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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林肯和美国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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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林肯和美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区别

亚伯拉罕·林肯 vs. 美国最高法院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ən,),第十六任美国总统,1861年3月就任,直至1865年4月遇刺身亡。林肯领导美国经历其历史上最为惨烈的战争和最为严重的道德、宪政和政治危机——南北战争。經由此役,他维护联邦的完整,废除奴隶制,解放所有奴隸,增强联邦政府的权力,并推动经济的现代化。也因此美国学. 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法院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政府的司法部门。 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八位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表决同意后任命的法官组成。一旦任命,法官享有终生任期,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在现代话语中,法官通常分为倾向保守,适度或自由的法律哲学和司法解释。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期有很多案件得到全票通过,但最受人瞩目的裁定不过一票之差,因此透露了法官的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别。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办公。 最高法院有时会俗称为SCOTUS(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字母缩写),类似于其他首字母的缩略词,如POTUS(美国总统)。.

之间亚伯拉罕·林肯和美国最高法院相似

亚伯拉罕·林肯和美国最高法院有(在联盟百科)11共同点: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南北战争安德鲁·约翰逊伊利诺伊州罗杰·B·托尼罗斯福新政美国美国宪法美国总统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扎卡里·泰勒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华盛顿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C.),是美国的首都,原稱哥伦比亚特区(District of Columbia,缩写为 D.C.),以及簡稱華盛頓(Washington)、特區(the District)等。中文通常簡稱華府。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是大多數美国聯邦政府機關、與的所在地,也是世界银行、國際貨幣基金、美洲国家组织等国际组织总部的所在地,並擁有為數眾多的博物館與文化史蹟。哥伦比亚特区是美国最富裕、財富高度集中的地区;該地區2015年的人均生产总值爲181,185美元,冠绝全美。 1776年美國獨立時的首都是費城,之後因獨立戰爭和國家新立而屢有變遷,到1785年開始紐約被定為美國的首都。1790年7月1日,国会通过《》,决定将首都从纽约迁至波多马克河和安那考斯迪亚河汇合处附近;但完成正式遷都前先由費城暫代首都。1800年,美國聯邦政府部門從權充十年首都的費城遷往建設完成的華盛頓,華盛頓開始作為美國首都正式運作至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实际上是由美国国会直接管辖的聯邦地區,因此不屬於美国的任何州份。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位於美國東岸的中大西洋地區,屬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的交界处,兩州界河波多马克河由西北向東南流貫特區,形成特区西面的天然界限。成立之初,哥伦比亚特区是一个边长10英里(16公里)的長方形区域,不仅包括了特区现在的全部范围,还包括波多马克河西岸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德里亚县,即今日的阿灵顿县以及亚历山德里亚市。特区成立后不久,西岸的居民就因为国会过度重视东岸以及蓄奴等问题,发起了回归弗吉尼亚的运动,經他们多次请愿,美国国会于1846年7月9日通过法案,并经弗吉尼亚人民大会批准,将波多马克河南岸的土地交还弗吉尼亚。特區設立早期,波多马克河北岸有喬治城鎮、华盛顿市及华盛顿县三個分開的行政區劃;其中建立於1791年的华盛顿市乃為彰顯喬治·華盛頓對美國建國的貢獻而命名,後來發展為特區中的核心城市。依據一項1871年的立法,前述三區於1878年合并为华盛顿市,而聯邦管轄的特區及華盛頓市地方政府從此轄區重疊,因此產生今日使用的「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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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战争

南北战争,或稱美國内戰(American Civil War),是美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内战,發生於1861至1865年期間。參戰雙方為北方的美利堅合眾國(簡稱聯邦)和南方的美利堅聯盟國(簡稱邦聯)。 據估計約有10%的20-45歲北方男性和30%的18-40歲南方白人男性在戰爭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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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鲁·约翰逊

安德魯·约翰逊(Andrew Johnson,),美國政治人物,第17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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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诺伊州

伊利諾州(State of Illinois),又譯為--,是一個位于美国中西部的州,州名源自曾在此居住的伊利尼維克(Illiniwek)印第安人部落。「Illinois」這個名字就是法國殖民者根據此部落名稱變形得來。伊利諾州的州府是位于该州南部的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伊利諾州的美国邮政縮寫代碼为「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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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B·托尼

