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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共同体

指数 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單數)是個已不再被歐洲聯盟官方使用的組織名稱,使用於1993至2009年。 1993年11月1日生效的《馬斯垂特條約》,亦即成立歐盟的條約,將「欧洲经济共同体」改名為「欧洲共同体」,並將包含著歐洲共同體的「欧洲各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ies;複數)作為「歐盟三支柱之第一支柱」。 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條約》廢止了「欧洲共同体」(原欧洲经济共同体),其地位和職權由歐盟承接。《里斯本條約》也取消了「歐盟三支柱」體系,將原本各支柱的事務以及歐盟因《里斯本條約》取得的新事務權限更加緊密整合成10個主要任務領域。.

31 关系: 医疗卫生單一市場共同漁業政策研究社会政策立法机构签证羅馬條約職業联邦制非法移民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让·莫内超國家主義舒曼计划關稅同盟邊境管制里斯本条约雅克·德洛爾雅克·桑特条约欧盟宪法欧盟公民欧洲各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联盟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法人文化政府間主義教育

医疗卫生

一个国家的医疗卫生包括该国家内所有保障和提高国家人民的健康、治疗疾病和受伤的人员、组织、系统、规则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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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市場

#重定向 共同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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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漁業政策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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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是用主動和系統方式的過程,是為了發現、解釋或校正事實、事件、行為、或理論,或把這樣事實、法則或理論作出實際應用。「研究」一詞常用來描述關於某一特殊主題的資訊收集。 英文「研究(research)」源自中古法語,意思是徹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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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

会政策(Social policy),是通过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干预,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安全,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福利的一系列政策、行动准则和规定的总称。其核心是解决市场经济下公民的社会风险。 一般认为,社会政策起源于1873年德国学者组织的“社会政策学会”。第一个给予社会政策以科学概念的是瓦格纳(Adolph Wagner)。1891年他在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社会政策是运用立法和行政手段,调节财产所得和劳动所得之间的分配不均问题。但是只有到了20世纪的中期以后,由于经济学、政治学和系统科学等学科的加盟,源于社会福利理论的社会政策才逐渐成为为具有开放性、交叉性和系统性等特点的独立的应用社会科学学科。 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社会政策的研究内内容主要涉及政策产生过程的理论和方法,以及政策在各个相关领域中的应用这两个方面。在后一个方面,社会政策又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社会政策范围仅仅涉及劳工及贫民生活,而广义的社会政策则包括国民福利、就业、住房、健康、文化、教育、人口、婚姻与家庭生活、社区及社会公共环境以及宗教等等。显然,狭义的界定所对应的只是狭义的社会福利政策,而广义的界定则对应于各种社会问题的研究。 国际所公认的社会政策发挥重要作用的阶段,是从二战以后到60年代的20余年间。这一阶段也可以说是费边社社会福利观的全盛时代。费边社提出对福利国家的建议,认为政府应该通过加强财政政策,立法等渠道去再分配财富和其他的权利,使人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得以自由地去实践自我。为使社会服务不因贫富差别而出现两种不同的服务标准导致社会风化,费边社提出更积极的改善政府提供的服务,使之与私营服务的素质没有差别(赵维生,1987)。从费边社的实践中,我们看到的是“为影响社会福利的一系列的政策活动”(Hill,1997)。这可称之为社会政策的简要定义。尽管费边社的建议在当时并没有被接受,但它对后来英国福利国家制度的建立却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的发展,则为福利国家提供了理论基础。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福利国家的预演。在战时的社会生产和全体劳动力实行准军事化的集中管理和统筹调度,以及对主要生活用品实行了全员定量分配,这种政策非但没有降低效率,反而使全社会空前团结。正是在这样背景之下,1942年英国战时联合政府委托无党派人士、经济学家贝弗里奇(W.Beveridge)起草了一份准备在战后实施的社会保障计划——贝弗里奇报告,该报告也被认为是社会政策的里程碑。其核心内容是:社会福利是社会集体应尽的责任,是每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报告提出要以社会保险为主要措施,全面消除贫困、疾病、肮脏、无知、懒散等各种社会弊病。报告还提出了关于“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制度的许多具体设想。并且迅速在欧洲范围内普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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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

