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6,000計劃和2008年至2009年度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相似
$6,000計劃和2008年至2009年度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強制性公積金,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曾俊華。
強制性公積金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簡稱強積金或MPF),是港英政府於1995年7月27日順利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的一項退休保障政策,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強制18至65歲香港就業人口,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到65歲後或個別原因,才可取回供款,以作退休之用。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6,000計劃和強制性公積金 · 2008年至2009年度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和強制性公積金 ·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Financial Secretary,簡稱FS;香港人俗稱「財神爺 / 財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專責總覽財金政策的官員,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其支援部門為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國務院任命。 財政司司長的職責主要是與有關的決策局局長合作,督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創新及科技局和發展局的政策範疇的政策制定和實施。財政司司長是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主席,與其他同監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財政司司長也是三位可於行政長官休假或出缺時署理其職務的官員之一,位列政務司司長之後;至於財政司司長休假時,通常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署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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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香港特區政府或港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部門的總稱。在1997年7月1日前,英屬香港的行政機關稱為香港政府(Government of Hong Kong),而香港回歸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香港政府」一詞變成簡稱,英治時代政府就稱「港英政府」以作識別),並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沿用大部分原有制度。香港政府首長為行政長官,轄下有多名局長負責管理各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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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
曾俊華(John Tsang Chun-wah,),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司司長現任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客座教授。其為香港自主權移交以來任期最長的財長,任期達9年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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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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