罗杰·布鲁克·托尼(Roger Brooke Taney ,),美国政治家,十五歲時即入賓夕法尼亞州狄金森學院,十八歲以成績優等畢業。曾任美国司法部长(1831年-1833年)、美国财政部长(1833年-1834年)和是最高法院的第五任美国首席大法官,从1836年起,直到1864年去世。 托尼,杰克逊的民主党人,被任命为首席大法官。他认为权力和自由是极其重要的,如果权力过于集中,就会对个人自由构成严重威胁。他反对国家政府试图管制或控制限制个人权利的事情,特别是个人拥有奴隶的权利。 在斯科特诉桑福德案中,一个名叫的奴隶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希望自己被主人带到自由领土上,从而获得自由。托尼法院裁定,根据美国宪法,非洲后裔不可能也不可能是美国公民,而且原告(斯科特)没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塔尼写道,宪法的制定者认为黑人“没有白人必须尊重的权利;而且,黑人可以被公正合法地沦为奴隶,为他的利益服务。他被买卖,当作商品和交通的一种普通商品,只要有利润就可以。法院还宣布密苏里妥协案(1820)违反宪法,从而允许在全国所有领土上实行奴隶制。在美国内战的最后几个月,塔尼在他的家乡马里兰州废除奴隶制的同一天去世。 托尼是個虔誠的羅馬公教信徒,曾經無償解放所繼承的黑奴,被當世視為慈善家。但震撼美國歷史的史考特訴桑福德案中,作為大法官的托尼卻主張:「即便是自由黑人,也不是《美國憲法》中所謂之美國公民,故史考特並無權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這個判決引起軒然大波,且使時人重新思考黑奴的存廢問題,成為了南北戰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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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新政

罗斯福新政(The New Deal)是指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所实行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其核心是三個R:救济(Relief)、复兴(Recovery)和改革(Reform),因此有时也被称为三R新政。救濟主要針對窮人與失業者,復興則是將經濟恢復到正常水準,針對金融系統的改革則試圖預防再次發生大蕭條。新政讓政治版圖重新排列,民主黨在國會兩院作為多數(只在1947-1949年及1953-1955年失去控制權),以及在1933年至1969年間九個總統任期中七次掌握了白宮,其根基為自由主義思想、南方白人、傳統的民主黨員、大城市中的技師、以及近期被賦予權力的勞工聯盟及少數族群。共和黨則分裂為兩派:一派為反對整個新政的保守主義者,他們認為新政是商業與經濟成長的敵人;另一派則接受部分的新政,並試圖使之更有效率。政治版圖的重劃,形成了「新政聯盟」,他們主宰總統大選直至1960年代;而反對派的保守派聯盟則在1937年到1963年間主掌國會。1936年之前,「自由派」通常指新政的支持者,而「保守派」則指其反對者,兩派均有民主黨和共和黨成員。 許多歷史學家會將「第一次新政」(1933-1934年)與「第二次新政」(1935-1938年)做區分,後者更為偏向自由主義而更具爭議性。「第一次新政」處理的範圍很廣泛,從金融與鐵路到工業與農業,他們都要求經濟上的協助以生存。舉例來說,聯邦緊急救援署提供給各州與城市5億美元用於救濟。「第二次新政」則包括了確保組織工會的《》、公共事業振興署(聯邦政府成為最大的單一雇主)、《》、以及幫助佃農與移工的新計畫。新政中最後一項重要的立法為1937年美國住宅局與的建立,以及1938年的勞動公平標準法,設定了多數勞工的最高工時與最低薪資。 1937-38年間經濟的下跌,以及美國勞工聯合會與產業工會聯合會的分裂,導致共和黨贏得了1938年的國會選舉。保守的共和黨員與民主黨員加入了非正式的保守派聯盟。在1942-43年間,他們停止了諸如公共事業振興署與平民保育團等救濟計畫,並阻擋了多數自由主義性的提案。羅斯福自己則將注意力轉移到戰爭的準備,並且分別在1940年與1944年再度贏得選舉。美國最高法院宣布與《》違憲,不過後者後來重審並且獲得支持。羅斯福之後第一位共和黨的總統德懷特·艾森豪也大體上保留了完整的新政各措施,甚至擴張了其中某些領域。1960年代中,林登·詹森總統的偉大社會計畫便是受到新政的啟發,大幅地擴張自由主義式的計畫,而共和黨的理查·尼克森總統也大致保留了這項政策;但是在1974年之後,減少對經濟的干預獲得了兩黨的支持。新政中規範金融業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1990年代取消。 新政以增加政府对经济直接或间接干预的方式大大缓解了大萧条所带来的经济危机与社会矛盾。通过国会制定了《》、《农业调節法》、《》、《社会安全法》等法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新政基本结束,但罗斯福新政时期产生的一些制度或机构如社会安全保障基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田納西河谷管理局等至今仍产生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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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簡稱为 United States、America、The States,縮寫为 U.S.A.、U.S.),通稱美國,是由其下轄50个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五个自治领土及外岛共同組成的聯邦共和国。美國本土48州和联邦特区位於北美洲中部,東臨大西洋,西臨太平洋,北面是加拿大,南部和墨西哥及墨西哥灣接壤,本土位於溫帶、副熱帶地區。阿拉斯加州位於北美大陸西北方,東部為加拿大,西隔白令海峽和俄羅斯相望;夏威夷州則是太平洋中部的群島。美國在加勒比海和太平洋還擁有多處境外領土和島嶼地區。此外,美國还在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擁有着374個海外軍事基地。 美国拥有982萬平方公里国土面积,位居世界第三(依陆地面積定義为第四大国);同时拥有接近超过3.3億人口,為世界第三人口大国。因为有着來自世界各地的大量移民,它是世界上民族和文化最多元的國家之一Adams, J.Q.; Strother-Adams, Pearlie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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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为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宪法,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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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