立法机构,又稱立法部門或立法機關,是現代社會中負責議定法律的機構,屬於一種合議性團體,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組成。除了制定、修改與廢除法律外,通常亦負責各式法案(如審批政府的公共預算要求)、監督政府運作(如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召開公聽會或聽證會)等功能。如為國家層級的立法機構,還會負責執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緊急狀態、选举與罷黜政府高級官員、甚至立廢国家元首等國家權力。而部分政府間國際組織也設有立法機構。立法機構通常稱為「議會」或「議院」,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稱。 在議會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由立法部門產生,向立法部門負責。而在總統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不由立法部門產生,而是分開選舉。但不論在何種制度中,由於立法部門掌握了公共財政的大權,可以說是最根本的權力來源。 立法機構通常由一個或多個單位組成(中文多稱呼為「院」,英文則稱為「chamber」或「house」),主流形式則為一院制與兩院制。多院形式的立法機構,各單位往往有著不同的職責、權力、以及產生成員的方法。立法机构的决策方式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为此各国都设有一套自己的架構和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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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簽證(Visa,源自charta visa,意為必須看到的文件)是一个國家或地区的行政机关在非本国或地区的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附文(如另纸簽証),以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其国境前往第三国)的手续。有时一国政府会对另一国家的公民推出簽証优惠政策,有時是單方面的,以便於進行人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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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條約

《羅馬條約》,正式官方名稱為《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 法語: Traité instituant la Communauté européenne, CEE; 英語: Treaty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TEEC),於1958年1月1日生效,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EEC)。本條約於1957年3月25日由比利時、法國、義大利、盧森堡、荷蘭及西德簽署通過。1993年的馬斯垂克條約將本條約的名稱刪去「經濟」二字,改為《建立歐洲共同體條約》;隨後,2009年的里斯本條約將本條約重新打包成为《歐洲聯盟運作條約》。 羅馬條約規定立約國之間的關稅須逐年調降,並成立一個關稅同盟。本條約建立了一個在會員國之間對於商品、勞動、服務及資本的共同市場,也建立了共同運輸及農業政策,與歐洲社會基金。本條約也建立了歐洲聯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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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

職業(job),是一種日常性的規律勞動,其目的在於換取勞動所得(也就是薪資),亦象徵在社會上的地位和名譽等等。职场上的专门行业,是對劳动的分類。职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西方商品經濟發達的社會,通常指具有一定專長的社會性工作。劃分的方式很多,也沒有定勢,通常以所從事的产业或行業爲主,並結合工作特點混合使用。職業在英語中對應於profession 或 occupation,作為術語概念有差異。 汉语詞彙“職業”作為術語,有時指工作(集合名詞),其概念與時代、社會經濟--有關。一定時期有時包含社會地位的成分。如僕人、傭人、長工在經濟落後時代代表地位和社會階層,在中國大陸被称为保姆,職業作爲一種概念,與經濟發展的--、社會政治制度有很大關係,如詞彙“農民”,1980年代以前的計劃經濟時代多指個人身份,而且除非“農轉非”、大學升學可以改變;在現代西方社會,農民是一種職業,多指農場的工人。 常態情況下,高中畢業或以上程度獲高薪;輟學則獲低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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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

联邦制(federation)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視國家領導人為君主或民選領導人,聯邦制可分為聯邦共和制和聯邦君主制。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国民享有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双重国籍。 联邦宪法明确界定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的参与。联邦成员有自己的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和联邦国家的最高司法、行政、立法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联邦国家的主权由联邦和各成员单位分享,联邦政府对外代表国家主权。但是各联邦成员也在联邦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外交独立性,可以与其他外交主体签订一些协议,部份联邦成员单位也可以以聯邦成員身份参與各個国际组织。 聯邦憲法未指明屬聯邦政府(或上級行政區憲制文件未指明屬上級行政區政府)之權力,即屬地方(或下級行政區)所有,稱為「剩餘權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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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移民

