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arpa和IPv6相似
.arpa和IPv6有(在联盟百科)3共同点: 域名系统,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Pv4。
域名系统
網域名稱系統(英文:Domain Name System,縮寫:DNS)是互联网的一项服务。它作为将域名和IP地址相互映射的一个分布式数据库,能够使人更方便地访问互联网。DNS使用TCP和UDP端口53。当前,对于每一级域名长度的限制是63个字符,域名总长度则不能超过253个字符。 开始时,域名的字符仅限于ASCII字符的一个子集。2008年,ICANN通过一项决议,允许使用其它语言作为互联网顶级域名的字符。使用基于Punycode码的IDNA系统,可以将Unicode字符串映射为有效的DNS字符集。因此,诸如“x.中国”、“x.台湾”的域名可以在地址栏直接输入并访问,而不需要安装插件。但是,由于英语的广泛使用,使用其他语言字符作为域名会产生多种问题,例如难以输入,难以在国际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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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工程任务组
互联网工程任务小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縮寫為 IETF)负责互联网标准的开发和推动。 它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大量负责特定议题的工作组,每个都有一个指定主席(或者若干副主席)。工作组再用主题组织为领域(area);每个领域都有一个领域指导(area director,AD),大多数领域还有两个副AD;AD任命工作组主席。AD和IETF主席构成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IESG),负责IETF的整体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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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4
网际协议版本4(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4,IPv4),又稱網際網路通訊協定第四版,是网际协议开发过程中的第四个修订版本,也是此协议第一个被广泛部署的版本。IPv4是互联网的核心,也是使用最广泛的网际协议版本,其後繼版本為IPv6,直到2011年,IANA IPv4位址完全用盡時,IPv6仍处在部署的初期。 IPv4在IETF于1981年9月发布的 RFC 791 中被描述,此RFC替换了于1980年1月发布的 RFC 760。 IPv4是一种无连接的协议,操作在使用分组交换的链路层(如以太网)上。此协议会尽最大努力交付数据包,意即它不保证任何数据包均能送达目的地,也不保证所有数据包均按照正确的顺序无重复地到达。这些方面是由上层的传输协议(如传输控制协议)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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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arpa和IPv6的共同点。
- 什么是.arpa和IPv6之间的相似性
.arpa和IPv6之间的比较
.arpa有15个关系,而IPv6有45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3,杰卡德指数为5.00% = 3 / (15 + 45)。
参考
本文介绍.arpa和IPv6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