美利坚合众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缩写为POTUS;中文簡稱美國總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裝最高總司令,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之后至1933的历任总统均为3月4日就职,而其後則於1月20日就職。1951年开始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规定总统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當选为总统多于1次。 身为当今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元首,美国总统亦号称“自由世界”的領導者及“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美国总统的妻子称为“第一夫人”,家庭称为“第一家庭”。美国建国以来,43位总统均为白人男性(主要为英格兰裔,爱尔兰裔6人、荷兰裔3人、德裔3人),第44任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是首位非裔男性。 美国总统官邸为位于哥伦比亚特区的白宫。总统专用客机称为“空军一号”,专用直升机称为“海军陆战队一号”,官方的进行曲是《向统帅致敬》。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须年滿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為美国公民(参见:美国宪法)。美国公职只有总统、副总统必须“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 現任總統為共和黨籍的唐納·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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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科特诉桑福德案

斯科特诉桑福德案,(Dred Scott v. Sandford,全称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简称斯科特案(Dred Scott case))是美国最高法院于1857年判决的一个关于奴隶制的案件,该案的判决严重损害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威望,更成为南北战争的关键起因之一。 黑人奴隶德雷德·斯科特随主人到过自由州伊利诺伊和自由准州(Territory)威斯康星,并居住了两年,随后回到蓄奴州密苏里。主人死后,斯科特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自由,案件在密苏里州最高法院和联邦法院被驳回后,斯科特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审理期间由于《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Kansas-Nebraska Act)和“流血的堪萨斯”(Bleeding Kansas)的影响,此案被广泛关注,当选总统詹姆斯·布坎南和后来的总统亚伯拉罕·林肯都在公众场合表示将等待并服从最高法院的判决。经过两次法庭辩论,最终9位大法官以7:2的票数维持原判,首席大法官罗杰·坦尼撰写了判决意见,长达55页,主要论述以下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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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卡里·泰勒

扎卡里·泰勒(Zachary Taylor,),第12任美国总统、美國陸軍退役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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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林肯和美国最高法院之间的比较

亚伯拉罕·林肯有147个关系,而美国最高法院有148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1,杰卡德指数为3.73% = 11 / (147 + 148)。

参考

本文介绍亚伯拉罕·林肯和美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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