非法移民,又稱偷渡客、黑民、無證移民根據《紐約時報》引述資深記者解釋:自由派傾向用「無證移民」(undocumented immigrants),保守派傾向用「非法移民」(illegal immigrants)甚至「非法黑民」(illegal aliens)。但「alien」一詞由於可以解釋為「外星人」而被《紐約時報》形容為「聽起來居心叵測」。,是指非本國公民透过非法或逾期居留的方式跨越邊境的「移民」。在美國,澳洲,加拿大等移民國家,“無證移民”泛指一個人在不具備所在居留國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居住,生活以及工作,在當地接受教育,既包括那些以非法渠道进入发达国家的偷渡客,也包括那些以合法渠道进入发达国家,超過可停留時間后沒有返回原本居住国家的人。 非法移民衍生許多社會问题。如經濟、社會福利、教育、犯罪、公共福利、健康保險、人權等。如果某个“移民”通过各種渠道(比如,非法居留期间获得所在国的大赦)获得所在国的合法居留权,则称为“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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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馬斯垂克條約》(le traité de Maastricht; Maastricht Vertrag; Maastricht Treaty),即《欧洲联盟条约》,於1991年12月9日至10日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第46届欧洲共同体首脑会议中经过两天的辩论,最終通过并草签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合稱《欧洲联盟条约》,正式條約於1992年2月7日签訂。这一条约是对《罗马条约》的修订,它为欧共体建立政治联盟和经济与货币联盟确立了目标与步骤,是《羅馬條約》成立的基礎。《馬斯垂克條約》預定於1993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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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莫内

让·奧瑪爾·瑪麗·加布里埃爾·莫内(Jean Omer Marie Gabriel Monnet: )是一位法国政治经济学家、外交家,被认为是欧洲一体化 的主要设计师及欧盟创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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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國家主義

超國家主義經使用對象不同有不同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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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曼计划

舒曼计划是1950年5月9日法国外交部长罗贝尔·舒曼在法国外交部驻地奥赛码头(Quai d'Orsay)时钟沙龙(Salon de l'Horloge)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公布的一个计划。在这个计划中他建议将德国与法国的煤和钢铁生产融合到一起: 舒曼计划是法国外交部非常保密的一份文件,它是由让·莫内为首写出来的。只有德国总理康拉德·阿登纳在文件被公布前数小时内被知会。阿登纳立刻表示同意。 该高级公署的迫切任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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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同盟

稅同盟指是擁有共同對外關稅的自由貿易區。參與國共同設定對外貿易政策,但各國有時仍會各自--制定貿易配額。共同的《反托拉斯法》有助避免缺乏竞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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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管制

邊境管制是國家或地區,進行管制或監察邊境流量的措施。 依世界各國通例,國際機場或港口之檢查,係採C、I、Q制度:海關(Customs),負責貨物進出口的管制及旅客行李及國際郵包的檢查;移民機關(Immigration),負責人員的出入境管理與管制及證照查驗;檢疫機關(Quarantine),負責入境人員及進出口貨物(含跨境動植物)之檢疫工作。及邊防機構及海岸防衛隊負責邊境治安。這類執法人員的官方名稱視乎當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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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本条约

里斯本條約(Traité de Lisbonne;Tratado de Lisboa),又稱改革條約,是歐盟用以取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條約。里斯本條約已經在2007年12月13日為所有歐盟成員國簽署,並於200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里斯本條約旨在調整當前極需變革的歐盟在全球的角色、人權保障、歐盟決策機構效率,並針對全球氣候暖化、天然能源等政策,以提高歐盟全球競爭力和影響力。 前法國總統季斯卡和歐盟委員會前主席德洛爾等多位歐洲聯邦主義者認為,里斯本條約已與歐洲整合的理想不符;例如排除原有社會憲章及歐盟國旗和國歌。里斯本條約務實與妥協的做法也為將來條約運作帶有不確定性,例如雖設立了常設主席和外交代表,成員國各有不同想法和意見。條約也容許成員國自行決定加入或退出個別條款,影響歐盟未來的整合進程。 歐盟各國政府代表簽署里斯本條約前,歐盟對內部面臨整合半個世紀來因憲法危機所引起的最大困局,對外則面對美國為首的全球化和新興經濟體,如俄羅斯、中國、南非、巴西和印度等國迅速崛起。為了進一步凝聚和爭取內部人民對歐洲整合的支持,歐盟發展策略明顯轉為因應外部環境的變化。外在環境的挑戰有跨國反恐、能源問題、全球暖化、提升歐盟競爭力以及創造就業等問題。 歐盟通過里斯本條約的政治經濟意義是因應歐盟目前面臨困境的一個計劃。在推動歐洲統合同時,所有國家須讓出部分國家主權的爭議、各國利益的調和,里斯本條約中許多具體措施將有助歐盟運作與決策,將成為未來整合的推動力。但里斯本條約中仍因若干國家特殊利益考量而有所妥協讓步,並留下許多「灰色地帶」,將為統合的進程帶來很多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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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德洛爾

