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年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时间线,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仲裁,国务院组成部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李立三,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是原国务院组成部门。1954年9月设立,1970年6月撤销。198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重新设立,1998年3月改组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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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1954年9月20日,首部宪法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后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宪法又经历了两次修改。现行的八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公布施行。八二宪法其后又经过了多次修正,形成了宪法现行文本。 现行宪法全文共4章、143条,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彰显了民主集中制的理念,明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结构,明示了中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并明列其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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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下简称国务院)即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后的中央人民政府,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实行总理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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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年表
这是一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编制的分年列表,列表内容罗列了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49年至1954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4年至今)按照年份排列的机构设置情况。 列表中每一年的机构设置数量和情况均以年末统计资料为准。如某机构在同一年内新设置后随之撤销,或原机构在同一年内撤销又复设,则在列表内加以备注说明。同一机构在一年内虽未更名但其职能发生重大变化的,在列表内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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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时间线
没有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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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简称全国总工会、全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官方全国性工会联合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下有中国大陆31个省级总工会和多个全国性产业工会总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之一,是免于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 中华全国总工会曾经是世界工会联合会成员,中苏交恶时退出,目前仅保持“友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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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Council of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是1949年10月21日至1954年9月27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领导下的“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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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于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在中国共产党控制下的中华民国北平市中南海怀仁堂召開,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作了準備。 9月21日,毛澤東在開幕詞中宣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9月29日,全会通过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9月30日,全会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成人员,毛泽东当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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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的一种。当事人选择并授权非司法机构或个人对其提交的争议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判。 实践中,仲裁作为诉讼的一种替代方式,在争议解决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相比于诉讼,其往往具有更强的中立性、灵活性和高效性。因此,其在商事领域尤其受到当事人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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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组成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相当于內閣组成单位,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机构,其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决定。其行政首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其行政首长一般为国务院组成人员(但现行《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均未提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一职)。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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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首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任期由1954年至1959年。與會者被稱為全國人大代表,總共1226人,其中包括177名少數民族的代表,147名婦女代表,其中中共黨員668人,占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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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
李立三(),原名李隆郅,湖南醴陵人,曾任中国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中国政治家,中國工人運動領袖。曾任政治局常委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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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部门,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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