈里發國的誕生,傳教活動亦刺激更多人改信伊斯蘭教。早期哈里發的宗教政策、穆斯林的經濟及商貿開拓及後來奧斯曼帝國的擴張都使伊斯蘭教從麥加向大西洋及太平洋的方向擴散,形成穆斯林世界。 絕大多數的穆斯林屬於遜尼派(75%-90%)及什叶派(10%-20%)两大派别,另外两派中均有人同时信仰伊斯兰神秘主义。伊斯蘭教是中东、中亚、东南亚主要部分及非洲的大部分的主流宗教。在法国、德国、中国西北部、俄罗斯西南部及加勒比地區都可找到龐大的穆斯林社群。穆斯林最多的國家是印度尼西亚,這裡居住著全球穆斯林總數的15%。南亞、中東及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穆斯林分別佔全球總數的25%、20%及15%。皈依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幾乎可在世界的每個角落都可找到。截至2010年,全球約有16億穆斯林,佔23.4%人口。在信徒人數上,伊斯蘭教是世界第二大宗教,被認為是世上增長得最快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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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

斯林(مسلم),即信仰伊斯兰教者,也是伊斯兰信徒的自称。“穆斯林”一词音译自阿拉伯语“مسلم”,其原意为“顺从(信仰)者”。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也是当代发展最快的國際性的宗教之一,属亚伯拉罕系一神教。全世界大約有16億穆斯林,大約佔全地球人口的25%。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穆斯林佔當地人口比率各有不同,如在北非、西亚、中亚、南亚、东南亚的很多国家均是多數,而在東亞、歐洲、美洲、大洋洲則是少數。 由于伊斯蘭教在中国长期被教外人士稱為回教,故穆斯林也被稱為回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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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來西亞(Malaysia;Malaysia;簡稱大馬)是一個位於東南亞的國家,由前馬來亞聯合邦、沙巴、砂拉越及新加坡於1963年9月16日所組成的聯邦制、议会民主制、选举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國家,新加坡後來在1965年8月9日从聯邦中被除名,並獨立建國。目前全國共十三個州,包括馬來半島十一州及位於婆羅洲北部的沙巴、砂拉越兩州,另有三個聯邦直轄區(吉隆坡、布城及納閩),全國面積共330,345平方公里 。馬來西亞隔南中国海分為東西兩大部分,間隔南中国海:西半部位於馬來半島,常稱為「西馬」,北接泰國,南部隔著柔佛海峽,以新柔長堤和第二通道與新加坡連接;東半部常被稱為「東馬」,位於婆羅洲島(Borneo Island)上的北部,南鄰印度尼西亞的加里曼丹,而汶萊國則地處納閩、沙巴和砂拉越之間,人口較不密集。由於馬來西亞的地理位置接近赤道,其氣候屬於亞洲熱帶型雨林氣候C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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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缩写作 UK)或不列颠(Britain),中文通称英国(中文世界早期亦称英联王国),是本土位於西歐並具有海外領地的主權國家,英國為世界七大國之一,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由大不列颠岛、爱尔兰岛东北部分及一系列较小岛屿共同组成。英国和另一国家唯一的陆上国境线位于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相邻。英国由大西洋所环绕,东为北海,南为英吉利海峡,西南偏南为凯尔特海,同爱尔兰隔爱尔兰海相望。该国总面积达,为世界面积第80大的主权国家及欧洲面积第11大的主权国家,人口6510万,为全球第21名及歐洲第3名。 英国为君主立宪国家,采用议会制进行管辖。其首都伦敦为全球城市A++级别和国际金融中心,大都会区人口达1380万,为欧洲第三大和欧盟第一大。现在位英国君主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2月6日即位。英国由四个构成国组成,分别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其中后三者在权力下放体系之下各自拥有一定的权力。三地首府分别为爱丁堡、加的夫和贝尔法斯特。附近的马恩岛、根西行政区及泽西行政区并非联合王国的一部分,而为王冠属地,英国政府负责其国防及外交事务。 英国的构成国之间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英格兰王国通过1535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将威尔士纳入其领土范围。1707年的条约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王国,而1801年后者则进一步同爱尔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的六分之五脱离联邦,由此便有了今日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亦有14块海外领地,为往日帝国的遗留部分。大英帝国在1921年达到其巅峰,拥有全球22%的领土,是有史以来面积最大的帝国。英国在语言、文化和法律体系上对其前殖民地保留了一定的影响力,因而吸引許多以前英聯邦的移民前來居住。 英国为发达国家,以名义GDP为量度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以购买力平价为量度为世界第九大经济体。英国同时还是世界首个工业化国家,在1815年-1914年为世界第一强国,现今仍是強國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和政治上有显著影响力。英国为国际公认的有核国家,其军事开支位列全球第五 (IISS)。自1946年以来,英国即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而自1973年以来即为欧洲联盟(EU)及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的成员国,同时还为英联邦、欧洲委员会、七国财长峰会、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2016年英國脫離歐盟公投中,英国民众决定脱离欧盟,但因間接影響全球經濟,所以並未得到多數國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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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

普通法系(Common Law;中文翻譯為「普通法」,是取其「普遍通行」之意),又稱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起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约24亿人)生活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或混合民法系统中。該法系与欧陆法系(又稱「大陸法」)并称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的特點就是判例法,即反覆參考判決先例(precedent),最終產生類似道德觀念一般的普遍的、約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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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法官(臺灣前稱推事,法文: Juge, 英文:Judge, 西班牙文: Juez, 德文: Richter)是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權的執行者。在不同法系中法官的角色不盡相同,要求基本上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響或制肘、大公無私地根據法律判案。 在中國,法官是屬於公務員團隊,必須履行及遵守當局對公務員行為的守則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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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法和马来西亚之间的比较

伊斯蘭教法有57个关系,而马来西亚有484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4,杰卡德指数为2.59% = 14 / (57 + 48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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