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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報

指数 京報

《京報》是清朝在北京出版的半官方中文期刊,也称「邸报」。由官方特许经营的报房投递。《京報》以登載政府公告為主,常常被近代中國外文報刊翻譯轉載。由於《京報》只是從政府專設機構中謄抄官方擬向公眾傳遞的資訊,只能起到公告板的作用。清末逐渐被《政治官报》(1907)及《内阁公报》(1911)所取代。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北京又出现了一份《京报》。二月十五日(3月28日)创刊于北京。日报。采用文言。由刚刚迁居北京的汪康年任社长兼总编,名誉社长兼采访主任为文实权。主要刊载政治新闻,敢于直言。同年8月26日因因涉及楊翠喜案,被勒令關閉。.

3 关系: 邸报楊翠喜案汪康年

邸报

邸报,又稱邸抄、邸鈔、朝報、條報、雜報,是用於通報的一種公告性新聞報紙,專門用於朝廷傳知朝政的文書和政治情報的新聞文抄,最早出现於中国的漢代。邸报的作用相當於現今的駐京新聞機構,是在中央政府中枢部门统一管理下发行,其重點在傳達朝政消息,凡天子詔敕、臣僚奏議以及有關官員任免調遷等,都是邸吏們所需收集抄錄的內容。 由於邸報最初是由朝廷內部傳抄,後遂張貼於宮門,公諸傳抄,“亦互相传报,使知朝政。”,故又稱宮門抄、轅門抄,實際上即為最早的一種新聞發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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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翠喜案

楊翠喜案,發生於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預備改東北為行省制,派農工商部尚書載振、巡警部尚書徐世昌等出關考察。載、徐路過天津,由袁世凱黨人、天津巡警总办段芝貴伺候。一次載振在天津大觀園戲園看戲,見天津女伶楊翠喜,驚艷之,贊不絕口。段芝貴遂以1,2000兩銀將楊翠喜買下,並獻給載振。 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清廷改革官制,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設巡撫,分別由唐紹儀、朱家寶、段芝貴擔任。3月,汪康年的《京報》載文披露此事,轟動京城。是年5月7日,瞿鸿禨门生、御史趙啟霖彈劾段芝貴以歌妓獻於載振,遂得署黑龍江巡撫。 慈禧太后詔命孫家鼐徹查。載振緊急將楊翠喜辭退,孫家鼐復命查無實據。16日,趙啟霖反因“奏劾不實”被革職查辦,一時輿論嘩然。清廷不得不撤段芝貴職位,載振亦請辭謝罪。6月17日,翰林院侍讀學士惲毓鼎在奕劻的授意下,參奏協辦大學士、外務部尚書、軍機大臣瞿鸿禨暗通《京報》報館,懷私挾詐,結果瞿鸿禨被革職回籍,《京報》也被勒令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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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康年

汪康年(),字穰卿,晚號恢伯、醉醉生。浙江錢塘縣(今杭州市)人。晚清著名人物,报刊活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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