雅克·德洛尔(,)法国经济学家、政治家。第八任欧盟委员会主席,首位连任三届的欧洲委员会主席(1985年1月到1994年12月)。他是前法国社会党第一书记玛蒂娜·奥布里的父亲。 Category:法国经济学家 Category:法國政治人物 Category:欧盟委员会主席 Category:查理曼獎得主 Category:伊拉斯谟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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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桑特

雅克·桑特(Jacques Santer,),生於瓦瑟比利希,1979年任财政大臣,1984年7月任卢森堡首相兼国务和财政大臣。1995年至1999年任欧洲联盟委员会主席。 Category:卢森堡首相 Category:欧盟委员会主席 Category:阿斯图里亚斯亲王奖获得者 Category:歐洲理事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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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

條約,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定义,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受国际法管辖的书面协定。廣義的條約包括有关政治、經濟、軍事與文化等各種協定,条约的名称则有公約、協定、議定書、換文、聯合國宣言和憲章等不同的称呼;狹義的條約指重大的政治性的協定,如同盟條約、邊界條約等。但並不是所有國際間的協定都是條約,有部份只屬於合約。在許多國家中,透過憲法或法律規定,將條約視為地位等同(或高於)國內法的法律,可為該國法院進行判決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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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宪法

《歐盟憲法》,又稱《歐盟憲法條約》、《羅馬條約》,由歐盟憲法委員會起草,意在歐盟全體成員國統一採用的憲法。歐盟成員國於2004年簽署了建立《歐盟憲法》的協定,但在2005-2006年的各會員國公民投票過程中,被多國因爭議而擱置。2007年6月23日,欧盟各国領袖就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即后来透過里斯本条约第6條賦予效力的《歐盟基本權利憲章》,并于2009年12月1日與里斯本條約一起生效。 《歐盟憲法》的起草由前法國總統瓦勒里·季斯卡·德斯坦主持,德斯坦因此被稱為「歐盟憲法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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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民

欧盟公民概念是由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提出的。欧盟公民是对主权国家公民的一种补充,给予他们诸如选举欧洲议会成员,在欧盟境内自由迁徙、居住和工作,受到欧盟各成员保护等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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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各共同体

欧洲各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ies, EC; Communautés européennes, CE; Europäische Gemeinschaften, EG/EGen)是一個已不再被歐盟官方使用的制度名稱(使用期間1967-2009年)。 二戰後的歐洲先後成立了三個獨立運作的共同體: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各自有行政組織。自从《合并条约》(1965年签署、1967年生效)以来,“欧洲各共同体”共同拥有相同的机构,包括“欧洲各共同体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前身)和“欧洲各共同体(部长)理事会”(欧盟部长理事会前身)。這使得同一個機構擁有三個不同的稱呼。 1993年11月1日生效的《馬斯垂特條約》(又稱:歐盟條約)將“欧洲各共同体”作為“欧盟三支柱的第一支柱”。 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巴黎条约)于2002年到期,此前“欧洲各共同体”也可以被称为欧洲三共同体。 2009年12月1日生效的《里斯本條約》廢止了欧洲共同体(原欧洲经济共同体),其地位和任務由歐盟承接。只剩下一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仍運作著。至此,“欧洲各共同体”的名稱由於不再適於形容歐盟的運作方式,因此不再被官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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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经济共同体

