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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

指数 法令

法令,一般指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與行政機關制定的命令之總稱,在兩岸四地官方使用及定義上有所不同。.

15 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民日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兩岸四地立法机构行政命令行政法规行政机构英國國會法令法律法務局法案澳門總督澳門組織章程成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中国政府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官方网站,由国务院办公厅主办,网址为。中国政府网于2005年10月1日试开通、2006年1月1日正式开通,现有中文版和英文版(直接进入的网址为),两种版本的内容不是完全对照,中文版较之英文版内容更丰富。中文版的网页中,可以选择以简体中文或繁体中文显示文字。 中国政府网的自我介绍和定义是:“中国政府网是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 2013年10月11日,中国政府网的官方新华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开通,并于12月18日开通其新浪微博。2014年2月28日,中国政府网新版上线,背景颜色使用天蓝色与白色,并重新设置了一批更简洁的栏目。3月,中国政府网开设了“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网友如果有好的意见建议,可以将其直接送到总理的办公桌上。10月8日,中国政府网英文版新版亦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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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與新華社及中國中央電視台並列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三大传媒機構,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大报,有广泛影响力。 《人民日报》于1946年5月15日起发行,最初是中共中央晋冀鲁豫局的机关报,风格较为严肃,内容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国官方立场。該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十大报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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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于全国人大闭会时行使国家立法机关职权;同时,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共同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职权。 作为一院制国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间接、差额选举产生。现有166名成员,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与当届全国人大相同,一般为五年。现任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于2018年3月当选就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54年,其组织形式和宪法地位与苏联最高苏维埃联盟院和民族院相似。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曾仅限于解释法律等。而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在立法中占关键地位,并有权颁布和修改大部分法令。全国人大所表决的议案,一般也是由常委会三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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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四地

#重定向 兩岸三地 備註:此叫法隱含「中港澳臺」或「中國大陸 / 香港 / 澳門 / 臺灣」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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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

立法机构,又稱立法部門或立法機關,是現代社會中負責議定法律的機構,屬於一種合議性團體,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組成。除了制定、修改與廢除法律外,通常亦負責各式法案(如審批政府的公共預算要求)、監督政府運作(如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召開公聽會或聽證會)等功能。如為國家層級的立法機構,還會負責執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緊急狀態、选举與罷黜政府高級官員、甚至立廢国家元首等國家權力。而部分政府間國際組織也設有立法機構。立法機構通常稱為「議會」或「議院」,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稱。 在議會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由立法部門產生,向立法部門負責。而在總統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不由立法部門產生,而是分開選舉。但不論在何種制度中,由於立法部門掌握了公共財政的大權,可以說是最根本的權力來源。 立法機構通常由一個或多個單位組成(中文多稱呼為「院」,英文則稱為「chamber」或「house」),主流形式則為一院制與兩院制。多院形式的立法機構,各單位往往有著不同的職責、權力、以及產生成員的方法。立法机构的决策方式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为此各国都设有一套自己的架構和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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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是政府行政部門中,上級發出指示下屬行為的命令,名稱或有不同。在中國傳統中通常稱為“令”、“政令”等;在軍隊裡,上級發出指示下屬的作戰、打仗和戰鬥等命令行為稱為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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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指政府行政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规则,有别于立法机构颁布的法案或法院判决构成的判例以及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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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也称执法机构、行政機關 ,其工作是对组织進行日常的管理并施行法律政策等相关活动,是三權分立中的其中一部份。广义上,行政被定义为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的政府机构。狭义上,则专指内阁等行政决策机构,而只从事事务性执行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则归为官僚机构。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争议,例如法国大革命前以及欧洲的许多君主立宪政体,占据行政机构顶端的部长职位的也是行政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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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會法令

國會法令(Act of Parliament)是由英國國會制定和通過的主體法例。國會法令源於光榮革命,是彰顯議會主權的最高法律,只能被國會本身推翻或廢除。 自從英國實行權力下放後,威爾斯國民議會、北愛爾蘭議會和蘇格蘭國會均可就各自的權力下放範圍內制訂和通過主體法例。這些立法機構均可就保留及列外事項以外的任何事務展開立法工作。雖然如此,英國國會法令始終保留最高法律的地位,並可以推翻所有地方議會制定的法律;但根據慣例,除非取得相關權力下放議會通過的同意立法動議(legislative consent motion),否則英國國會一般都不會動用這項權力。 一項法例未獲國會通過前稱為草案,獲國會通過成為法令後,便是成文法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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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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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

法務局(葡文: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de Justiça;葡文簡稱:DSAJ)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部門,為行政法務司轄下部門。前身為司法事務司,該司司長最後一任為張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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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

法案(Bill)又稱法律(草)案、條例(草)案,是法律在通過之前遞交議會審議的形式,三讀通過後即成為法律的一部分。在大部分政治體制中,法案還必須由行政首長或國家元首簽署同意方能正式生效。如其不同意,可以運用否決權否決之;但部分國家或地區如議會再以絕大多數通過,法案即自動生效。 法案通過後即成為法律(英文Act或Law),對政府有約束力;而議案是議會要求政府進行某些行動的討論案,沒有約束力。即使議會通過了議案,政府也不一定要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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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總督

澳門總督(簡稱澳督,Governador de Macau),是殖民地時期(1557年-1999年)葡萄牙派駐澳門的總督,共127任,1616年開始派駐。澳督直接受命于葡萄牙君主或葡萄牙總統,執行葡萄牙在澳門之政策。澳督一職,一般由軍人出任,其職位相當於葡萄牙的政府部長。1999年澳門主權移交後,澳門總督一職即終止;此職完全由行政長官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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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組織章程

《澳門組織章程》(Estatuto Orgânico de Macau),為葡治澳門的憲制文件。1976年2月17日以第1/76號法律形式頒佈。該章程草案曾於1975年8月16日公佈,以便澳門市民研究、討論和參與。澳门政权移交中国後由《澳門基本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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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法

成文法(Statutory law),又稱制定法,是指由各国的立法机关根据宪法的授权,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訂而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条文。成文法例較不成文法條文清楚、考量立法環境、時移世易且經過討論而制定,也可改變普通法及其衡平法所定立的準則,以便更適合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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