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簡稱:EEC),欧洲共同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于1957年3月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1958年1月1日成立,总部设在布鲁塞尔。 到1968年7月,六国间工业品关税通过分期削减后,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年半全部取消,农产品方面除实现关税同盟外,还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统一价格,设立农业基金。 1973年1月1日英国、爱尔兰、丹麦正式加入后,共同体由六国扩大为九国,领土扩大到153万平方公里。1972年7月22日起,同挪威、奥地利、瑞士、瑞典、冰岛、葡萄牙、芬兰分别签定自由贸易协定,建立西欧十六国自由贸易区;还与非洲、中东及其他地区的数十个国家签定了联系国协定或优惠关税协定。 根据1992年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洲经济共同体更名为“欧洲共同体”(《欧共体条约》第一条)。 Category:国际经济组织 Category:欧洲国家政府间组织 Category:欧盟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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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Union européenne;Europäische Union),简称欧盟(EU;UE;EU),是根据1993年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称《欧洲联盟条约》)所建立的政治经济联盟,現拥有28個成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4种。規範歐盟的條約經過多次修訂,目前歐盟的運作方式依照《里斯本條約》。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議會民主國家(2008年《經濟學人》民主狀態調查);经济上為仅次于以美国為首的北美自由貿易區的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实体,德国、法国及意大利為歐盟三大核心成員國;軍事上絕大多數歐盟成員國均為北大西洋公約组织成員。 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各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欧盟已经漸漸地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同時,歐洲經濟共同體和後來的歐盟在1973年至2013年期間進行了八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28個。起初推動歐盟建立的動機,是渴望重建二戰后损失惨重的欧洲,以及擔憂欧洲會再度陷入战争泥潭。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歐洲理事會(成員國家首腦組成)、欧盟理事会(成員國家部長組成的欧盟的上議院)、欧盟委员会(欧盟的行政机构)、歐洲議會(欧盟的眾議院,唯一的直接民選機構)、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此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 歐元由28個成員國中的19個採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了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22個歐盟成員國和4個非成員國實施。 目前欧盟的主要议题有英國脫歐、欧盟的扩大、落實《里斯本條約》、全球暖化問題、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欧元区、主權債務危機、移民危機等。 2012年10月12日,歐盟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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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由歐洲聯盟成員國組成的國際組織。 在1957年3月25日,《歐洲煤鋼聯營條約》成員國簽訂《羅馬條約》,决定成立共同市場及原子能共同體。 後來,根据《1965年布魯塞爾條約》(Merger Treaty)在1967年將《歐洲煤鋼聯營條約》及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合併到統一架構內。如今,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已經在歐洲聯盟架構內。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成立目的為核子能源聯營及分銷共同市場,並可出售剩餘核子能源至境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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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法人(legal person)是依法律所創設之一種權利義務主體,相對於自然人(natural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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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文化是由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首次使用拉丁文“cultura animi”定义,原意是“靈魂的培養”,由此衍生為生物在其發展过程中积累起跟自身生活相关的知识或經驗,使其适应自然或周围的環境,是一群共同生活在相同自然環境及經濟生產方式所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潛意識的外在表現。 对“文化”有各種各樣的定义,其中之一的意義是「相互通過學習人類思想與行為的精華來達到完美」;广义的文化包括文字、語言、建筑、饮食、工具、技能、知识、习俗、艺术等。大致上可以用一個民族的生活形式來指稱它的文化。 在考古学上“文化”则指同一历史时期的遗迹、遗物的综合体。同样的工具、用具、制造技术等是同一种文化的特征。文化和文明有时在用法上混淆不清。 現今中文裡文化一詞的意思,借自於日文和製漢語中"文化"之義,其所表達的概念、集合與意涵和華夏古籍的原義相差甚遠,應避免望文生義。 網際網路成熟的發展使原先相對疏離的個人或組織可以很容易經由社群網站,建立許多新的基於價值觀、理想、觀念、商業、友誼、血緣等等非常錯綜複雜的聯繫,由此發展出特定社群意識的網路文化,這種網路文化聯繫瞬間的爆發力,對特定議題及選舉所造成的影響已經是新興不可忽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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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間主義

政府間主義(Intergovernmentalism)是一個國際法和政治學概念,指在國際組織中以政府之間的合作為主導的思想。採用政府間主義的例子有聯合國,此外歐洲聯盟也部分使用政府間主義思想。馬斯特里赫特條約規定的歐盟三支柱中,第二和第三支柱以政府間主義為原則。按照政府間主義的思想,國際問題的決定權由當事國所有。採用政府間主義的各國際機構事實上給予了會員國否決權。和政府間主義相對的是超國家主義。 Category: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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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教育,通常有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廣義的教育泛指一切傳播和學習人類文明成果,即各種知識、技能和社會生活經驗,以促進個體社會化和社會個性化的社會實踐活動,產生於人類社會初始階段;狹義的教育專指學校教育,即制度化教育。廣義的教育則包含社會待人處事的方方面面,例如家教、禮儀等文明與社會的教育。 在学校教育中,教师直接向学生教授一系列课程,包括阅读、写作、数学、科学、历史等。与之相对地,职业教育中只教授单一的职业技能。除此之外,人们还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非正式的教育,如博物馆、图书馆、互联网,以及生活中的经验。其他一些新的教育方式也逐渐出现。 迄今,受教育权已被认为是一项基本人权,1952年发表的《欧洲人权公约》和联合国1966年发表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均承认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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